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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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10-04-16
资产卖方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买方吴江市盛泽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公司拥有的位于盛泽镇西二环路西侧两宗国有出让商住用地
交易金额(万元)57260.59
货币名称人民币元
资产评估基准日2009-10-31
交易简介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14日与城投公司签订了《土地回收补偿协议书》,同意城投公司将公司拥有的位于盛泽镇西二环路西侧两宗国有出让商住用地回收,该地块上的土地使用权面积255,325平方米,城投公司向公司支付57,260.59万元回收补偿款(净价)。。江苏天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09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 准日出具了天衡评报字(2009)第0066号评估报告。 西二环路西侧的两宗地块合计使用面积255,325平方米: 宗地一:土地证号:吴国用(2008)第20033063号,土地面积:96,844平方米,土地性质:商住出让,住宅终止日期为2077年7月30日,商业终止日期为2047年7月30日,权利状况:未设定他项权利,实际使用状况:尚未开发。 宗地二:土地证号:吴国用(2008)第20033064号,土地面积:158,481平方米,土地性质:商住出让,住宅终止日期为2077年7月30日,商业终止日期为2047年7月30日,权利状况:未设定他项权利,实际使用状况:尚未开发。
方案进度实施
交易日期2009-12-14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首次公告日期2009-12-15
最新公告日期2010-04-16
信息披露方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本次公司拥有的盛泽镇西二环路西侧两宗地块被回收,有利于公司加快资产周转、促进资金回笼;有利于公司围绕东方丝绸市场提升改造的目标,扩大土地开发整理业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围绕“轻资产、抗周期、高收益”的战略目标,本公司将通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稳定的土地开发整理收益,促进主营业务的良性发展。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公司本身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无关联关系
是否关联交易
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10-04-16
资产卖方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买方吴江市盛泽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盛泽镇东方大街东侧(永和村)的地块及地上建筑物
交易金额(万元)2282.37
货币名称人民币元
资产评估基准日--
交易简介2009 年3 月3 日,公司与吴江市盛泽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根据协议,吴江市盛泽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收回公司拥有的盛泽镇东方大街东侧(永和村)的地块,支付回收补偿款2,282.37 万元。此次转让收益2,024.37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已累计收到吴江市盛泽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支付的回收补偿款2,282.37 万元。
方案进度实施
交易日期2009-03-03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首次公告日期2010-04-16
最新公告日期2010-04-16
信息披露方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通过资产出售,使公司能围绕东方丝绸市场提升改造的目标,扩大土地开发整理业务,从而促进主营业务的良性发展。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公司本身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无关联关系
是否关联交易
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9-12-24
资产卖方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买方吴江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吴江绿洲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相关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宗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交易金额(万元)3086.32
货币名称人民币元
资产评估基准日2009-10-31
交易简介吴江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附属企业)收购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吴江绿洲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以及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相关的其他资产。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宗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成交金额为3,086.32万元;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12日与吴江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以2009 年10 月31 日为评估基准日。 至2009年12月22日,本公司已累计收到吴江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支付的资产购买款10,086.32万元。
方案进度实施
交易日期2009-11-12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首次公告日期2009-11-05
最新公告日期2009-12-24
信息披露方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本次资产出售旨在加快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期早日实现“轻资产、抗周期、高收益”的战略目标。本次交易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构成影响,公司将获得1亿元人民币的现金流入,预计实现约1,000万元的出售毛利。 根据对本次交易的对手方——吴江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章程及最近期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的研究,公司董事会进行了审慎的讨论,认为:吴江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具备较强的支付能力,本次出售款项的回收风险较小。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公司本身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无关联关系
是否关联交易
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9-08-25
资产卖方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买方吴江市盛泽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位于吴江市盛泽镇舜湖西路南、市场路北、利国路东西两侧,分为东宗地和西宗地,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37,105.80 平方米,地上建筑物面积合计34,396.54 平方米。
交易金额(万元)12528.00
货币名称人民币元
资产评估基准日2009-05-16
交易简介公司于2009年6月15日与吴江市盛泽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投公司”)签订了协议书,同意镇投公司将公司位于盛泽镇利国路东西两侧的五宗地块及地上建筑物实施拆迁,该地块上的土地使用权面积37,105.80平方米,建筑物面积34,396.54平方米。按拆迁补偿有关政策,镇投公司向公司支付12,528万元拆迁补偿款。
方案进度实施
交易日期2009-06-15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首次公告日期2009-06-17
最新公告日期2009-08-25
信息披露方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此次吴江市盛泽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公司位于盛泽镇利国路周边的地块及地上建筑物实施拆迁,有利于东方丝绸市场的统一规划、提升市场功能;同时也解决了公司拥有的利国路周边地块由于土地性质不同、使用年限不同、容积率不同等原因,无法进行自主开发的难题,有利于公司整合内部资源,促进主营业务的发展;本次拆迁补偿,公司将获得12,528万元的现金收入,预计获利约2400万元,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公司本身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无关联关系
是否关联交易
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9-03-24
资产卖方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买方吴江市盛泽镇人民政府
交易标的盛泽镇园明寺地块(吴国用[2008]第0201700 号,该土地使用权归本公司所有) 本次交易标的位于盛泽镇永和村,土地使用权人为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1788.90 平方米,土地使用证编号为吴国用(2008)第0201700 号,地上建筑物共有大小不一的混合结构建筑物二十九幢,均为空置的一至三层的生产车间或生产用附房,合计建筑面积28286.5 平方米。该交易资产的账面原值为26,962,566.22 元,现账面净值为26,356,481.30 元。
交易金额(万元)11612.77
货币名称人民币元
资产评估基准日--
交易简介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 年6 月24日与吴江市盛泽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盛泽镇政府”)签订了协议书。为进一步优化老城区工业布局和土地资源的配置,促进城市化建设,根据盛泽镇总体规划要求,镇政府对盛泽镇园明寺地块(吴国用[2008]第0201700 号,该土地使用权归本公司所有)进行收回储备和处置工作,由盛泽镇政府向公司支付11,612.77 万元作为补偿款。
方案进度实施
交易日期2008-06-24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首次公告日期2008-06-25
最新公告日期2009-03-24
信息披露方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为进一步优化老城区工业布局和土地资源的配置,促进城市化建设,根据盛泽镇总体规划要求,镇政府对盛泽镇园明寺地块进行收回储备和处置工作。此次政府收储土地,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构成影响。公司不存在无法回收转让资金的风险。该项土地收储补偿款11,612.77 万元收回后将优先用于公司在吴江市盛泽镇的老厂房“退二进三”工作中以合适的价格继续收购其他搬迁企业用地。公司此次转让土地可获得净收益6,732.84 万元。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公司本身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无关联关系
是否关联交易
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9-03-24
资产卖方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买方吴江市盛泽镇人民政府
交易标的本次交易标的位于吴江市盛泽镇舜湖西路南侧(原料商区),土地使用权人为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经公司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名称从2008 年7 月23 日起,由“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评估面积为18245.1 平方米,土地使用证编号为吴国用(2006)第02048001 号,该地块地类(用途)为工业(21)。原料商区土地账面净值为19,658,768.84 元,原料商区房屋账面净值为10,481,315.64 元。
交易金额(万元)8626.28
货币名称人民币元
资产评估基准日--
交易简介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 年8 月22 日与吴江市盛泽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盛泽镇政府”)签订了协议书。 为进一步优化老城区工业布局和土地资源的配置,加快城区环境的改善步伐,促进城市化建设,根据盛泽镇总体规划要求,盛泽镇政府对吴江市盛泽镇舜湖西路南侧(原料商区)地块(吴国用[2006]第02048001 号,该土地使用权归本公司所有)进行收回储备和处置工作,由盛泽镇政府向公司支付86,262,832.80 元作为补偿款。
方案进度实施
交易日期2008-08-22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首次公告日期2008-08-23
最新公告日期2009-03-24
信息披露方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为进一步优化老城区工业布局和土地资源的配置,加快城市环境的改善步伐,促进城市化建设,根据盛泽镇总体规划要求,镇政府对吴江市盛泽镇舜湖西路南侧(原料商区)地块进行收回储备和处置工作。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公司本身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无关联关系
是否关联交易
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9-03-24
资产卖方江苏盛泽物流有限公司
资产买方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江苏盛泽物流有限公司的部分资产。托运中心、加工仓库、租赁仓库。
交易金额(万元)7119.31
货币名称人民币元
资产评估基准日2008-06-30
交易简介公司决定以7119.31 万元收购江苏盛泽物流有限公司的部分资产。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师事务所江苏天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本公司的委托,对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物流公司的部分资产采用重置成本法(建筑物)和基准地价修正法(土地使用权)进行了评估。评估的基准日为2008年6 月30 日。关联双方签订了《资产收购协议》,本公司以约定方式支付物流公司资产收购费7,119.31 万元。
方案进度实施
交易日期2008-10-20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首次公告日期2008-09-22
最新公告日期2009-03-24
信息披露方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公司收购物流公司的托运平台和仓库后,实现了中远期现货交易过程中以及实际交割时所需的仓储和物流,真正实现中远期现货交易,同时公司将获得仓储和物流的相关收益。因此本次关联交易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交易实施后的投资回报率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与丝绸集团在物流业务方面不存在同业竞争。关联各方以货币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公司本身
是否关联交易
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9-03-24
资产卖方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
资产买方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纺织后整理示范区规划占地面积306,636 平方米,标准厂房建筑面积92,573 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5,645 万元。
交易金额(万元)2503.49
货币名称人民币元
资产评估基准日2008-06-30
交易简介公司决定以2503.49 万元收购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纺织后整理示范区涂层区一期部分房屋。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师事务所江苏天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本公司的委托,对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整理涂层区的部分房屋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了评估。评估的基准日为2008 年6 月30 日。关联双方签订了《资产收购协议》,本公司以约定方式支付丝绸集团资产收购费2,503.49 万元。
方案进度实施
交易日期2008-10-20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首次公告日期2008-09-22
最新公告日期2009-03-24
信息披露方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盛泽镇纺织产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涂层及后整理产业的不断壮大,目前全镇共拥有纺织后整理企业176 家,生产线269 条。为全面规范盛泽涂层行业发展,淘汰落后的涂层设备和工艺,提高盛泽纺织后整理水平,减少环境污染,降低生产成本,市政府决定将涂层企业统一搬迁至纺织后整理示范区,集中进行蒸汽供热,进行废弃物回收和处理。公司目前已拥有后整理示范区项目的土地使用权,本次通过向丝绸集团收购后整理示范区的房产,实现房地合一,使后整理示范区项目得以顺利运行。通过工业厂房的统一出租,公司将获得稳定的收益,同时为当地的环境治理承担了一定的社会责任。因此,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交易实施后的投资回报率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联各方以货币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公司股东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公司本身
是否关联交易
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9-03-24
资产卖方吴江市绸都盛泽电子商务信息有限公司
资产买方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吴江市绸都盛泽电子商务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公司”)拥有的绸都网及经营性资产
交易金额(万元)72.27
货币名称人民币元
资产评估基准日2008-06-30
交易简介公司决定以72.27 万元收购吴江市绸都盛泽电子商务信息有限公司的部分资产。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师事务所江苏天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本公司的委托,对拟收购电子商务公司的绸都网及经营性资产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了评估。评估的基准日为2008 年6 月30 日关联双方签订了《资产收购协议》,本公司以约定方式支付电子商务公司资产收购费72.27 万元。
方案进度实施
交易日期2008-10-20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首次公告日期2008-09-22
最新公告日期2009-03-24
信息披露方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电子商务公司承担着《中国东方丝绸市场化纤纺织品编码标准》的制订和“纺织品价格指数”采集的工作,并无偿使用盛泽镇人民政府注册的“中国绸都网”、“中国丝绸之都”这两个通用网址。电子商务公司通过这两个网址发布编码标准和价格指数等信息,由于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目前已拥有一定数量的会员,并且实现了广告发布功能。公司收购电子商务公司的有形资产,人员也将跟随本次收购一同进入公司,丝绸集团已承诺本次关联交易结束后注销电子商务公司,政府也同意将已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这两个通用网址在本次关联交易结束后无偿给本公司使用,公司将成为纺织品大宗原材料的标准制订者,同时依托这个有效的信息发布平台实现中远期现货交易所需的其他必要条件。因此,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新业务的拓展,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质量,该项交易实施后的投资回报率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的战略需要。 关联各方以货币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公司本身
是否关联交易
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9-03-24
资产卖方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买方吴江市盛泽镇人民政府
交易标的本次交易标的位于吴江市盛泽镇西白洋(市场路南侧),土地使用权人为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丝绸市场(公司分公司),土地使用权评估面积为15879.80 平方米,土地使用证编号为吴国用(2006)第02104021 号,该地块地类(用途)为工业(21)。地上建筑物以钢混结构为主,主楼共四层,另有两层厂房一栋,其余为混合结构的平房;房屋以前为生产用厂房,现在多已出租做仓储用房,合计建筑面积16324 平方米。该交易资产的账面原值为30,703,145.63 元,现账面净值为28,033,151.89 元。
交易金额(万元)4980.16
货币名称人民币元
资产评估基准日--
交易简介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 年 12 月2 日与吴江市盛泽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盛泽镇政府”)签订了协议书。为进一步优化老城区工业布局和土地资源的配置,加快城区环境的改善步伐,促进城市化建设,根据盛泽镇总体规划要求,盛泽镇政府对吴江市盛泽镇西白洋(市场路南侧)地块(吴国用[2006]第02104021 号,该土地使用权归本公司所有)进行收回储备和处置工作,由盛泽镇政府向公司支付49,801,600.00 元作为补偿款。
方案进度实施
交易日期2008-12-02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首次公告日期2008-12-03
最新公告日期2009-03-24
信息披露方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为进一步优化老城区工业布局和土地资源的配置,加快城市环境的改善步伐,促进城市化建设,根据盛泽镇总体规划要求,镇政府对吴江市盛泽镇西白洋(市场路南侧)地块进行收回储备和处置工作。此次政府收储土地,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构成影响。公司不存在无法回收转让资金的风险。公司此次转让土地可获得收益21,768,448.11 元。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公司本身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无关联关系
是否关联交易
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9-03-24
资产卖方吴江市国土资源局
资产买方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吴江市盛泽镇西白漾(南草圩南)编号为20080408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交易金额(万元)22460.53
货币名称人民币元
资产评估基准日--
交易简介公司董事总经理陈凤根先生于2008 年12月25 日,在吴江市国土资源局举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以人民币224,605,260 元竞得吴江市盛泽镇西白漾(南草圩南)编号为20080408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即与吴江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挂牌成交确认书》。根据《挂牌成交确认书》,公司应当在2009 年1 月9 日之前与吴江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上述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
方案进度实施
交易日期2008-12-25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首次公告日期2008-12-26
最新公告日期2009-03-24
信息披露方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本次竞拍是公司为进一步完善中国东方丝绸市场的市场功能区域建设需要,竞得的土地使用权将用于建设为东方丝绸市场新的原料交易市场和市场辅助配套服务设施如样品展览、卷管码尺、仓库中转等,原地理位置优越的原料市场商铺将被置换出来,建设为中高档商铺用于出租。这次公司以较低的成本获得商服土地使用权,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储备必要的土地资源,有利于降低公司的市场运营成本,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无关联关系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公司本身
是否关联交易
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7-04-19
资产卖方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
资产买方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1.编号20070402地块位于吴江市盛泽镇东方大街南侧(原新生、新联纺机厂),用地面积20,832.9平方米,成交单价为4,000元/平方米,应缴土地出让金总额83,331,600元。目前,公司已支付了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在抓紧办理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手续。 2.编号20070403地块位于吴江市盛泽镇东方大街东侧(原新华丝织厂),用地面积58,823平方米,成交单价为1,950元/平方米,应缴土地出让金总额114,704,850元。目前,公司已支付了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在抓紧办理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手续。
交易金额(万元)19803.65
货币名称人民币元
资产评估基准日 
交易简介根据吴江市盛泽镇城区的总体规划,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的四宗地块,拟挂牌转为商业和居住用地,并已进入挂牌竞拍程序,四宗地块面积合计97,646.1平米,起拍总价为27,510万元,为此,公司经营层组织专业人士进行了多次专门会议研究,经过详细测算、多方论证,对其中最有开发价值的两宗地块进行了竞标。日前,公司接吴江市国土资源局的两份挂牌成交确认书,确认公司已竞得编号为20070402、20070403的两块国有土地使用权。
方案进度董事会预案
交易日期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首次公告日期2007-04-19
最新公告日期2007-04-19
信息披露方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该地块区位优势突出,具有良好的开发价值,有利于公司城市化服务业的发展壮大。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公司股东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公司本身
是否关联交易
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6-07-15
资产卖方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
资产买方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吴江市盛泽镇戚家坝的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厂用地以及位于吴江市盛泽镇东港的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辽吴化纤厂用地,宗地号分别为127002、071032,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分别为吴国用(2005)字第02127002号、吴国用(2005)字第02071032号。登记用途和现状用途均为工业用地,评估设定用途均为工业用地。 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厂用地登记土地面积为111,763.50平方米,单位面积地价为354元/平方米,总地价为3,956.43万元。该土地的剩余使用年限为41.92年,容积率0.45。 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辽吴化纤厂用地登记土地面积为42,871.80平方米,单位面积地价为368元/平方米,总地价为1,577.68万元。该土地的剩余使用年限为41.93年,容积率0.53。 以上两宗地总地价为5,534.11万元,总面积为154,635.30平方米,平均价格为357.88元/平方米,折合每亩价格为23.86万元。该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帐面原值为2,410万元,由江苏苏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在2002年7月评估所得,目前该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帐面原值为2,270.14万元。
交易金额(万元)5534.11
货币名称人民币元
资产评估基准日2005-07-
交易简介2006年7月1日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将受让丝绸集团合法拥有的两宗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伍仟伍佰叁拾肆万壹仟壹佰元整。
方案进度董事会预案
交易日期2006-07-01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首次公告日期2006-07-15
最新公告日期2006-07-15
信息披露方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从上市公司利益出发,有利于公司资产完整,有利于公司产业结构的调整,有利于公司稀缺工业土地的储备,有利于减少每年的现金流出,且交易价格有利于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公司股东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公司本身
是否关联交易
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6-03-14
资产卖方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
资产买方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一商区登记土地面积为8092.60平方米,单位土地面积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为3238元/平方米,总地价为2620.38万元。 二商区登记土地面积为7000.10平方米,单位土地面积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为3338元/平方米,总地价为2336.63万元。 三商区登记土地面积为15699.60平方米,单位土地面积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为2885元/平方米,总地价为4529.33万元。 四商区登记土地面积为83885.50平方米,单位土地面积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为3185元/平方米,总地价为26717.53万元。 五商区登记土地面积为4822.80平方米,单位土地面积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为3113元/平方米,总地价为1501.34万元。 六商区登记土地面积为3619.00平方米,单位土地面积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为3506元/平方米,总地价为1268.82万元。
交易金额(万元)38974.30
货币名称人民币元
资产评估基准日 
交易简介公司与控股股东丝绸集团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将收购丝绸集团合法拥有的位于吴江市盛泽镇东方丝绸市场1-6商区的六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号分别为049015、049014、048005、103008、104003,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分别为吴国用(2005)字第02049015号、吴国用(2005)字第02049014号、吴国用(2005)字第02049011号、吴国用(2005)字第02048005号、吴国用(2005)字第02103008号、吴国用(2005)字第02104003号。登记用途和现状用途均为商业用地,评估设定用途均为商业用地。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决定以上述六宗地的评估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即38,974.03万元作为本次资产收购的交易价格。
方案进度实施
交易日期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以上六宗土地总地价为38,974.03万元,总面积为123,119.60平方米,平均价格为3,165.54元/平方米,折合每亩价格为211.03万元。根据国家有关土地使用权年限的规定,该六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为40年,目前已使用7.5年。该六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帐面原值为4026万元,登记的用途和现状均为商业用地。
首次公告日期2005-08-23
最新公告日期2006-03-14
信息披露方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虽然公司为此要支付一笔数目不菲的现金,使得公司的现金流在短期内略显紧张,不过,却减少了公司今后年份租赁费用的支出,这不仅仅降低了公司的管理费用、增加了利润总额,而且还有利于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的增长,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更为重要的是,本次资产收购之后,结束了公司部分营业用房的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相分离的局面,同时,公司的产业结构调整也得以顺利展开,从而加速了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而公司较低的土地受让价格大大降低了公司对受让地块的后续开发成本,这有助于该商业地产早日成长为公司利润新的增长点,有利于增厚全体股东的权益。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公司股东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公司本身
是否关联交易
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5-02-19
资产卖方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买方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03国债(3)1,088,500张
交易金额(万元)8709.09
货币名称人民币元
资产评估基准日2004-12-24
交易简介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国债转让协议》,将公司合法拥有的国债全部转让给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根据《国债转让协议》向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转让03国债(3)1,088,500张,转让价格以上海证券交易所2004年12月24日收盘价80.01元计算,转让总金额为人民币捌仟柒佰零玖万零捌佰捌拾伍元整。
方案进度股东大会通过
交易日期2004-12-25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首次公告日期2005-01-04
最新公告日期2005-02-19
信息披露方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旨在消除国债市场可能的继续下跌对公司效益的影响,加快公司资金的流转。 本次关联交易虽然对公司帐面收益产生一定影响,但控股股东按市价全部收购并于2004年年底前全部付清款项的方式,有利于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国债转债后的回收资金用于流动资金。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公司本身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公司股东
是否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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