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简介 | 2003年2月26日本公司与浙江省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草签海发土[2003]03号《海宁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浙江省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同意拟将座落于施带路南、长山河北、施带港东的一幅面积为156,707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公司,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暂定每平方米120元,共计地价款18,804,840.00元(含地面附着物、植作物补偿、劳力安置费),道路带征面积约为5,375平方米,暂定每平方米90元,计483,750.00元;契税按地价款3%代收为564,145.00元,上述三项共计人民币19,852,735.00元。公司于2003年3月5日向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交纳地价款
、契税和相关费用共计12,700,081.50元。截至报告日,公司尚未办妥《土地使用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