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9-09-05 |
资产卖方 |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安徽安庆皖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 机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项目BOOM 合同脱硫岛设备 |
交易金额(万元) | 600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公司于2009 年9 月2 日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将公司拥有的安徽安庆皖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 机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项目BOOM 合同脱硫岛设备,历史成本为60,965,900.00 元,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华融租赁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6,000 万元,融资期限为5 年。 |
方案进度 | 董事会预案 |
交易日期 | 2009-09-02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9-09-05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9-09-05 |
信息披露方 |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现有生产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增加长期借款比率,盘活公司现有资产,切实缓解流动资金压力。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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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9-02-26 |
资产卖方 | 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大别山电厂2×600MW超临界机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项目BOOM合同》(以下简称“大别山BOOM项目合同”)、《合肥发电厂5#、6机(2×600MW)扩建工程烟气脱硫项目BOOM合同》(以下简称“合肥BOOM项目合同”)、《安徽安庆皖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机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项目BOOM合同》(以下简称“安庆BOOM项目合同”)中的全部权利义务 |
交易金额(万元) | 23262.59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控股”)与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东湖新”)于2008年4月16日签订合同,凯迪控股将拥有的《大别山电厂2×600MW超临界机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项BOOM合同》(以下简称“大别山BOOM项目合同”)、《合肥发电厂5#、6机(2×600MW)扩建工程烟气脱硫项目BOOM合同(以下简称“合肥BOOM项目合同”)、《安徽安庆皖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机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项BOOM合同》(以下简称“安庆BOOM项目合同”)中的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本公司,即本公司将作为BOOM项目合同的执行体。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2008-05-12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8-04-18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9-02-26 |
信息披露方 |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公司主营业务正处于战略调整之中,为推进公司尽快向环保产业的转型,公司需要依据现有条件在烟气脱硫领域实施具有创新意义且受国家政策扶持的火电厂脱硫BOOM业务,并籍此形成具有持续、稳定收益的经营性资产。进入烟气脱硫的业务领域,使公司能进一步依托凯迪系列公司所拥有的国内一流的烟气脱硫核心技术、强大的系统集成、设计优势、项目管理经验和对烟气脱硫系统调试运营和维护的能力,形成自身的优势,以BOOM项目长期均衡稳定利润来源和房地产开发利润来源相结合的中长期互补的经营模式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其它关联方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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