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说明 | 本期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每年付息一次,附提前偿还条款,自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到第6年逐年按照发行总额的10%的比例提前偿还本期债券本金,最后4年逐年按照发行总额的15%的比例提前偿还本期债券本金。后8年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的票面年利率为Shibor(1Y)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基本利差区间上限为2.50%。Shibor(1Y)基准利率为发行公告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简称Shibor)的算术平均数(基准利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