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10-05-10 |
资产卖方 | 西安翠宝首饰集团公司 |
资产买方 | 西安秦骊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位于北京市丰台区丰葆路168号国际花园内,编号分别为C2(161 号)、F6(179-1 号)的两套别墅房产 |
交易金额(万元) | 696.33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我公司近日收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陕执一民字第55-24 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称:“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西民三初字第34 号民事裁定书,执行的西安秦骊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翠宝首饰集团公司借款担保追偿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标的额为欠款2284.160323 元万元。执行中,本院先后为申请执行人西安秦骊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回473.309703 万元,将位于蓝田县白马坡冶炼厂的废旧设备以物抵债29.261768 万元,将被执行人西安翠宝首饰集团公司购买的位于北京市丰台区丰葆路168号国际花园内,编号分别为C2(161 号)、F6(179-1 号)的两套别墅房产按评估价值202.83 万元和493.50 万元以物抵债696.33 万元,将被执行人西安翠宝首饰集团公司持有的‘达尔曼’4870 万股社会法人股以3 万元人民币的对价转让抵债,申请执行人西安秦骊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共实现债权为欠款1201.901471 万元。未实现债权为欠款1082.258852 万元。 |
方案进度 | 达成转让意向 |
交易日期 | --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0-05-10 |
最新公告日期 | 2010-05-10 |
信息披露方 | 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股东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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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9-05-15 |
资产卖方 | 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陕西永茂和置业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位于西安市蓝田县白马坡的面积为33380.17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蓝国用(1999)0002612]和地上建筑物(房权证蓝字第089 号) |
交易金额(万元) | 307.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我公司于2009 年5 月11 日收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陕执一字第55-15 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称:“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西民三初字第34 号民事裁定书,在执行申请人执行人西安秦骊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翠宝首饰集团公司借款担保追偿纠纷一案中,对案件诉讼过程中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8)西民三初字第34 号民事裁定书保全查封的被执行人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西安市蓝田县白马坡的面积为33380.17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蓝国用(1999)0002612]和地上建筑物(房权证蓝字第089 号)的财产,经评估后进行了拍卖,买受人陕西永茂和置业有限公司以307 万元竞得。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9-05-15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9-05-15 |
信息披露方 | 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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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4-12-31 |
资产卖方 | 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西安绕城高速公路生态林带建设管理局 |
交易标的 | 西安唐延路34.915亩土地使用权及该土地上的所有建筑物和附着物 |
交易金额(万元) | 478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交易简介 | 公司于2004年12月29日接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04)陕执一公字第19-38号,因公司与西安市商业银行碑林支行借款纠纷一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查封了公司所有的位于西安唐延路34.915亩土地使用权及该土地上的所有建筑物和附着物,经评估后委托拍卖机构依法拍卖上述资产。此拍卖已于2004年12月19日进行,西安绕城高速公路生态林带建设管理局以4780万元的最高应价竞得。 |
方案进度 | 董事会预案 |
交易日期 | 2004-12-29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4-12-31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4-12-31 |
信息披露方 | 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9条第1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34.915亩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西高科技国用(2002)字第31332号)及地上的建筑物和附着物的查封;
二、上述房地产和地上附着物归买受人西安绕城高速公路生态林带管理局所有,买受人西安绕城高速公路生态林带管理局应持本裁定书到西安高新开发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过户手续。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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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4-11-16 |
资产卖方 | 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陕西广播电视大学 |
交易标的 | 西安市长安区郭杜镇的西安翠宝花园度假村现有围墙以内本公司所有的有证土地111.876亩及该宗土地上的所有建筑物(无建审手续)和所有附着物(构筑物、水电暖配套设施及绿化等) |
交易金额(万元) | 4953.28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4-06-30 |
交易简介 | 2004年11月10日,本公司与陕西广播电视大学签署《转让协议书》,将位于西安市长安区郭杜镇的西安翠宝花园度假村现有围墙以内本公司所有的有证土地111.876亩及该宗土地上的所有建筑物(无建审手续)和所有附着物(构筑物、水电暖配套设施及绿化等)转让给陕西广播电视大学。上述标的物的帐面价值截止2004年6月30日为3464.3万元,本次转让价格为4953.28万元。 |
方案进度 | 董事会预案 |
交易日期 | 2004-11-10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4-11-16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4-11-16 |
信息披露方 | 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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