利率说明 |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年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基本利差不超过2.90%,即簿记建档利率上限为Shibor(1Y)基准利率+不超过2.90%的基本利差(Shibor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5.00%,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根据国务院第121号令《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八条要求,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百分之四十,因此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上限为7.31%。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的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投资者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选择是否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