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4-12-01 |
资产卖方 | 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广钢集团下属焦化厂、烧结厂、炼铁厂、转炉环保改造工程、燃气厂、产成品办公室、质量管理部、机动部、原料部等九个单位经营性资产(含负债) |
交易金额(万元) | 104741.69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4-09-30 |
交易简介 | 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0月28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与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拟订的《钢铁主业资产收购协议》。根据《钢铁主业资产收购协议》,本次拟收购的焦化厂、烧结厂、炼铁厂、转炉环保改造工程、燃气厂、产成品办公室、质量管理部、机动部、原料部等九个单位的经营性资产按广东羊城(2004)羊评字第3520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2004-10-28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4-10-30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4-12-01 |
信息披露方 | 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本次收购使本公司拥有了比较完整的钢铁生产工艺流程,减少了环节,降低了生产成本,扩大了产能,增强了本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股东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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