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09-03-09 |
置换甲方 |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 | 126000.00 |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 | 本公司全部账面资产及负债。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扣除人员安置费用以及其他合理费用后,约为2亿元,置出资产的价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为准。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公司股票临时停牌日(2008年10月27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每股2.43元,。根据陕西炼石的预估值12.6亿元,S申龙的预估值为2亿元,陕西炼石全体股东合计认购不超过45000万股。 |
置换乙方 | 张政;深圳市奥格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汇世邦科技有限公司 |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 | 126000.00 |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 | 陕西炼石的全部资产、负债和业务。(陕西炼石100%股权)参照已披露钼矿类公司预估及评估情况,陕西炼石净资产的预估值约为12.6亿元。最终评估数据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 |
交易简介 | *ST 申龙以其全部资产及负债与重组方所持有陕西炼石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并交由交易对方或交易对方指定的第三方承接,同时置入资产超过置出资产价值的差额部分,由*ST 申龙向重组方发行股份购买,并进而吸收合并陕西炼石的行为。根据陕西炼石的预估值12.6亿元,S申龙的预估值为2亿元,陕西炼石全体股东合计认购不超过45000万股。
2008 年11 月24 日,公司与重组方陕西炼石矿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资产重组协议 |
交易日期 | 2008-11-24 |
交易金额(万元) | 12600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方案进度 | 停止实施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9-03-0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8-11-26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信息披露方 |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将会得到提升,有益于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后,通过对公司原有资产的剥离及对吸收合并陕西炼石全部资产,可显著改善公司资产质量,公司资产规模、业务收入、盈利能力、财务状况等将得到较大改善,抗风险能力将得到显著提升,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本次交易完成后为保证上市公司作为其发展开发、销售钼产品的唯一平台,全力提升上市公司实力,塑造良好的行业品牌形象。 |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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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08-12-30 |
置换甲方 |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 | 2290.00 |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 | 尼克卡夫尚欠本公司的转让款2290 万元 |
置换乙方 | 江苏尼克卡夫矿产品有限公司 |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 | 2292.07 |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 | 尼克卡夫在成都市龙泉区购买的42 套商品房的权利与义务。尼克卡夫已经与开发商签定了购房协议,支付了全部房款2292.0725 万元 |
交易简介 | 公司与江苏尼克卡夫矿产品有限公司签订以房抵债协议。经协商尼克卡夫同意将其与开发商成都御源置业有限公司签定的购房协议项下的权利与义务转让给本公司,以其在成都市龙泉区购买的42 套商品房的权利与义务抵偿本公司欠款。(尼克卡夫已经与开发商签定了购房协议,支付了全部房款2292.0725 万元,并且开发商也已对本公司出具了承诺函,同意尼克卡夫将所购上述42 套商品房的权利与义务全部转让给本公司,并不再向本公司收取任何购房款。 |
交易日期 | -- |
交易金额(万元) | 2292.07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方案进度 | 达成转让意向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8-12-3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8-12-30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信息披露方 |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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