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06-08-26 |
置换甲方 | 四川沱牌曲酒股份有限公司 |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 | 37162.98 |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5-10-31 |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 | 经专项审计,截至2005年10月31日,控股股东沱牌集团及控股子公司因非经营性原因占用本公司资金371,629,818.29元(含资金占用费7,125,000.00元)。本次以资抵债交易中,沱牌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占用的本公司资金,均由沱牌集团予以抵偿。 |
置换乙方 | 四川沱牌集团有限公司 |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 | 36784.36 |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5-10-31 |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 | (1)吉林沱牌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部分经营性资产
(2)四川沱牌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3)射洪北门土地及房产 |
交易简介 | 2005年12月25日,本公司与第一大股东四川沱牌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以资抵债协议》,沱牌集团拟以部分非现金资产和部分现金抵偿截至2005年10月31日占用本公司的资金 371,629,818.29元。2006年2月17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沱牌集团以资抵债方案。本次以资抵债的非现金资产以经评估并经四川省射洪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核准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本着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以资抵债的非现金资产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为评估价值的98%,共计367,843,596.78元,差额3,786,221.51元由沱牌集团以现金偿还。 |
交易日期 | 2005-12-25 |
交易金额(万元) |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6-08-2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6-02-20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信息披露方 | 四川沱牌曲酒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一)彻底解决了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吉林沱牌所从事的燃料乙醇属于新兴的能源产业,以资抵债有利于延伸上市公司的产业链,拓宽公司发展机会。
(三)本次抵债的资产包括吉林沱牌和沱牌药业,与公司均存在因采购和销售导致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大幅度减少公司的关联交易。
(四)本次抵债注入的经营性资产,总体资产质量较好,有利于拓宽公司的发展机会,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股东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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