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9-04-01 |
资产卖方 | 江西铜业集团公司 |
资产买方 |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目标资产包括江铜集团直接持有的25 家子公司股权、两座矿山采矿权以及江铜集团机关及分公司的部分经营性资产。 |
交易金额(万元) | 210679.9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7-09-30 |
交易简介 | 2008 年1 月16 日,经本公司第四届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与江西铜业集团公司(“江铜集团”)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铜、金、钼等相关资产收购协议》(下称“《资产收购协议》”)及《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根据协议,本公司拟向江铜集团收购铜、金、钼等相关资产,该等资产均与本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具体包括(1)从事铜、金、银、铅、锌等资源勘探与开发的资产、负债、股权;(2)从事钼、硒、铼、碲、铋等稀贵金属业务的资产、负债、股权;(3)提供包括商品、金融期货、财务公司等金融服务、与本公司生产工艺相配套的辅业、从事铜精深加工和从事贸易和营销的资产、负债、股权。收购目标资产涉及的基准对价总额约为人民币214,307 万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2008-10-01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8-01-23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9-04-01 |
信息披露方 |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1)进一步扩大本公司铜、金、银等资源储备,并新增了铅锌资源,其中,铅、锌可开始进入生产运行,根据公司规划,公司将会逐步扩大铅锌的资源储量和产量。
(2)新增钼、硒、铼、碲、铋等稀贵金属业务,已开展商业化运营,根据本公司规划,2010 年钼生产规模将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
(3)优化高附加值的产品加工业务,并做精做细,形成与铜相关品种产业的一体化,拓展和完善产业链;
(4)结合基础矿业主业,发展相关的金融产业,包括商品和金融期货、财务公司等金融业务;
(5)通过资产注入及重组,建立更科学的管理模式和更规范的运作机制,大幅减少关联交易,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本公司商业营运的独立性,使本公司获得更加长远有效的发展。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股东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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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4-09-28 |
资产卖方 | 江西铜业集团公司 |
资产买方 |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江铜集团所拥有的城门山铜矿;同时按年支付该矿土地使用权租金。 |
交易金额(万元) | 38304.6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4年9月27日以书面决议案形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决议及相关的《关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根据本次董事会有关决议,公司决定以发行可转债融资的部分资金或先以银行贷款购买江铜集团所拥有的城门山铜矿;同时按年支付该矿土地使用权租金。据此,本公司与江铜集团于同日签订了《铜矿购买协议》。 |
方案进度 | 达成转让意向 |
交易日期 | 2004-09-27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4-09-28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4-09-28 |
信息披露方 |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依据铜矿购买协议收购江铜集团城门山铜矿可增加本公司的资源储备,并在适当的时候开发城门山铜矿、进一步提高公司的铜、金、银的自给率,使本公司具有更强的盈利能力,同时可减少和避免与控股股东之间的持续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该协议是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的,协议的条款就独立股东而言是公平合理的,并符合本公司利益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股东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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