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09-03-31 |
置换甲方 |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 | 3658.80 |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 | 武汉源泰铝业有限公司4435 万股股权,以每股1.08元的价格(合计4789.8万元) |
置换乙方 | 武汉源泰铝业有限公司;新疆源泰铝业有限公司 |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 | 3658.80 |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 | 武汉源泰铝业有限公司部分房屋、新疆源泰铝业有限公司部分房屋、机器设备等实物资产,差额由欠付方以现金支付。 |
交易简介 | 为解决本公司与武汉源泰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源泰公司”)在股权投资问题上的历史纠纷,2008年2月17日,本公司与武汉源泰铝业有限公司、新疆源泰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源泰公司”)、武汉源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源泰投资公司”)签订了《资产置换协议书》。根据协议书,本公司以持有的武汉源泰公司4435万股股权以每股1.08元的价格(合计4789.8万元)置换武汉源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新疆源泰公司的部分实物资产3658.8万元,剩余1131万元由武汉源泰投资公司、武汉源泰公司以现金支付。 |
交易日期 | 2008-04-22 |
交易金额(万元) | 3658.8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9-03-3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8-02-21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信息披露方 |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1、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维护公司合法利益
2、充分利用收回的实物资产,全力打造电子新材料产业链
本次资产置换完成后,本公司仍将持有对武汉源泰公司29.58万元的出资额。 |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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