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7-12-15 |
资产卖方 | 皮尔金顿集团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交易标的为皮尔金顿集团有限公司为实施常熟一线的在线LOW-E改造及常熟二线建设所提供的相关技术。 |
交易金额(万元) | 1300.00 |
货币名称 | 欧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为加快企业发展,公司以济阳路100 号地块生产线迁建为契机,进一步加快公司常熟基地建设,以巩固企业在玻璃高端市场的地位。为此,公司拟与皮尔金顿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协议,该技术的引进将用于常熟一线的在线LOW-E 改造及常熟二线的建设,合同金额约为1,300 万欧元。此项合作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引进和掌握最新的技术,从而实现提升技术等级、扩大市场份额、获得更多收益。 |
方案进度 | 股东大会通过 |
交易日期 | --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7-11-28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7-12-15 |
信息披露方 |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本次技术转让将使公司获得在线LOW-E 玻璃生产技术,该项技术是皮尔金顿继浮法玻璃生产工艺后的又一重大发明;计划中的常熟二线也将具备超白玻璃生产等多项新技术。这些技术市场前景广阔、将为公司带来较高的投资回报。同时,此次合作还有利于引进皮尔金顿先进的管理经验,在扩大产能、提高竞争能力的同时,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培养、锻炼一支玻璃生产的专业队伍。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其它关联方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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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7-11-02 |
资产卖方 |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上海市申江两岸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本次资产交易的标的系公司位于济阳路100 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土地、地上建筑物、设备、码头等),该地块占地面积为198320平方米。 |
交易金额(万元) | 18100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经与上海市申江两岸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友好协商,就公司位于济阳路100 号地块(包括土地、地上建筑物、设备、码头等)搬迁补偿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公司于2007 年5 月25 日与上海市申江两岸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上海市浦东新区济阳路100 号搬迁补偿合同》,将公司名下位于济阳路100 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土地、地上建筑物、设备、码头等)转让给上海市申江两岸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施土地储备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搬迁补偿金额为101000 万元。
鉴于济阳路100 号地块的搬迁,涉及生产设备重置和工厂重建,以及因搬迁对公司运行成本的扩大、固定资产折旧的增加而对生产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等因素,公司与申江集团经友好协商,于2007 年11月1 日签署了《上海市浦东新区济阳路100 号搬迁补偿补充合同》,搬迁补偿补充金额为人民币800,000,000 元。 |
方案进度 | 股东大会通过 |
交易日期 | 2007-05-25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7-05-26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7-11-02 |
信息披露方 |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1、该地块是根据上海市政府关于黄浦江两岸综合开发的总体要求,以及加强对黄浦江两岸土地的控制,为配合和支持上海世博会配套市政工程动迁之需要,结合公司新一轮资产重组和加快发展的规划实施转让。该地块的转让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内部资源,促进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资产交易,可获得101000 万元的现金收入,将对公司2007 年及以后年度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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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7-11-02 |
资产卖方 |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上海市申江两岸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本次资产交易的标的系阳光公司位于济阳路88 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房屋土地、设备搬迁以及生产设备重置、停歇业损失等)。该地块占地面积为16312 平方米。 |
交易金额(万元) | 700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经阳光公司与申江集团友好协商,于2007 年11 月1 日与申江集团签署了《上海市济阳路88 号搬迁补偿合同》。将阳光公司位于济阳路88 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土地、地上建筑物等)转让给申江集团实施土地储备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鉴于因搬迁产生的固定资产折旧增加会对阳光公司生产经营有较大影响等因素,总的补偿金额为人民币70,000,000 元(房屋土地补偿、设备搬迁以及生产设备重置补偿、停歇业损失补偿等)。 |
方案进度 | 董事会预案 |
交易日期 | 2007-11-01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7-11-02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7-11-02 |
信息披露方 |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该地块是根据上海市政府关于黄浦江两岸综合开发的总体要求,以及加强对黄浦江两岸土地的控制,为配合和支持上海世博会配套市政工程动迁之需要,结合阳光公司的新一轮资产重组和加快发展的规划实施转让。该地块的转让将有利于阳光公司及耀皮公司进一步整合内部资源,促进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阳光公司的利益,也符合耀皮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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