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10-06-19 |
资产卖方 | 中国华星氟化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深圳市钜盛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氟化学集团拥有的收回442,108 股股改代垫股份的权利和对本公司的债权111,729,900.25元 |
交易金额(万元) | 12028.47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华星氟化学于2010 年4月29日与深圳市钜盛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国华星氟化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钜盛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华星氟化学拟向钜盛华实业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1,904,14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86%;同时作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组成部分,华星氟化学将一并转让收回股改代垫股份442,108股的权利和对本公司的债权111,729,900.25元。上述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及股改代垫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19.35元。上述约定的转让价款由钜盛华实业向华星氟化学以货币形式支付。
氟化学集团拥有的收回442,108 股股改代垫股份的权利的转让价格为每股股改代垫股份19.35 元, 转让价款合计8,554,789.80 元。目标债权的转让价格为其经审计的账面值111,729,900.25 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2010-04-29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0-05-04 |
最新公告日期 | 2010-06-19 |
信息披露方 |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本次收购完成后,钜盛华实业成为ST 湖科的第一大股东。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股东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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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4-12-08 |
资产卖方 | 交通银行石家庄分行 |
资产买方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 |
交易标的 | 交通银行石家庄分行将其对我公司的债权(包括本金人民币5900000元整;对应截至2004年3月20日的利息余额人民币2812918.87元)项下的全部权利 |
交易金额(万元) | 871.29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原债权人交通银行石家庄分行将其对我公司的债权(包括本金人民币5900000元整;对应截至2004年3月20日的利息余额人民币2812918.87元)项下的全部权利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据此,本公司进行了相应的财务调整,将原短期借款中向交通银行石家庄分行借款本金人民币5900000元;对应截至2004年3月20日利息余额人民币2812918.87元转至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名下。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4-12-08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4-12-08 |
信息披露方 |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成为本公司的债权人。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其它关联方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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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2-12-17 |
资产卖方 |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石家庄卓然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劝业商场房产及相应土地使用权。 |
交易金额(万元) | 210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交易简介 |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将劝业商场房产及相应土地使用权以2100万元的转让价格出售给石家庄卓然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方案进度 | 董事会预案 |
交易日期 | 2002-12-12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2-12-17 |
信息披露方 |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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