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10-04-27 |
资产卖方 |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 |
交易标的 | 莲花服务区(含经营权、建筑物所有权、配套资产以及所占土地使用权) |
交易金额(万元) | 41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交易对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 被出售资产:莲花服务区(含经营权、建筑物所有权、配套资产以及所占土地使用权); 出售日:2007 年12 月12日; 出售价格:410.00万元
出售日:2009 年01 月7日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2009-01-07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9-08-26 |
最新公告日期 | 2010-04-27 |
信息披露方 |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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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9-04-25 |
资产卖方 |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 |
交易标的 | 琼海服务区(含经营权、建筑物所有权、配套资产以及所占土地使用权/租赁权) |
交易金额(万元) | 32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交易对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 被出售资产:琼海服务区(含经营权、建筑物所有权、配套资产以及所占土地使用权/租赁权); 出售日:2007 年12 月12日; 出售价格:320.00万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2007-12-12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9-04-25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9-04-25 |
信息披露方 |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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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9-04-25 |
资产卖方 |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 |
交易标的 | 中原东服务区(含经营权、建筑物所有权、配套资产以及所占土地使用权/租赁权) |
交易金额(万元) | 400.28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交易对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 被出售资产:中原东服务区(含经营权、建筑物所有权、配套资产以及所占土地使用权/租赁权); 出售日:2007 年12 月12日; 出售价格:400.28万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2007-12-12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9-04-25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9-04-25 |
信息披露方 |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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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9-04-25 |
资产卖方 |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 |
交易标的 | 中原西服务区(含经营权、建筑物所有权、配套资产以及所占土地使用权/租赁权) |
交易金额(万元) | 400.28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交易对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 被出售资产:中原西服务区(含经营权、建筑物所有权、配套资产以及所占土地使用权/租赁权); 出售日:2007 年12 月12日; 出售价格:400.28万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2007-12-12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9-04-25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9-04-25 |
信息披露方 |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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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8-04-25 |
资产卖方 |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 |
交易标的 | 美仁坡服务区(含经营权、建筑物所有权、配套资产以及所占土地使用权租赁权) |
交易金额(万元) | 19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2007年12月12日,本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签订了《海南东线高速公路服务区转让合同》,将海南东线高速公司沿途九座加油站(含经营权、建筑物所有权、配套资产以及所占土地使用权/租赁权)一次性转让给中石化海南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有关规定以及各加油站过户手续的办理进度,2007年度确认了加油站转让收益322.31万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2007-12-12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8-04-25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8-04-25 |
信息披露方 |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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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8-04-25 |
资产卖方 |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 |
交易标的 | 田独服务区(含经营权、建筑物所有权、配套资产以及所占土地使用权租赁权) |
交易金额(万元) | 25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2007年12月12日,本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签订了《海南东线高速公路服务区转让合同》,将海南东线高速公司沿途九座加油站(含经营权、建筑物所有权、配套资产以及所占土地使用权/租赁权)一次性转让给中石化海南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有关规定以及各加油站过户手续的办理进度,2007年度确认了加油站转让收益322.31万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2007-12-12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8-04-25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8-04-25 |
信息披露方 |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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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7-12-20 |
资产卖方 |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 |
交易标的 | 本公司拥有的海南东线高速公路九座加油站。 |
交易金额(万元) | 3430.56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7-10-31 |
交易简介 | 2007 年12 月12 日,公司与中石化海南公司签署《海南东线高速公路加油站转让合同》,将海南东线高速公司沿途九座加油站(含经营权、建筑物所有权、配套资产以及所占土地使用权/租赁权)以3,430.56 万元一次性转让给中石化海南公司。 |
方案进度 | 董事会预案 |
交易日期 | 2007-12-12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7-12-20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7-12-20 |
信息披露方 |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转让九座加油站项目的合同收入为3,430.56 万元,转让利润预计为1,862.89 万元,该项目转让收益将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的有关规定以及各加油站过户手续的办理进度予以确认,预计 2007 年度可实现收益625 万元,其余收益1237.89 万元将在2008 年度实现。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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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7-04-26 |
资产卖方 | 莫义广 |
资产买方 | 海南高速公路房地产开发公司 |
交易标的 | 琼海市加积镇银海路北侧的190亩土地使用权。交易标的的面积为126,672.2m 2,合计190亩,权属莫义广本人,土地证号为海国用(2004)字第0237号。 |
交易金额(万元) | 361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交易简介 | 为了做大做强“瑞海”品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行业地位,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高速公路房地产开发公司与莫义广于2007年4月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受让莫义广所拥有的位于琼海市加积镇银海路北侧的190亩土地使用权。土地的使用权转让价款为3,610万元人民币。 |
方案进度 | 董事会预案 |
交易日期 | 2007-04-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7-04-26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7-04-26 |
信息披露方 |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土地储备,整合土地资源,保持并延伸“瑞海”品牌,做大做强公司房地产业务。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控股参股公司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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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6-02-21 |
资产卖方 |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海南省交通厅 |
交易标的 | 由本公司支付的全部债务,包括应付未付的本金、利息、罚息或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本公司在转贷协议项下应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支付的其它费用 |
交易金额(万元) |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交易简介 |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2002年第64期省长办公会议纪要和2005年11月14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公司用于海南环岛(东线)高速公路左幅扩建工程项目建设的各级各类金融机构的政策性贷款、日元贷款由海南省交通厅代表海南省人民政府承担,该笔债务不计入左幅项目最终补偿基数。据此,财政部以《关于日元贷款海南高速项目债务人变更的函》(财金便函[2005]38号)将上述转贷协议债务划归海南省交通厅。依据该文件,海南省交通厅与本公司、海南省财政厅、中国进出口银行签署了《外国政府贷款债务转移协议》,债务转移协议号:JP4P111-C21(Z)、JP3P31-C13(Z);债务转移协议约定上述转贷协议项下应由本公司支付的全部债务,包括应付未付的本金、利息、罚息或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本公司在转贷协议项下应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支付的其它费用,全部转为海南省交通厅承担。 |
方案进度 | 达成转让意向 |
交易日期 |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6-02-21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6-02-21 |
信息披露方 |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鉴于海南环岛(东线)高速公路左幅扩建项目为一完整资产,为便于管理和核算,经海南省交通厅批准,上述债务转移后由本公司列为对海南省交通厅之长期负债,毋须本公司还本付息,待海南环岛(东线)高速公路左幅扩建项目补偿期满后相应的资产及负债由本公司统一转给海南省交通厅。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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