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10-05-12 |
置换甲方 | 石家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 | 0.00 |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 | 石家庄市国资委以石家庄市财政局持有的9000 万股石家庄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石家庄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5000 万股石家庄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以及宝石集团公司持有的3000万股宝石股份公司股份作为对价。
其中,宝石股份公司股份的转让价格为8.42元/股,该价格根据《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2009 年9 月21 日前3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确定;石家庄商业银行每股价值为3.96 元人民币,该价格根据评估机构评估结果确定。 |
置换乙方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 | 0.00 |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宝石集团公司48.3%股份,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宝石集团公司27.45%股份,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宝石集团公司6.51%股份(上述三项股份合计为82.26%股份) |
交易简介 | 2009 年9 月21 日,宝石集团公司股东石家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石家庄市国资委”)与宝石集团公司三家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签订了《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置换协议》。
石家庄市国资委分别受让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宝石集团公司48.3%股份,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宝石集团公司27.45%股份,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宝石集团公司6.51%股份(上述三项股份合计为82.26%股份),由石家庄市国资委以石家庄市财政局持有的9000 万股石家庄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石家庄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5000 万股石家庄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以及宝石集团公司持有的3000万股宝石股份公司股份作为对价。其中,宝石股份公司股份的转让价格为8.42元/股,该价格根据《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2009 年9 月21 日前3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确定;石家庄商业银行每股价值为3.96 元人民币,该价格根据评估机构评估结果确定。 |
交易日期 | 2009-09-21 |
交易金额(万元) | 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最新公告日期 | 2010-05-1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9-09-26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信息披露方 |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上述股权置换及股份转让完成后,上述股权置换及股份转让不涉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宝石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石家庄市国资委。三家资产管理公司将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分别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有17,614,88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0%;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持有10,010,94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1%;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2,374,17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62%。 |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其它关联方 |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其它关联方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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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00-03-31 |
置换甲方 |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 | 8978.79 |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1999-12-31 |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 | |
置换乙方 |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 | 8522.66 |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 | |
交易简介 |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与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部分资产置换.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出售给宝石集团的资产主要是用于制造黑白电视机显像管玻壳、黑白电视机显像管的生产设备及其他相应资产。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从宝石集团购入元件分厂资产及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
交易日期 | |
交易金额(万元) | 8978.79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方案进度 | 股东大会通过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0-03-31 |
首次公告日期 |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信息披露方 |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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