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说明 |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票面年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Shibor基准利率为本期债券发行公告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票面利率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前5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5年票面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5年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通过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协商一致后确定。
在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发行人可选择在原债券票面年利率基础上上调或者下调0-300个基点(含本数)。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5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期债券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5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