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简介 | 公司第一大股东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及第二大股东北海银河科技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告知,2006年7月11日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北海银河电子有限公司(下称银河电子)与银河集团、银河电气签署《股权置换协议》,根据协议:银河集团持有的四川银河汽车集团有限公司35.6%的股权与银河科技、银河电子合并持有的银河电气100%的股权按净资产进行置换,银河集团同意股权置换完成后,将银河电气持有的38,162,960股长征电器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按帐面净值转让给银河科技,用于支付前述股权置换的差价。
根据《股权置换协议》,银河集团应向银河科技支付股权转让款为159,436,931.65元,交易的定价以银河电气2006年6月30日的审计报告为依据。银河科技应向银河集团支付股权转让款为84,169,079.99元,交易的定价以银河汽车2006年6月30日的审计报告为依据,银河汽车的净资产为236,429,999.98元,其中本次置入的35.6%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为84,169,079.99元。同时,银河电气持有的长征电器股权帐面净值为75,337,233.61元,银河集团以此支付股权置换差价75,267,851.6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