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简介 | 为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拟向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气集团")购买其现时持有的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锅炉")的273,165,244股股份(约占东方锅炉股份总数的68.05%)和其持有的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汽轮机")的100%股权,该等股份及股权转让的对价为公司拟向东方电气集团非公开发行的367,000,000股A股股票及现金;同时,公司拟向东方电气集团购买其在换股要约收购东方锅炉期限届满时购得的不超过东方锅炉31.95%的股份,该股份转让的对价为现金。
公司本次购买东方电气集团现时持有的东方锅炉68.05%的股份及东方汽轮机100%的股权的总价格为121.8亿元人民币,该等价格系经公司与东方电气集团公平磋商后并基于多种因素(包括被收购资产的质量、增长前景、盈利潜力、在各自市场的竞争优势、由四川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的资产评估的结果、及其他相关估值基准)予以确定。公司拟向东方电气集团非公开发行367,000,000股A股股票作为收购上述股份及股权的部分对价,对价余款将以现金方式支付,具体付款方式通过《收购协议》约定。公司本次向东方电气集团发行股票的面值为1.00元人民币,价格为每股24.17元(为截至公司A股股票临时停牌公告日(2006年12月20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平均收市价)。公司拟向东方电气集团发行的367,000,000股A股股票折合总价值为88.7亿元。根据东方电气集团于2007年5月11日出具的《承诺函》,除将以其获得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A股股票作为其要约收购东方锅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的对价外,东方电气集团3年内不转让东方电机本次向其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