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剥离 最新公告日期:2010-04-20 |
资产剥离方 | 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资产接受方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资产 | 平煤集团下属二矿整体资产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已于2009 年8 月24 日分别与平煤集团签订了附带生效条款的《资产转让协议》,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平煤集团下属二矿整体资产及负债。
资产收购价格:337,255,222.70元,资产收购日期:2009年9月30日 |
交易日期 | 2009-09-30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金额(万元) | 33725.5222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元 |
交易负债 | 平煤集团下属二矿整体负债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9-08-25 |
最新公告日期 | 2010-04-20 |
信息披露方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将进一步满足成为煤炭生产经营唯一主体的条件,未来在获取新资源、开工建设新项目时,将减小管理成本和交易成本。因此,本次交易符合本公司的战略定位。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生产规模与生产效率。本次收购将极大增强股份公司对于井田边界优化工作的控制力与便利程度,减小交易成本。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将利用本次拟收购矿井良好管理经验和技术力量,充分挖掘现有生产设备的潜力,待资源边界重新划分后,对本公司部分大矿浅部遗留的边角煤等不适宜综合机械化开采但能够实现安全生产的浅部煤层进行开采。由此,既合理利用了煤炭资源,提高了资源回收率,又延长了矿井服务年限。有利于避免与控股股东未来的同业竞争,本次收购完成后,上述各矿的煤炭开采生产将完全纳入本公司范围,避免了与控股股东未来产生同业竞争的问题,有助于进一步推进本公司的规范运作。 |
资产剥离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股东 |
资产接受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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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剥离 最新公告日期:2007-01-10 |
资产剥离方 | 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资产接受方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资产 | 平煤集团十三矿、朝川矿公司、香山矿公司等的经营性资产 |
交易简介 | 根据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运用计划的安排,本公司分别于2006年12月30日及2007年元月1日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按评估值支付了收购平煤集团十三矿、朝川矿公司、香山矿公司等的经营性资产及负债的价款99,398万元和11,044.24万元,共计110,442.24万元。 |
交易日期 |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金额(万元) | 110442.240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元 |
交易负债 | 平煤集团十三矿、朝川矿公司、香山矿公司等的负债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7-01-10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7-01-10 |
信息披露方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
资产剥离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股东 |
资产接受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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