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09-03-26 |
置换甲方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 | 37064.32 |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 | 135MW机组 |
置换乙方 | 山东华宇铝电有限公司 |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 | 37064.32 |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 | 山东华宇铝电20.13%的股权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拟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铝业)合作,共同对华宇铝电增资82365.1558 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以经评估的实物资产(135MW 发电机组)认购华宇铝电的增资37064.32 万元(投入资产帐面价值为32172.66 万元,差异4891.66 万元作为本公司的资本公积);中国铝业以现金认购华宇铝电增资人民币45300.8356 万元;江泰铝业放弃优先认购权。 |
交易日期 | 2008-02-01 |
交易金额(万元) | 37064.32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9-03-2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9-03-26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信息披露方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其它关联方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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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06-06-21 |
置换甲方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 | 61675.84 |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5-12-31 |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 | 一台13.5万千瓦的机组及配套和附属设施。 |
置换乙方 | 山东华盛江泉热电有限公司 |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 | 51085.76 |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5-12-31 |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 | 一台13.5万千瓦和一台2.5万千瓦的机组。 |
交易简介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用公司资产即一台13.5万千瓦的机组及配套和附属设施与山东华盛江泉热电有限公司资产即一台13.5万千瓦和一台2.5万千瓦的机组进行置换,江泉实业置出资产净值61675.84万元,华盛热电置出资产净值51085.76万元,差价10590.08万元(61675.84-51085.76=10590.08万元)由华盛热电以现金方式支付。 |
交易日期 | 2006-05-18 |
交易金额(万元) | 61675.84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方案进度 | 股东大会通过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6-06-2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6-05-20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信息披露方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本次资产置换完成后,江泉实业将扩大电力生产规模,提高资产效率,从而提高公司热电资产的盈利水平。 |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其它关联方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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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05-04-09 |
置换甲方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 | 38668.64 |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4-09-30 |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 | 日用陶瓷全部资产(不含负债)及部分建筑陶瓷存货 |
置换乙方 | 山东华盛江泉热电有限公司 |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 | 47339.80 |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4-09-30 |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 | 一台13.5万千瓦和一台2.5万千瓦的机组及配套和附属设施。 |
交易简介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用日用陶瓷全部资产(不含负债)及部分建筑陶瓷存货与山东华盛江泉热电有限公司资产即一台13.5万千瓦和一台2.5万千瓦的机组及配套和附属设施进行置换,差额部分用现金补齐。江泉实业置出资产净值38,668.64万元,华盛热电置出资产净值47,339.80万元(含负债33,000万元),差价8,671.16万元(80,339.80-33,000-38,668.64=8,671.16万元)由江泉实业以现金方式支付。 |
交易日期 | 2004-11-23 |
交易金额(万元) | 47339.8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5-04-0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4-11-26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信息披露方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本次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不会对江泉实业资产完整、人员独立和财务独立的状况产生负面影响,资产置换行为不存在对某一特定股东产生利益损害的行为,本次关联交易对广大中小股东是公平、合理的,同时也会对江泉实业的持续、良好的发展形成积极影响。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可以有效地改善江泉实业的产业结构和资产质量,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利益。 |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其它关联方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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