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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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10-01-14
置换甲方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282381.32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2009-09-30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海通集团截至交易基准日所拥有的除民生村镇银行600 万股股份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本公司置出资产的预计评估值约6.60亿元.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8.31元/股,发行数量约25,700万股。 截至2009 年9 月30日,置出资产的评估价值为69,780.52 万元,拟置出资产交易作价为69,780.52 万元。 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总额为255,837,301 股,其中,公司将向荀建华发行184,505,354 股,向荀建平发行3,684,884股,向姚志中发行3,684,884 股,向建银光电发行40,936,822 股,向博华投资发行23,025,357 股。
置换乙方荀建华;荀建平;姚志中;建银国际光电(控股)有限公司;常州博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282381.32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2009-09-30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置入资产的预计评估值约27.99亿元 截至2009 年9 月30 日,置入资产的评估价值为282,381.32 万元,拟置入资产交易作价为282,381.32 万元。
交易简介2009 年9 月16 日,海通集团、亿晶光电股东及陈龙海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签署了《海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海通集团以置出资产与亿晶光电股东(荀建华、荀建平、姚志中、博华投资以及建银光电)所持有的置入资产中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差额部分由海通集团向亿晶光电股东发行股份购买。评估基准日为2009 年9 月30 日。 海通集团与亿晶光电股东于2009 年12 月26 日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交易日期2009-12-26
交易金额(万元)282381.32
货币名称人民币元
方案进度股东大会通过
最新公告日期2010-01-14
首次公告日期2009-09-18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方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本次交易后,公司将持有亿晶光电100%的股权,公司的主业将变更为单晶硅棒、单晶硅(多晶硅)片、太阳能电池片及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生产及销售。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 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的营利能力将得到显著改善。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为了从根本上避免和消除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可能侵占上市公司商业机会和形成同业竞争的可能性,荀建华先生出具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荀建华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以避免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可能的直接的或间接的同业竞争关系。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公司本身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无关联关系
是否关联交易
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10-01-14
置换甲方荀建华;荀建平;姚志中;建银国际光电(控股)有限公司;常州博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0.00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2009-09-30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亿晶光电股东还将以取得的置出资产(海通集团截至交易基准日所拥有的除民生村镇银行600 万股股份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及3,000万现金
置换乙方陈龙海;周乐群;毛培成;罗镇江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0.00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2009-09-30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陈龙海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本公司5,000万股存量股份
交易简介2009 年9 月16 日,海通集团、亿晶光电股东及陈龙海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签署了《海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亿晶光电股东还将以取得的置出资产及3,000万现金换取陈龙海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本公司5,000万股存量股份。评估基准日为2009 年9 月30 日。 海通集团与亿晶光电股东、陈龙海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09 年12 月26 日签署的《资产置换协议》。
交易日期2009-12-26
交易金额(万元)0.00
货币名称人民币元
方案进度股东大会通过
最新公告日期2010-01-14
首次公告日期2009-09-18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方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本次交易后,公司将持有亿晶光电100%的股权,公司的主业将变更为单晶硅棒、单晶硅(多晶硅)片、太阳能电池片及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生产及销售。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 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的营利能力将得到显著改善。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为了从根本上避免和消除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可能侵占上市公司商业机会和形成同业竞争的可能性,荀建华先生出具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荀建华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以避免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可能的直接的或间接的同业竞争关系。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无关联关系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公司股东
是否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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