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 公告日期:2023-10-26 |
标题 |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吴立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89号 |
批复原因 | 吴立鹏:经查,你担任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悦城)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你的配偶于2022年11月29日买入大悦城股票7,600股,于2023年5月5日卖出大悦城股票7,600股。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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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3-07-29 |
标题 | 大悦城: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亲属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获悉公司现任总会计师亲属因误操作导致小额短线交易公司股票 |
批复内容 | 本次股票交易产生的收益152元已由公司收回,公司将继续强化培训宣导,进一步要求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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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2-09 |
标题 | 关于对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14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2月1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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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2-04-30 |
标题 | 大悦城:关于董事亲属误操作交易公司股票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独立董事王涌先生的父亲王以桂先生因误操作于2022年4月18日以4.31元/股的价格买入公司股票2,000股,买入金额8,625元,并于2022年4月19日以4.34元/股的价格全部卖出,卖出金额8,666.32元。 |
批复内容 | 公司知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向王涌先生及其父亲王以桂先生了解相关情况,经核实,王以桂先生的上述交易行为系在不知悉王涌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下基于自身对二级市场情况的独立判断而做出的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非公开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或受任何其他主体建议、指导、明示或暗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经向王涌先生了解,其事先并不知悉本次股票交易的相关情况,且未告知王以桂先生有关公司经营的相关情况或其他未披露信息,亦不存在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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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7-24 |
标题 | 上海市静安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对上海新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第2020170057号 |
相关法规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文件批号 | 上海市静安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第2020170057号 |
批复原因 | 从事大悦城二期北地块商办项目存在施工图设计未经审查擅自施工、必须进行招标项目未招标、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 |
批复内容 | 责令改正;罚款42万元整;责令停止施工。 |
处理人 | 上海市静安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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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7-24 |
标题 |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对上海悦耀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第2320170003号 |
相关法规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文件批号 |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第2320170003号 |
批复原因 | 上海悦耀置业前滩中粮壹号公馆项目因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擅自施工。 |
批复内容 | 对上海悦耀置业处以罚款20万元。 |
处理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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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7-24 |
标题 |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对上海悦耀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第2120160027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文件批号 |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第2120160027号 |
批复原因 | 上海悦耀置业于2015年10月10日在东至济阳路,西至东育路、南至泳耀路、北至林耀路的前滩中粮壹号公馆地下部分工程中存在应当施工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 |
批复内容 | 对上海悦耀置业处以罚款46万元。 |
处理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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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7-24 |
标题 | 杭州市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对浙江和润天成置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拱住建罚[2016]29号 |
相关法规 |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文件批号 | 拱住建罚[2016]29号 |
批复原因 | 浙江和润天成置业因杭政储出(2013)115号地块商业商务及娱乐项目设施用房项目未办理相关手续擅自施工,违反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对浙江和润天成置业处以罚款共计44.2140万元。 |
处理人 | 杭州市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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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7-24 |
标题 |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对卓远地产(成都)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罚字[2016]111号 |
相关法规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文件批号 |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罚字[2016]111号 |
批复原因 | 成都卓远地产因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报送备案,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对成都卓远地产处以罚款20万元。 |
处理人 |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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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4-03 |
标题 | 关于对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8号 |
批复原因 |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你公司直通披露了《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我部对上述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后审查,现将意见反馈如下:
1.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设置了调整机制。
2.本次交易标的为明毅持有的大悦城地产9,133,667,644股普通股股份。
3.请说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市场参考价的选择依据及理由,是否考虑交易标的估值因素,并结合股份发行价对应的市盈率、市净率水平以及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持续发展能力的影响等进行合理性分析。
4.请说明交易标的过渡期间发生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形可能对交易标的估值、交易作价、发行股份数量、减值补偿等产生的影响,是否可能构成本次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是否可能出现不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的情形,并分析相关应对方案的处理原则和依据,上市公司所需履行的审议程序,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5.请说明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交易标的及其子公司是否存在土地闲置、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被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以及相应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
6.交易对方明毅2017年7月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设立。
7.根据你公司与中粮香港于2017年9月28日签署的关于本次重组的框架协议,你公司拟向中粮香港发行股份及/或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其所持明毅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请分析本次交易对方由中粮香港变更为明毅并由上市公司直接持有大悦城地产股份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
8.请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规定,补充披露交易对方明毅的控股股东中粮香港和大悦城地产重要下属企业的相关信息。
9.请说明得茂所持可转换优先股的发行与存续情况、主要条款及相关会计处理,本次交易未转让可转换优先股的主要考虑,可转换优先股未来转让或转换安排,是否可能对本次交易估值、减值承诺履行产生影响。
10.截至预案出具日,中粮北京酒店已不再是大悦城地产控制的下属企业。
11.请说明上市公司和交易标的大悦城地产对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方法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规定。
12.交易标的部分土地、房屋存在权属瑕疵,部分存在超越资质开发经营等问题。
13.请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第二条规定,补充披露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情况,并进一步结合上市公司货币资金使用计划和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终止情形、上市公司和交易标的资产负债率情况等,分析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是否符合当前房地产行业监管政策,并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的具体测算过程及依据。
14.请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相关规定,充分披露当前房地产调控政策可能对交易标的战略规划、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交易标的土地储备、房地产销售、房地产出租等情况,并说明报告期内交易标的各项主要业务收入、成本、毛利等情况,并分析收入、毛利率、净利润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15.本次交易标的预估值为1,475,607.94万元。
16.请说明上市公司与交易标的大悦城地产目前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17.请说明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并分析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增强独立性,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规定。
18.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商品房开发、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交易标的大悦城地产主要从事开发、经营、销售、出租及管理综合体和商业物业业务。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4月1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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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3-21 |
标题 | 关于对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固收部关注函[2017]第27号 |
批复原因 | 近日,我部关注到你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以下不规范事项:
一、你公司部分信息披露不准确。你公司在2015年年报和2016年半年报中关于“08中粮债”募集资金存储与划转账户的相关信息披露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
二、你公司部分信息披露不完整。你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未按照规定披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履行的程序。 |
批复内容 |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第4.1.1条等相关规定,我部予以监管关注。请你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义务,就上述事项说明后续整改计划及整改情况,于2017年3月28日前向我部提交书面说明。
同时,我部提醒你公司严格遵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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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6-29 |
标题 | 中粮地产:关于国家审计署对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所涉及本公司有关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2010年至2014年房屋租赁指导租金》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国家审计署于2014年内对公司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粮集团)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了审计,中粮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作为中粮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接受了相关审计。指出了相关问题。
一、关于收购项目方面问题
2006年至2013年,公司部分收购项目在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审核备案环节出现程序瑕疵,未能严格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执行,存在未取得经国有资产产权管理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的情况下进行收购的情形。
二、关于物业租赁方面问题
2010年l 月至2014年5月,公司下属深圳市宝安三联有限公司将3.56万平方米厂房以低于《深圳市2010年至2014年房屋租赁指导租金》中规定的租金对外出租。
三、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方面问题
2011年至2013年,公司个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存在瑕疵,未能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招投标。 |
批复内容 | 公司对审计提出的问题逐一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现将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国家审计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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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1-11-12 |
标题 |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政部驻深圳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公司200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和公司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1、未按规定核算资产
2、未按照规定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3、未按规定核算固定资产、未按规定核算长期待摊费用
4、未按规定计缴房地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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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内容 | 本次检查中涉及的税款合计1,422,764.71元(其中:企业所得税624,389.71元,房产税798,375.00元),罚金20,000.00元,占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成本为1,744,799,060.73元的0.08%。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并缴纳了相应的税费、罚金,并于2010年12月15日向财政部驻深办提交了《关于财政部驻深财政监察专员办行政处罚决定书整改报告》,上述事项涉及的金额在公司总成本中占比极小,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产生实质性影响。 |
处理人 | 财政部驻深圳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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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 公告日期:2009-06-06 |
标题 |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管人员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高管人员违规买卖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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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内容 | 本次买卖行为没有获利(亏损约410 元) |
处理人 | 其他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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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9-03-05 |
标题 |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监局巡检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深证局发[2009]32号文 |
批复原因 | 一、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方面存在问题
二、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使用与披露中存在问题
四、房地产权属及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五、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
批复内容 | 深圳证监局此次对公司的现场检查,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公司目前在治理结构、规范运作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同时极大的促进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规范运作意识的提高。公司董事会将利用本次整改契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健全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行为,及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
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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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19 |
标题 |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情况报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问题 1、公司有关制度的部分条款不规范
问题 2、对外担保授权和程序不符合有关规定
问题 3、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应进一步加强 |
批复内容 | 通过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我司加强了内控制度建设、促进了规范运作。经过这一次的深入自查,我司将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独立性,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各项制度,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治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们将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的领导和监督下,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为国家资本市场的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
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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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0-12 |
标题 |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 |
文件批号 | 深证局公司字[2007]30号 |
批复原因 | 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公司与控股股东中粮集团(及其控股的关联单位)之间在住宅地产方面有潜在的同业竞争风险。
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程序和风险控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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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内容 | |
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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