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10-04-10 |
置换甲方 |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 | 282035.21 |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为12.28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向特定对象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和张矿集团发行的股份数额分别为229,670,366 股;93,558,477 股;45,260,726 股。 |
置换乙方 |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 |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 | 282035.21 |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8-12-31 |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 | 峰峰集团所拥有的大淑村矿、万年矿、新三矿、梧桐庄矿及煤炭生产辅助单位(煤炭运销分公司、物资供销分公司、铁路运营分公司、设备租赁分公司、邯郸洗选厂、马头洗选厂等)的经营性资产和负债。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09】第27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公司拟购买的峰峰集团标的资产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282,035.21万元; |
交易简介 | 金牛能源分别向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和张矿集团发行股份,用于购买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和张矿集团所拥有的与煤炭业务相关的优质经营性资产和负债。金牛能源本次的发行价格应不低于金牛能源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 个交易日金牛能源股票的交易均价,经过计算,现定为12.28 元/股,本次发行不超过40,000 万股。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和张矿集团所持交易标的相关资产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资产评估结果将在《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予以披露。评估后本次标的资产的价格预计不超过500,000 万元,最终以经河北省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所载明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的成交价格。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评估拟以2008 年12 月31 日作为评估基准日,除采矿权采用收益现值法评估外,其他资产均采用成本加和法进行评估,若有特殊情况将进行调整。
2009 年3 月20 日,本公司分别与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和张矿集团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资产购买日期:2008年12月31日 |
交易日期 | 2008-12-31 |
交易金额(万元) | 282035.21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最新公告日期 | 2010-04-1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8-12-12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信息披露方 |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本次交易完成后,金牛能源的主营业务不会发生变化,但煤炭资源储量和生产能力将得到大大提高,将大幅提高主营业务收入,提升公司资产质量,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所拥有的可采储量将增加32,761.36 万吨,矿井生产能力将增加1,294 万吨/年,本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得到提高。本次交易完成后,冀中能源所属煤炭业务将通过资产收购和委托经营管理方式全部纳入上市公司管理范围;新建尚未形成生产能力的矿井将通过收购方式注入上市公司。据此,本次交易完成后,将从根本上解决上市公司与煤炭业务的同业竞争问题。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增加与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和张矿集团等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具体包括委托经营管理、综合服务、土地租赁等方面,上述关联交易将以市场化原则为定价基础,不会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其它关联方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
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10-04-10 |
置换甲方 |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 | 55580.17 |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为12.28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向特定对象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和张矿集团发行的股份数额分别为229,670,366 股;93,558,477 股;45,260,726 股。 |
置换乙方 | 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 | 55580.17 |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8-12-31 |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 | 张矿集团所拥有的宣东二号煤矿、煤炭销售分公司、机械修造分公司、物资贸易分公司、洗煤厂等与煤炭生产业务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及负债。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09】第29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拟购买的张矿集团标的资产的净资产评估值为55,580.17 万元。 |
交易简介 | 金牛能源分别向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和张矿集团发行股份,用于购买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和张矿集团所拥有的与煤炭业务相关的优质经营性资产和负债。金牛能源本次的发行价格应不低于金牛能源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 个交易日金牛能源股票的交易均价,经过计算,现定为12.28 元/股,本次发行不超过40,000 万股。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和张矿集团所持交易标的相关资产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资产评估结果将在《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予以披露。评估后本次标的资产的价格预计不超过500,000 万元,最终以经河北省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所载明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的成交价格。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评估拟以2008 年12 月31 日作为评估基准日,除采矿权采用收益现值法评估外,其他资产均采用成本加和法进行评估,若有特殊情况将进行调整。
2009 年3 月20 日,本公司分别与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和张矿集团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资产购买日期:2008年12月31日 |
交易日期 | 2008-12-31 |
交易金额(万元) | 55580.17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最新公告日期 | 2010-04-1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8-12-12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信息披露方 |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本次交易完成后,金牛能源的主营业务不会发生变化,但煤炭资源储量和生产能力将得到大大提高,将大幅提高主营业务收入,提升公司资产质量,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所拥有的可采储量将增加32,761.36 万吨,矿井生产能力将增加1,294 万吨/年,本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得到提高。本次交易完成后,冀中能源所属煤炭业务将通过资产收购和委托经营管理方式全部纳入上市公司管理范围;新建尚未形成生产能力的矿井将通过收购方式注入上市公司。据此,本次交易完成后,将从根本上解决上市公司与煤炭业务的同业竞争问题。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增加与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和张矿集团等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具体包括委托经营管理、综合服务、土地租赁等方面,上述关联交易将以市场化原则为定价基础,不会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其它关联方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
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10-04-10 |
置换甲方 |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 | 114889.81 |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为12.28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向特定对象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和张矿集团发行的股份数额分别为229,670,366 股;93,558,477 股;45,260,726 股。 |
置换乙方 | 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 | 114889.81 |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8-12-31 |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 | 邯矿集团所拥有的云驾岭矿、陶一矿、陶二矿、陶二矸石热电厂的经营性资产和负债;邯矿集团拥有的郭二庄矿业公司100%的股权。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09】第28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拟购买的邯矿集团标的资产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114,889.81 万元; |
交易简介 | 金牛能源分别向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和张矿集团发行股份,用于购买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和张矿集团所拥有的与煤炭业务相关的优质经营性资产和负债。金牛能源本次的发行价格应不低于金牛能源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 个交易日金牛能源股票的交易均价,经过计算,现定为12.28 元/股,本次发行不超过40,000 万股。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和张矿集团所持交易标的相关资产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资产评估结果将在《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予以披露。评估后本次标的资产的价格预计不超过500,000 万元,最终以经河北省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所载明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的成交价格。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评估拟以2008 年12 月31 日作为评估基准日,除采矿权采用收益现值法评估外,其他资产均采用成本加和法进行评估,若有特殊情况将进行调整。
2009 年3 月20 日,本公司分别与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和张矿集团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资产购买日期:2008年12月31日 |
交易日期 | 2008-12-31 |
交易金额(万元) | 114889.81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最新公告日期 | 2010-04-1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8-12-12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信息披露方 |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本次交易完成后,金牛能源的主营业务不会发生变化,但煤炭资源储量和生产能力将得到大大提高,将大幅提高主营业务收入,提升公司资产质量,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所拥有的可采储量将增加32,761.36 万吨,矿井生产能力将增加1,294 万吨/年,本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得到提高。本次交易完成后,冀中能源所属煤炭业务将通过资产收购和委托经营管理方式全部纳入上市公司管理范围;新建尚未形成生产能力的矿井将通过收购方式注入上市公司。据此,本次交易完成后,将从根本上解决上市公司与煤炭业务的同业竞争问题。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增加与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和张矿集团等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具体包括委托经营管理、综合服务、土地租赁等方面,上述关联交易将以市场化原则为定价基础,不会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其它关联方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
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08-07-02 |
置换甲方 | 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 | 138200.00 |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 | 金牛能源下属邢台金牛玻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牛玻纤”)100%的股权及与本公司相关的不超过40,000 万元流动资产和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牛钾碱分公司(以下简称“邢矿钾碱”)的全部资产。 |
置换乙方 |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 | 138200.00 |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现定为6.91 元/股,预计本次发行不超过20,000 万股。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于2008 年6 月28 日与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牛化工”)在邢台市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合同》,约定金牛化工向本公司定向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公司以持有的邢台金牛玻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牛玻纤”)100%的股权和与金牛化工相关的不超过40,000万元流动资产评估作价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本次金牛化工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价格不低于金牛化工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金牛化工股票的交易均价,现定为6.91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金牛化工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持有的金牛玻纤100%的股权和与金牛化工相关的不超过40,000 万元流动资产的价值需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以经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政府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所载明的评估结果作为该项交易的成交价格。 |
交易日期 | 2008-06-28 |
交易金额(万元) | 13820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方案进度 | 达成转让意向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8-07-0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8-07-02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信息披露方 |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本次交易完成后,金牛化工除原有经营范围外,公司将增加金牛玻纤和邢矿钾碱的经营范围。该等业务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可以提升公司资产质量,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冀中能源的非煤产业将得到进一步整合,为将金牛化工打造成冀中能源下属的非煤上市公司(化工建材类)奠定基础。
本次发行完成后,氯碱、钾碱、玻璃纤维将发挥协同效应,在生产、供销、技术等方面综合管理,发挥最大效应,提高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 |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控股参股公司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
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08-08-28 |
置换甲方 |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 | 0.00 |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 | 邢矿集团所拥有的邢矿钾碱全部资产 |
置换乙方 | 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 | 0.00 |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 | 金牛化工此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其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的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现定为6.91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金牛化工股东大会批准。据此测算,金牛化工向邢矿集团发行股份不超过5,000 万股 |
交易简介 | 邢矿集团与金牛化工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合同》,邢矿集团拟以其所拥有的邢矿钾碱全部资产认购金牛化工此次向其发行的股份,邢矿钾碱全部资产的价值预计不超过3.5 亿元,最终价值需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
交易日期 | -- |
交易金额(万元) | 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方案进度 | 股东大会通过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8-08-2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8-07-02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信息披露方 |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1)增强了对金牛化工的控制力。
(2)本次交易有助于提升金牛化工资产质量,增强其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有利于金牛化工顺利度过重整执行期。金牛化工做大做强,本公司拥有的金牛化工的权益也随之提升,有助于增强本公司的综合实力。 |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控股参股公司 |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其它关联方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