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9-08-18 |
资产卖方 | 浙江尖峰水泥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金华双龙风景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
交易标的 | 尖峰水泥拥有的金华市水泥厂的整体资产,包括:1、金华水泥厂现有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和原尖峰集团锰钢厂等土,其中: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的面积232.11 亩(有土地权证),原尖峰集团锰钢厂土地面积4.25 亩(无土地权证)。2、上述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土地附着物。3、上述土地上的机器设备和设施。因历史原因,前述232.11 亩土地中有133 亩是由乙方向当地以租代征的土地。 |
交易金额(万元) | 5135.42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8-05-31 |
交易简介 | 2008 年12 月15日尖峰水泥与金华双龙风景旅游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浙江尖峰水泥有限公司金华水泥厂资产整体转让协议》与《补充协议》。公司决定将尖峰水泥下属的金华水泥厂的资产以5135.42 万元的价格,整体出售给金华双龙风景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2008-12-15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8-12-16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9-08-18 |
信息披露方 |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以上方案如能得到实施,公司可收到资产出售款项5135.42万元(未扣除可能发生的税、费等),根据当前的宏观形势和公司财务状态,该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本次交易如能全部完成,有利于盘活公司的存量资产,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时也能增加公司盈利。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控股参股公司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
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9-03-31 |
资产卖方 |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江干区凯旋地区旧城改造指挥部 |
交易标的 | 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149-1 号3-5 层房屋 |
交易金额(万元) | 1330.08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交易对方:江干区凯旋地区旧城改造指挥部;被出售资产: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149-1 号3-5 层房屋;出售日:2008 年8月1 日;出售价格:1,330.08万元人民币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2008-08-01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9-03-31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9-03-31 |
信息披露方 |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
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9-03-31 |
资产卖方 |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浙江桐庐平安拆房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消防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浙江尖峰水泥有限公司金松水泥厂生产一线、生产二线 |
交易金额(万元) | 172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交易对方:浙江桐庐平安拆房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消防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被出售资产:浙江尖峰水泥有限公司金松水泥厂生产一线、生产二线;出售日:2008 年5月15 日;出售价格:1,720万元人民币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2008-05-15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9-03-31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9-03-31 |
信息披露方 |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
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8-04-15 |
资产卖方 |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浙江金华南方尖峰水泥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浙江尖峰水泥有限公司金马水泥厂、梁山石灰石矿、玲珑石灰石矿的相关资产 |
交易金额(万元) | 27895.41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7-03-31 |
交易简介 | 2007 年10 月31 日,本公司向公司参股子公司浙江金华南方尖峰水泥有限公司转让浙江尖峰水泥有限公司金马水泥厂、梁山石灰石矿、玲珑石灰石矿的相关资产,该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89,682,100 元,评估价值为291,896,400 元,年初起至出售日该资产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为7,265,800 元,实际出售金额为278,954,100 元,产生损益89,272,000 元。本次出售价格的确定依据是按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07 年3 月31 日为基准日的评估值为基础,扣除2007 年3 月31日至2007 年10 月31 日之间的折旧,存货以交接时的账面值为准。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2007-10-31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8-04-15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8-04-15 |
信息披露方 |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控股参股公司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
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8-04-15 |
资产卖方 |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
交易标的 | 金华市开发区李渔路以南、永康街以东20000 平方米地块 |
交易金额(万元) | 150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2007 年5 月30 日,本公司向金华市国土资源局转让金华市开发区李渔路以南、永康街以东20000 平方米地块,该资产的账面价值为3,000,000 元,实际出售金额为15,000,000 元。 |
方案进度 | 董事会预案 |
交易日期 | 2007-05-30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8-04-15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8-04-15 |
信息披露方 |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
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7-05-31 |
资产卖方 | 浙江省金华市国土管理规划局 |
资产买方 | 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金华市开发区李渔路以南、永康街以东20000平方米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地性质:科研用地 |
交易金额(万元) | 30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2001年5月尖峰药业与曾浙江省金华市国土管理规划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了位于金华市开发区李渔路以南、永康街以东20000平方米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地性质:科研用地,使用年限:五十年,尖峰药业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为300万元。 |
方案进度 | 未通过 |
交易日期 | 2001-05-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因金华市规划建设的需要,并根据公司集中资源做大做强核心业务的战略思想,进一步整合相关业务、资产的要求。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九日尖峰药业与浙江金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了《关于收回尖峰药业土地的协议》,二〇〇七年五月三十日尖峰药业和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协商签订了《解除土地出让合同的协议》,解除了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浙江金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向尖峰药业支付补偿费1500万元,并约定在协议签订定后的30天内付清全部补偿费。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的《解除土地出让合同的协议》尚需报市政府批准。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7-05-31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7-05-31 |
信息披露方 |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在有关各方按相关协议履行完毕后,本次资产处置尖峰药业将可获得1500万元的现金收入,预计产生1200万元的资产处置差额,将对本公司2007年度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控股参股公司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
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5-08-16 |
资产卖方 | 富阳登城建材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浙江尖峰登城水泥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富阳登城建材有限公司相关资产 |
交易金额(万元) | 2092.93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5-03-31 |
交易简介 | 2005年5月9日,浙江尖峰登城水泥有限公司向富阳登城建材有限公司购买富阳登城建材有限公司相关资产,该资产的帐面价值为2,807.15万元人民币,评估价值为2,092.93万元人民币,实际购买金额为1,900万元人民币,本次收购价格的确定依据是以2005年3月31日为基准日经评估后协商为准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2005-05-09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5-08-16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5-08-16 |
信息披露方 |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控股参股公司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
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4-04-20 |
资产卖方 | 海口明华旅业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海南省澄迈县老城开发区盈滨半岛的80001.99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
交易金额(万元) | 1776.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2003 年7月9日公司执行董事会作出决议,批准控股子公司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以1776 万元的价格,受让海口明华旅业有限公司位于海南省澄迈县老城开发区盈滨半岛的80001.99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该土地性质为经营性旅游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期为2063 年5 月31 日。根据尖峰药业公司与海口明华旅业有限公司签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截止报告期末已支付土地转让款1420.8 万元、契税53.28万元。土地使用权证已经过户完毕。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2003-09-03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4-04-20 |
信息披露方 |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控股参股公司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
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4-04-20 |
资产卖方 |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
资产买方 | 浙江尖峰水泥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金华市九龙石灰石矿五年的开采权。 |
交易金额(万元) | 5419.6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2003 年5 月6 日公司执行董事会作出决议,批准控股子公司浙江尖峰水泥有限公司向金华市国土资源局购买金华市九龙石灰石矿五年的开采权,分期支付转让款,2003 年支付了首期2142 万元,五年内净出资额5419.6 万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2003-05-07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4-04-20 |
信息披露方 |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该项收购是根据公司“增强建材、优化医药”这一发展战略,针对目前水泥公司的主要原料石灰石供应不足且外购成本较高的现状而决定的。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控股参股公司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