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简介 | 鉴于公司原开设在浦东第一八佰伴的东方书城需迁址经营,经多方选址和论证,公司拟在浦东乐凯大厦通过租赁方式开设新东方书城,以避免出现公司在浦东新区没有大型书城的情况。租赁的楼层为乐凯大厦1层、1层夹层、2层及2层夹层总计共5,457.65平方米的面积,上述租赁方式原为购买方案,并已经于2006年7月10日召开的原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购买总价为8,200万元(价格已经双方锁定,不论届时房地产价格涨跌皆以此价格成交),约每平方米15,024.78元。但由于该楼层存在银行保全问题尚未妥善解决,经充分了解和有关方面协调,公司先期与上海乐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租赁合同,即将该拟出售面积先租赁给公司使用,以便节省时间,抢先做好装修开张及市场培育工作。根据双方签署的合同,上海乐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最迟将于2007年6月30日前按约定价格8,200万元将该块楼层出售给公司,并且上述租赁方式已付的租金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可以抵充购房款,从房屋总价款中予以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