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讯 公告日期:2023-12-21 |
标题 | 海王生物: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问询函[2023]第29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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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3-09-19 |
标题 |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陈志芳、刘多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55号 |
批复原因 | 一、未就个别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参数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未关注相关股权投资核算不恰当的情形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志芳、刘多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你所应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定,采取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确保审计执业质量;相关注册会计师应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勤勉尽责履行法定审计工作义务。你们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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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3-07-12 |
标题 | 海王生物: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 |
文件批号 | 深圳证监局[2023]103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2020年、2021年,公司在确认个别基金相关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时,未反映该基金当期已向其优先级合伙人分配收益的情况,直至2022年才予以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此外,公司对个别子公司相关商誉减值测试参数指标选择不审慎。上述情况反映公司财务核算存在不规范问题,影响公司相关年度财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
批复内容 | 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公司应按照以下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深圳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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诫勉谈话 公告日期:2023-07-12 |
标题 | 海王生物:关于公司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深圳证监局[2023]104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公司存在个别长期股权投资事项核算不准确、个别子公司相关商誉减值测试参数指标选择不审慎问题 |
批复内容 | 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张思民先生、张锋先生、沈大凯先生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深圳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
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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诫勉谈话 公告日期:2023-07-12 |
标题 |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张思民、张锋、沈大凯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深圳证监局[2023]104号 |
批复原因 | 我局于2023年5月对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现场检查。经查,公司存在个别长期股权投资事项核算不准确、个别子公司相关商誉减值测试参数指标选择不审慎问题,我局对公司采取了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03号)。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张思民、张锋、沈大凯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请你们后续根据我局要求,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局接受监管谈话。 |
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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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3-07-12 |
标题 |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深圳证监局[2023]103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2020年、2021年,你公司在确认个别基金相关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时,未反映该基金当期已向其优先级合伙人分配收益的情况,直至2022年才予以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此外,你公司对个别子公司相关商誉减值测试参数指标选择不审慎。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你公司应按照以下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一、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忠实勤勉、谨慎履职,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二、你公司应夯实财务核算基础,提升会计核算水平,增强财务人员专业能力,确保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从源头保证财务报告信息质量。三、你公司应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对财务核算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或不规范情形进行全面梳理和改进,严格规范运作。 |
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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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3-05-09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8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5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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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2-09-17 |
标题 | 海王生物: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问询函[2022]第15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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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1-06-18 |
标题 | 海王生物: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34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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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1-02-10 |
标题 |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沈大凯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7号 |
批复原因 | 沈大凯:
我局自2020年7月起对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对公司采取了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6号)。
你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是公司财务会计工作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公司财务相关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
批复内容 |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五十八条和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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诫勉谈话 公告日期:2021-02-10 |
标题 |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张思民、张锋、刘占军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公司债券发行及交易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深圳证监局[2021]8号 |
批复原因 | 你们三人分别作为公司董事长、经理、时任经理,对相关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请你们后续根据我局要求,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局接受监管谈话。 |
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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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1-02-10 |
标题 | 海王生物: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深圳证监局[2021]6号 |
批复原因 | (一)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不到位
1、部分关联交易未严格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股东大会运作不规范
3、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
(二)会计核算不规范
1、部分销售收入确认时点不规范
2、部分返利核算不规范
3、部分业绩承诺相关核算不规范
4、其他会计核算相关不规范问题
(三)内部控制不完善
(四)公司债券存续管理不规范 |
批复内容 | 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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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19 |
标题 | 苏鲁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被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鲁枣)食药监药罚[2018]8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鲁枣)食药监药罚[2018]8号 |
批复原因 | 销售劣药“白前”(浸出物项目不符合规定)。 |
批复内容 | 处1、没收依法查封扣押的饮片白前4kg和销售经检验【浸出物】项目不符合规定的饮片白前的违法所得758元;2、并处违法购进经检验【浸出物】项目不符合规定的饮片白前的货值金额1020元三倍的罚款,计3030元;3、罚没款共计人民币3788元整。 |
处理人 | 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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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19 |
标题 | 亳州海王银河医药有限公司被亳州市蒙城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蒙)食监罚[2017]249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蒙)食监罚[2017]249号 |
批复原因 | 擅自变更医疗器械经营场所。 |
批复内容 | 责令改正、罚款10000元。 |
处理人 | 亳州市蒙城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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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19 |
标题 | 河南佐今明医药有限公司被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新市监药行罚[2019]3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新市监药行罚[2019]3号 |
批复原因 | 经营的消食养胃片经松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报告编号:C20180577-0369)和吉林省药品检验所复检(报告编号:JL-F20480007(00)-0002),检验结果(检测项)不符合规定。 |
批复内容 | 1、没收违法所得1230.00元;2、处于货值金额1230.00元一倍罚款1230.00,罚没合计2460.00元。 |
处理人 |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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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19 |
标题 | 新疆海王医药有限公司被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乌]食药监药罚[2017]29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乌]食药监药罚[2017]29号 |
批复原因 | 销售劣药。 |
批复内容 | 1、没收未销售的十三味晰冥丸73盒;2、处以货值金额6500元2倍的罚款13000元。 |
处理人 | 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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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19 |
标题 | 佳木斯海王医药有限公司被佳木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行政处罚([佳]食药监药罚[2017]009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佳]食药监药罚[2017]009号 |
批复原因 | 销售给佳木斯市中心医院的盐酸甲氧氯普胺注射液,批号160281,检查项下可见异物检查不合格。 |
批复内容 | 处没收违法所得4745元;并处货值金额1.1倍罚款9964.5元 |
处理人 | 佳木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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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19 |
标题 | 佳木斯海王医药有限公司被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黑]食药监药罚[2018]2110025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黑]食药监药罚[2018]2110025号 |
批复原因 | 国家药品计划抽验中,在佳木斯海王医药有限公司抽验的标示湖南迪诺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泮托拉唑钠肠溶胶囊”(批号:170818,规格:14粒/板/盒,300盒/件),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检验(报告书编号:2018A06325)和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复检(报告书编号:HF201807627),结果【检查】项下“溶出度”项均不符合规定。 |
批复内容 | 处没收销售劣药的全部违法所得1,460.75元;处货值2倍罚款5,726.14元,共计罚没7,186.89元 |
处理人 |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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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19 |
标题 | 湖北海王恩施医药有限公司被恩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恩市]食药监药罚[2018]39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恩市]食药监药罚[2018]39号 |
批复原因 | 姜黄素含量0.23%,不符合《中国药典》2015版一部规定,海风藤不合格项目为性状48%的样品具海风藤性状特征,52%的样品海风藤不具有海风藤的性状特征。不符合(中国药典)2015版一部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二款“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
批复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处货值2倍罚款 |
处理人 | 恩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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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19 |
标题 | 湖北海王恩施医药有限公司被恩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恩市]食药监药罚[2018]17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恩市]食药监药罚[2018]17号 |
批复原因 | 酸不溶性灰分18.0%。 |
批复内容 | 1倍罚款2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500.00元。 |
处理人 | 恩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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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19 |
标题 | 湖北海王恩施医药有限公司被恩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恩市]食药监药罚[2017]55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恩市]食药监药罚[2017]55号 |
批复原因 | 质量公告中的维生素K1注射液药品成份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
批复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10771.00元 |
处理人 | 恩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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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19 |
标题 | 湖南康福来医药有限公司被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岳市]食药监罚[2018]10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岳市]食药监罚[2018]1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于2017年4月11日从伊春金北药制药有限公司购进批号17020136清火片(规格36片/盒)共3600盒,2018年7月19日接到检验报告书,国抽不合格(3月份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抽检经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性状不符合规定),进行了召回程序,但未有召回药品数量,与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沟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一倍罚款。处罚没款供应商已交公司。 |
批复内容 | 1、没收违法所得4297.2元;处以货金额4320元一倍罚款;合计罚没款8617.2元,上缴国库。 |
处理人 | 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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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19 |
标题 | 湖南康福来医药有限公司被湖南省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行政处罚(岳开地税稽罚[2017]12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岳开地税稽罚[2017]12号 |
批复原因 | 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
批复内容 | 处以罚款14130.11元 |
处理人 | 湖南省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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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19 |
标题 | 安徽海王天禾医药有限公司被安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庆]食药监药罚[2016]121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庆]食药监药罚[2016]121号 |
批复原因 | 销售劣药“地西泮注射液”案:安徽天禾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药品“地西泮注射液”(生产单位: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规格:2ml:10mg;批号:1509251),经安庆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监督抽验(供样单位: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安庆市石化医院),可见异物项不符合规定。 |
批复内容 | 1、没收销售劣药“地西泮注射液”的违法所得1879.80元;2、并处销售劣药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1879.80元×2=3759.60元;罚没款合计:5639.40元 |
处理人 | 安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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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19 |
标题 | 安徽海王天禾医药有限公司被安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庆]食药监药罚[2017]60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庆]食药监药罚[2017]60号 |
批复原因 | 销售劣药“双氯芬酸钠缓释胶囊”(生产单位:南京易亨制药有限公司;规格:50毫克*24粒;批号:1611906),经阜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含量测定项不符合规定。 |
批复内容 | 1.没收销售劣药“双氯芬酸钠缓释胶囊”的违法所得5342.50元;2.并处销售劣药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5342.50元*2=10685元,罚没款总计:16027.50元。 |
处理人 | 安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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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19 |
标题 | 安徽海王天禾医药有限公司被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庆市监药罚[2019]25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庆市监药罚[2019]25号 |
批复原因 | 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报告(报告书编号:ZC201903185),我公司销售的中药饮片“淡豆豉”(生产单位:安徽健诚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批号:170301)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监督抽检(供样单位:安徽海王天禾医药有限公司)检测项目(性状)不符合规定。 |
批复内容 | 没收销售劣“淡豆豉”药违法所得34.68元 |
处理人 |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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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19 |
标题 | 安徽海王天禾医药有限公司被安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庆]食药监药罚[2018]28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庆]食药监药罚[2018]28号 |
批复原因 | 销售劣药“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生产单位:郑州卓峰制药有限公司;规格:1ml:5mg;批号:1801271B6),经安庆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供样单位:安庆施汉彬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装量不符合规定。 |
批复内容 | 1.没收安徽海王天禾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劣药“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的违法所得2909.80元 |
处理人 | 安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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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19 |
标题 | 威海市儒泰药品销售有限公司被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鲁威]食药监药罚[2017]13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鲁威]食药监药罚[2017]13号 |
批复原因 | 销售劣药 |
批复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壹拾贰万肆仟肆佰贰拾贰元整(124422.00元) |
处理人 | 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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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19 |
标题 | 六安海王医药有限公司被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六市监罚字[2020]66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六市监罚字[2020]66号 |
批复原因 | 当事人销售的“复方愈创木酚磺酸钾口服溶液”(生产单位:安徽国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批号:19050801,包装规格:100ml瓶)经检验,(检查)项“装量”不符合规定。 |
批复内容 | 没收不符合规定的“复方愈创木酚磺酸钾口服溶液”28瓶,没收违法所得75.5元。 |
处理人 |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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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19 |
标题 | 尉氏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被尉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尉市监药罚[2019]032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尉市监药罚[2019]032号 |
批复原因 | 在邢庄卫生院抽查的‘霍胆丸’经尉氏县药品检验所检验,结论为不符合规定。该医院抽查的品种为本公司供应的品种。 |
批复内容 | 处1、没收违法所得3997.4元。2、处以药品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7954.8元 |
处理人 | 尉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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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19 |
标题 | 长沙海王医药有限公司被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湘]药监药罚[2019]2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湘]药监药罚[2019]2号 |
批复原因 | 从湖南省金翼堂药业有限公司购进批号为20180501的盐补骨脂10kg;湖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于2019年3月22日进行抽样检验,结论补骨脂素和异补骨脂素的总含量不合格。 |
批复内容 | 1、没收劣药盐补骨脂的3.07kg;2、没收违法所得177.00元;3、并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285.00元二倍的罚款,计570.00元。 |
处理人 |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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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19 |
标题 | 常德海王医药有限公司被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常市监罚[2019]18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常市监罚[2019]18号 |
批复原因 | 中药饮片抽检不合格。 |
批复内容 | 1.没收扣押的淫羊藿7.09KG和违法所得63.44元,2.处以货值金额一倍的罚款832元,罚没款共计895.44元 |
处理人 |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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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19 |
标题 | 黑龙江省海王医药有限公司被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黑药监药罚[2019]2102007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黑药监药罚[2019]2102007号 |
批复原因 | "丹红注射液“(20ml,批号18082001)抽检不合格(可见异物不合格)。 |
批复内容 | 没收销售劣药的违法所得:31017.60元 |
处理人 |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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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19 |
标题 | 湖北海王德明医药有限公司被咸宁市税务局稽查局行政处罚(咸稅稽罚[2018]3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咸稅稽罚[2018]3号 |
批复原因 | 未按规定申报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
批复内容 | (1)立即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对有关账务进行调整;(2)罚款203537.35元;(3)嫌弃追缴增值税25493.17元和相应滞纳金;(4)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
处理人 | 咸宁市税务局稽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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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19 |
标题 | 深圳市深业医药发展有限公司被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行政处罚(深交罚决字第Z0094209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深交罚决字第Z0094209号 |
批复原因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 |
批复内容 | 罚款3000元 |
处理人 |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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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19 |
标题 | 广西桂林海王医药有限公司受到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叠彩区税务局行政处罚【桂市叠税二分简罚〔2019〕3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桂市叠税二分简罚[2019]3号 |
批复原因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批复内容 | 罚款900元。 |
处理人 | 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叠彩区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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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19 |
标题 | 河南恩济药业有限公司受到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执法处(支队)行政处罚【豫郑交罚决字[2018]第201817-0747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豫郑交罚决字[2018]第201817-0747号 |
批复原因 |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 |
批复内容 | 处罚款3000元。 |
处理人 |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执法处(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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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19 |
标题 | 河南恩济药业有限公司受到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洛市监药罚字〔2019〕30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洛市监药罚字[2019]30号 |
批复原因 | 当事人销售的药品双黄消炎片(标示广西日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批号:180401)检验项目【检查】重量差异不符合规定,该批药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依法应按劣药论处。罚款1839元。 |
批复内容 | 罚款1839元。 |
处理人 | 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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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19 |
标题 | 威海海王医药有限公司受到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威市监药罚【2019】09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威市监药罚[2019]09号 |
批复原因 | 其他。 |
批复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0.9元 |
处理人 |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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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19 |
标题 | 阳春市八方医药有限公司受到阳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阳春)食药监药罚〔2018〕17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阳春)食药监药罚[2018]17号 |
批复原因 | 销售“前胡”(标示生产企业:江西宏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批号P2018011707)经检验不符合规定。 |
批复内容 | 罚没款共计6478.59元。 |
处理人 | 阳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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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19 |
标题 | 阳春市八方医药有限公司受到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稽查局行政处罚【阳税稽罚〔2019〕4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阳税稽罚[2019]4号 |
批复原因 | 少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2015-2017年度少计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少缴印花税、个人所得税。 |
批复内容 | 罚款2.44979万元 |
处理人 |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稽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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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19 |
标题 | 福州福药医药有限公司受到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榕市场监管执罚字〔2018〕2-19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榕市场监管执罚字[2018]2-19号 |
批复原因 | 购销原料药过程中未能核验卖方供应的原料药真伪,未能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定》以及进货检查验收等相关制度,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
批复内容 |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0.8万元;2、处违法所得的2.5倍罚款人民币202万元,合计罚没人民币282.8万元 |
处理人 |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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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19 |
标题 | 宜昌海王银河医药有限公司受到宜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都)食药监药罚(2018)81号(网)】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都)食药监药罚[2018]81号(网) |
批复原因 | 一般违法行为 |
批复内容 | 一般违法行为 |
处理人 | 宜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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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19 |
标题 | 宜昌海王银河医药有限公司受到宜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都)食药监药罚(2018)75号(网)】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都)食药监药罚[2018]75号(网) |
批复原因 | 轻微违法行为 |
批复内容 | 轻微违法行为 |
处理人 | 宜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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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19 |
标题 | 宜昌海王银河医药有限公司受到宜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都)食药监药罚(2018)70号(网)】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都)食药监药罚[2018]70号(网) |
批复原因 | 一般违法行为 |
批复内容 | 一般违法行为 |
处理人 | 宜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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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19 |
标题 | 安阳恒峰医药有限公司受到安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安开)食药监药罚(2017)11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安开)食药监药罚[2017]11号 |
批复原因 | 购销劣药曲咪新乳膏(产地:广州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批号:A1089)78箱*1200支,购进金额166608元,全部销售完毕。该批次品种厂家被抽样定性劣药从生产厂家药监部门协查至我们公司。 |
批复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11156.2元 |
处理人 | 安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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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19 |
标题 | 安阳恒峰医药有限公司受到安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安)食药监药罚(2017)014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安)食药监药罚[2017]014号 |
批复原因 | 销售劣药盐酸唑啉滴鼻液。 |
批复内容 | 1、没收违法所得6777元;2、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6777元2.25倍罚款15248.25元;罚没款合计22025.25元。 |
处理人 | 安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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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19 |
标题 | 海王百草堂药业有限公司受到濮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濮)食药监食罚〔2017〕JS11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濮)食药监食罚[2017]JS11号 |
批复原因 | 处分装经营的“海王”昆仑雪菊为食用农产品,其包装盒上标注了功能与主治,属于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
批复内容 | 处没收违法所得30元,罚款15000元 |
处理人 | 濮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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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19 |
标题 | 海王百草堂药业有限公司受到濮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濮)食药监药罚〔2017〕H6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濮)食药监药罚[2017]H6号 |
批复原因 | 生产、销售劣药中药饮片莲子。 |
批复内容 | 处没收生产销售劣药货值1.5倍罚款1485元,没收违法生产销售劣药违法所得958元,没收劣药成品留样65g |
处理人 | 濮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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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19 |
标题 | 海王百草堂药业有限公司受到濮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濮)食药监药罚〔2018〕J2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文件批号 | (濮)食药监药罚[2018]J2号 |
批复原因 | 生产销售地龙劣药。 |
批复内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并处罚款: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处理人 | 濮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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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19 |
标题 | 平顶山海王银河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受到平顶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平)食药监械罚[2018]5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平)食药监械罚[2018]5号 |
批复原因 |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没有说明书、中文标签或者说明书、标签不符合本规定的,不得进口” |
批复内容 | 处罚款20000元 |
处理人 | 平顶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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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19 |
标题 | 河南康弘药业有限公司受到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许)食药监药罚〔2018〕5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许)食药监药罚[2018]5号 |
批复原因 | 违反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九十五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三条的规定现金销售复方甘草片(终端业务员承包业务,先给公司打款后提货造成回款路径不符合规定)。 |
批复内容 | 处停业整顿7日,并处罚款6000元 |
处理人 | 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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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19 |
标题 | 周口市仁和药业有限公司受到周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周)食药监督药罚(2016)63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周)食药监督药罚[2016]63号 |
批复原因 | 周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所附的周口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报告显示我公司销往周口市荷花办西杨庄安书磊卫生室的标示为远大医药黄石飞云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10ml*10支的批号为20160204抗病毒口服液特征图谱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认定为劣药。2016年12月30日对我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
批复内容 | 1、没收违法所得2223.9元;2、并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2.5倍罚款。 |
处理人 | 周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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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19 |
标题 | 周口市仁和药业有限公司受到周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周)食药监督药罚(2017)3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周)食药监督药罚[2017]3号 |
批复原因 | 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函所附尉氏县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报告显示,标志河南省神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10ml支、批号为16040502的清开灵注射液经检验,可见异物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认定为劣药,上述药品是从我公司购进,于2018年1月23日由周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 |
批复内容 | 1、没收违法所得2034元;2、并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2.5倍罚款 |
处理人 | 周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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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19 |
标题 | 周口市仁和药业有限公司受到周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周)食药监督药罚(2018)6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周)食药监督药罚[2018]6号 |
批复原因 | 尉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函所附尉氏县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报告显示,标志福建古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10ml*5支、批号为1709114的丹参注射液经检验,可见异物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认定为劣药,上述药品是从我公司购进,于2018年6月7日由周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川汇分局立案调查。 |
批复内容 | 1、没收违法所得1362.5元;2、并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1倍罚款 |
处理人 | 周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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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19 |
标题 | 河南冠宝云统药业有限公司受到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宛食药监药罚〔2018〕4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宛食药监药罚[2018]4号 |
批复原因 | 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销售劣药天麻素注射液 |
批复内容 | 其他 |
处理人 | 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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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19 |
标题 | 河南佐今明医药有限公司受到新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新)食药监药行罚[2018]19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新)食药监药行罚[2018]19号 |
批复原因 | 销售劣药曲咪新乳膏。 |
批复内容 | 被处没收违法所得5149.91元,并处货值二倍罚款10299.82元 |
处理人 | 新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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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1-27 |
标题 | 河南德济堂医药有限公司收到禹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禹)市监处[2019]283号) |
相关法规 | 《药品管理法》 |
文件批号 | (禹)市监处[2019]28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销售的黄精不符合规定,违反《药品管理法》 |
批复内容 |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700元,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1.8倍1260元,共计1960元。 |
处理人 | 禹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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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1-27 |
标题 | 苏鲁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收到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药品管理法》 |
文件批号 | 枣市监药罚[2019]1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购进的丹参川芎嗪注射液不符合规定,违反《药品管理法》 |
批复内容 | 没收销售劣药违法所得55263.8元。 |
处理人 | 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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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0-11-27 |
标题 | 河南海王银河医药有限公司收到豫郑交执责改字[2018]第0108005号 |
相关法规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
文件批号 | 豫郑交执责改字[2018]第010800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驾驶员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
批复内容 | 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
处理人 |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执法处(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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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1-27 |
标题 | 苏鲁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收到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枣高)综法药罚[2019]1号 |
批复原因 | 销售的“漏芦”(批号:13120)不符合规定。 |
批复内容 | 处没收违法所得捌元整。 |
处理人 | 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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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1-27 |
标题 | 河南海王银河医药有限公司收到豫郑交罚决字[2018]第201817-0386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豫郑交罚决字[2018]第201817-0386号 |
批复原因 | 河南海王百悦医药有限公司豫A8T208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案 |
批复内容 | 收到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执法处(支队)处罚(豫郑交罚决字[2018]第201817-0386号)。 |
处理人 |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执法处(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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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0-04-14 |
标题 | 海王生物:关于子公司发生火灾事故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子公司周口市仁和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口仁和”)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市辖区中原路与开元大道交叉口自有的一座仓库于2020年4月10日晚发生火灾,造成该处仓库和其中的库存商品等受损。 |
批复内容 | 目前事故具体原因及造成的损失正在调查核实中,本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本次火灾主要受损资产均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财产保险,目前周口仁和已经向投保公司报案并配合保险公司进一步勘查财产损失情况。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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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公告日期:2019-10-16 |
标题 | 关于对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的处罚榕市监执罚字[2019]2-34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榕市监执罚字[2019]2-3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对原材料的生产商未进行现场审计,原材料为非法原材料,但用原材料生产的产品是合格的,可以继续销售。 |
批复内容 | 责令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
处理人 |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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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6-10 |
标题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收到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榕晋市场监管罚字[2019]15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榕晋市场监管罚字[2019]1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2018年生产的复方甘草口服液(180806)不合格,未对外销售,没有造成社会危害。 |
批复内容 | 没收共26,202盒。 |
处理人 | 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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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30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9]第118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9〕第118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6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涉及需披露事项的,请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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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10-29 |
标题 | 禹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河南德济堂医药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禹)食药监药罚[2018]A21号 |
相关法规 | 《药品管理法》 |
文件批号 | (禹)食药监药罚[2018]A2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销售的亚硫酸氢钠甲萘醌注射液不符合规定,违反《药品管理法》 |
批复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5,880.2元,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2倍罚款11,760.4元,共计人民币17,640.6元。 |
处理人 | 禹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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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7-30 |
标题 | 安徽海王国安医药有限公司收到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药品管理法》 |
文件批号 | (合)食药监药罚[2018]2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销售的亮菌甲素注射液检查可见异物不符合规定。 |
批复内容 | 没收库存710支,没收销售劣药违法所得4,032元。 |
处理人 | 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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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7-23 |
标题 | 许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河南德济堂医药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许)食药监药罚〔2018〕8号 |
相关法规 | 《药品管理法》 |
文件批号 | (许)食药监药罚[2018]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销售的某批次槟榔不符合规定,违反《药品管理法》 |
批复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35元,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1倍罚款1,750元 |
处理人 | 许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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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26 |
标题 | 苏鲁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收到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鲁枣)食药监药罚[2018]3号 |
相关法规 | 《药品管理法》 |
文件批号 | (鲁枣)食药监药罚[2018]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销售的某批号槟榔不符合规定。 |
批复内容 | 没收查押9.3kg,并处以销售额的一倍罚款520元。 |
处理人 | 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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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8-06-22 |
标题 | 河南海王百悦医药有限公司收到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执法处(支队)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
文件批号 | 豫郑交执责改字[2018]第010800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驾驶员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 |
批复内容 | 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
处理人 |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执法处(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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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3-26 |
标题 | 苏鲁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收到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枣高)市监药罚[2018]01号 |
相关法规 | 《药品管理法》 |
文件批号 | (枣高)市监药罚[2018]0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销售的某批号产后逐淤片不符合规定。 |
批复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11,708.5元,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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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3-13 |
标题 | 海王聚赢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收到上海市杨浦区国家税务局第十五税务所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文件批号 | 沪国税杨十五简罚[2018]23号 |
批复原因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批复内容 | 处以当场缴纳100元罚款。 |
处理人 | 上海市杨浦区国家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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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10-18 |
标题 | 苏鲁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收到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鲁枣)食药监药罚[2017]15号 |
相关法规 | 《药品管理法》 |
文件批号 | (鲁枣)食药监药罚[2017]1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销售的某批号地龙不符合规定。 |
批复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5,180元及两倍罚款11,840元,合计罚款17,020元。 |
处理人 | 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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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8-18 |
标题 | 海王生物:关于间接控股子公司相关事项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相关法规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福建省食品药品飞行检查实施办法(试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及《福建省食品药品飞行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 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王福药”) 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的有关规定。 |
批复内容 |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收回海王福药一条玻瓶大容量注射剂生产线《药品 GMP 证书》。该《药品 GMP 证书》原到期时间为2018年。 |
处理人 |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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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8-01 |
标题 | 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榕晋市场监管罚字(2017)3号 |
相关法规 | 《药品管理法》 |
文件批号 | 榕晋市场监管罚字[2017]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使用不合格枸杞子生产劣药杞菊地黄丸,违反《药品管理法》 |
批复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45,159.4元,处违法生产药品货值的1.5倍罚款73,164元,没收不合格枸杞子和杞菊地黄丸,共计118,323.40元 |
处理人 | 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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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4-14 |
标题 | 关于对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的处罚榕晋市场监管执罚字[2017]5号 |
相关法规 | 《药品管理法》 |
文件批号 | 榕晋市场监管执罚字[2017]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生产的某批号口服补液盐散在装量差异项不符合规定,违反《药品管理法》。 |
批复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17804.57元,处以罚款26706.86元。 |
处理人 | 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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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2-21 |
标题 | 苏鲁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收到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鲁枣)食药监药罚[2017]6号) |
相关法规 | 《药品管理法》 |
文件批号 | (鲁枣)食药监药罚[2017]6号 |
批复原因 | 销售劣药柴胡(批号:20160501),违反《药品管理法》。 |
批复内容 | 没收违法销售的所得8,547元,及二倍罚款17,220元,合计罚款26,767元。 |
处理人 | 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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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6-10-25 |
标题 | 海王生物:澄清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2016年10月25日午间通过网络获知,某媒体发布《海王生物子公司严重违规GSP证书被撤销》报道。 |
批复内容 | 目前安徽医药公司已基本完成了2016年度预计的销售业绩,本事项对安徽公司本年度影响较小。安徽医药公司目前正按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预计整改完成后可继续正常经营。 |
处理人 | 其他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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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9-30 |
标题 | 湖北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孝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孝)食药监药罚[2016]B22号) |
相关法规 | 《药品管理法》 |
文件批号 | (孝)食药监药罚[2016]B2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销售到孝感市中心医院的某批号盐菟丝子不符合规定,违反《药品管理法》。 |
批复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361元,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1倍罚款计1,379元,合计1,740元。 |
处理人 | 孝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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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2-29 |
标题 | 苏鲁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收到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鲁枣)食药监药罚[2016]1号) |
相关法规 | 《药品管理法》 |
文件批号 | (鲁枣)食药监药罚[2016]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销售的某批号红花、防己不符合规定,违反《药品管理法》。 |
批复内容 | 没收涉案饮片3Kg,不符合规定的饮片红花、防己的2,710元,及货值的2倍金额6,140元,罚款合计金额为8,850元 |
处理人 | 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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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5-06-20 |
标题 | 海王生物:关于海王药业向法院提起诉讼暨银杏叶产品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2015年5月1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桂林兴达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违法生产销售银杏叶药品的通告》(2015年第15号,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指出桂林兴达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兴达”)违法改变银杏叶提取生产工艺,同时从不具备资质的企业购进违法工艺生产的银杏叶提取物,用于生产银杏叶片,并将外购的提取物销售给其他药品生产企业,伪造原料购进台账和生产检验记录;万邦德(湖南)天然药物有限公司用购进的银杏叶提取物生产银杏叶片和银杏叶胶囊等制剂,伪造原料购进台账和生产检验记录。两家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通告》说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查明了全国有24家药品生产企业(未包括本公司)从桂林兴达购买银杏叶提取物,要求凡发现使用桂林兴达银杏叶提取物生产银杏叶制剂的,要立即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和销售,主动召回相关产品。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各地立即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银杏叶提取物和银杏叶制剂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擅自改变提取工艺、非法添加相关物质、从不具备资质企业购进银杏叶提取物等违法行为。 |
批复内容 | 海王药业于近日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起诉宁波立华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立华”)从不具备资质的企业购进部分批次银杏叶提取物,并以其名义销售给海王药业而给海王药业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海王药业已于近日收到深圳中院下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15)深中法商初字第129号],并于2015年6月18日收到深圳中院关于公司申请财产保全的《民事裁定书》[(2015)深中法商初字第129号]及《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2015)深中法商初字第129号]。 |
处理人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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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5-05-28 |
标题 |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银杏叶片产品相关事项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2015年5月1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桂林兴达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违法生产销售银杏叶药品的通告》(2015年第15号,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指出桂林兴达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兴达”)违法改变银杏叶提取生产工艺,同时从不具备资质的企业购进违法工艺生产的银杏叶提取物,用于生产银杏叶片,并将外购的提取物销售给其他药品生产企业,伪造原料购进台账和生产检验记录;万邦德(湖南)天然药物有限公司用购进的银杏叶提取物生产银杏叶片和银杏叶胶囊等制剂,伪造原料购进台账和生产检验记录。两家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通告》说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查明了全国有24家药品生产企业(未包括本公司)从桂林兴达购买银杏叶提取物,要求凡发现使用桂林兴达银杏叶提取物生产银杏叶制剂的,要立即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和销售,主动召回相关产品。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各地立即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银杏叶提取物和银杏叶制剂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擅自改变提取工艺、非法添加相关物质、从不具备资质企业购进银杏叶提取物等违法行为。 |
批复内容 | 公司自查情况
子公司海王药业生产的银杏叶片,其银杏叶提取物供应商具有相应资质,海王药业未购买过《通告》中所列企业的银杏叶提取物,所有银杏叶提取物均按照《中国药典》(2010年版)检验符合规定后投入使用,产品生产过程符合药品GMP法规的要求,产品质量符合《中国药典》(2010年版)标准。
2015年5月27日海王药业收到银杏叶提取物供应商“宁波立华制药有限公司”通知,“宁波立华制药有限公司”正在接受国家药监部门专项检查,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银杏叶提取物专项治理精神,该公司提供给海王药业的部分银杏叶提取物存在质量风险,实施紧急召回,建议海王药业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并向当地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海王药业已及时采取积极措施处理此次事件,将最大程度地保护客户的利益,努力减少此次事件对公司产生的不利影响。 |
处理人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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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4-06-27 |
标题 |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补充说明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对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查中关注到公司年报财务往来款项事项需要补充说明 |
批复内容 | 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对相关往来款的主要构成及形成原因进行了补充说明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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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0-27 |
标题 |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深证监公司字[2007]14号 |
批复原因 | 完善以下方面: 1、公司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需要进一步细化,制度执行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2、信息披露制度需要修订、更新和完善,执行和实施力度需要加强,主动信息披露的意识有待提高 3、会计处理与财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等财务会计制度有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 4、“三会”运作应进一步规范,董事、监事、高管及有关人员应加强培训,专门委员会的职能有待进一步加强与发挥 5、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和加强 6、公司尚未建立股权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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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内容 | 公司于2007年4月启动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成立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工作小组,开始对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及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自查,截至2007年10月底,公司已基本完成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三个阶段的工作,即自查阶段、公众评议阶段和整改提高阶段的工作,并根据整改计划、深圳证监局提出的整改建议以及投资者、社会公众提出的公司治理意见认真切实地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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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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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3-04-02 |
标题 | 关于对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管办巡检提出有关监管意见的整改方案及情况报告 |
相关法规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 |
文件批号 | 深证办函[2003]29号 |
批复原因 | 部分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核算混乱;应收帐款管理较混乱;未及时披露与名派广告发生的巨额广告业务;在帐外开立银行帐户核算销售费用;对部分募集资金最终使用用途披露不完整;对大股东挪用公司部分募股资金情况未做披露;公司利用募股资金入股南方证券 |
批复内容 |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监督管理办公室于2001年11月12日至26日对本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和调查,深圳稽查局于2002年3月至12月对本公司进行了调查。本公司于2003年3月6日收到贵办以深证办函【2003】29号文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海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意见书》(以下简称《意见书》)。公司接《意见书》后,迅速对《意见书》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检查讨论,责成经营管理班子提出整改方案,我们将进一步根据《意见书》精神,认真落实执行整改方案,切实解决上述问题,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以良好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
处理人 | 深圳证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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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3-03-12 |
标题 | 中国证监会深圳稽查局对本公司下发限期整改通知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财务核算、信息披露等方面存不规范行为 |
批复内容 | 根据调查结果,本公司涉嫌虚假陈述行为未能认定,中国证监会已对该案结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监管办公室就日常监管和本次调查过程中发现本公司在财务核算、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不规范行为下发了《关于对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意见书》,对本公司提出了批评,并要求本公司限期整改。本公司于2003年03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认真学习了监管意见书的有关内容,并责成经营管理班子尽快按照监管意见书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整改方案将于董事局通过后予以披露。 |
处理人 | 证监会深圳稽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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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02-07-06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予以公开谴责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未及时披露重大关联公告 |
批复内容 |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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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02-05-25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规则》4.1、6.2条和《通知》,《上市规则》第12.1条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未及时预警或预亏 |
批复内容 |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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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02-05-21 |
标题 |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重大事项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
批复内容 | |
处理人 | 证监会深圳稽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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