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税项 |
应交税率(%) |
实际税率(%) |
备注 |
2022-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公司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2022年度享受减按15%所得税税率计缴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下属苗尾电厂、黄登电厂、大华桥电厂、乌弄龙电厂以及里底电厂2022年度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学技术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及《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2022年1-3季度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为75%,2022年4季度,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为100%。 |
2021-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公司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2021年度享受减按15%所得税税率计缴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下属苗尾电厂、黄登电厂、大华桥电厂、乌弄龙电厂以及里底电厂2021年度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2020-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公司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 31日,每年经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下属苗尾电厂、黄登电厂、大华桥电厂、里底电厂2020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 |
2019-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公司下属苗尾电厂、黄登电厂、大华桥电厂、里底电厂2019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
2.公司子公司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藏政发〔2018〕25号)文件规定,执行西部大开发战略中企业所得税15%的税率,同时免征企业所得税西藏自治区分享部分。
3.公司子公司华能大理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勐海南果河水电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每年经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公司子公司华能澜沧江祥云风电有限公司已投产的野猫山风电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税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自2015年至2017年免征企业所得税,自2018年至2020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公司子公司华能石林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已投产的石林光伏发电二期90MWp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石林光伏发电二期90MWp项目2015年至2017年免征企业所得税;自2018年至2020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6.公司子公司瑞丽市联能经贸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1 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7.公司子公司瑞丽江一级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根据緬甸联邦政府电力一部下属水电实施司与云南联合电力开发有限公司2006年12月30日签订的合资协议,出口和当地销售外币收入按不高于2%在缅甸征收企业所得税。 |
2018-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公司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每年经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公司下属苗尾电厂、黄登电厂、大华桥电厂、里底电厂2018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
2.公司子公司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13年8月26日,经云南省昆明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批准,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2016年至2018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公司子公司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藏政发〔2018〕25号)文件规定,执行西部大开发战略中企业所得税15%的税率。
4. 公司子公司华能大理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勐海南果河水电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每年经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5. 公司子公司华能澜沧江祥云风电有限公司已投产的野猫山风电场、华能石林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已投产的石林光伏光伏发电二期90MWp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18年度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6.公司子公司瑞丽市联能经贸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 |
2017-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公司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每年经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