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4-26 |
标题 | 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受到汕尾海警局处罚(粤汕海警行罚决字[2020]5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
文件批号 | 粤汕海警行罚决字[2020]5号 |
批复原因 | 2017年4月,小漠港一期工程在围堰填海时,西侧存在向外偏移的情形,超出了海域使用权证书批准用海范围。因深汕投资参与建设的小漠港一期工程超面积填海0.4669公顷 |
批复内容 | 责令深汕投资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以非法占用海域面积0.4669公顷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10倍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466.90万元。 |
处理人 | 汕尾海警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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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3-04-11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并购重组问询函[2023]第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4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对外披露并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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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1-12-03 |
标题 | 盐田港:关于监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朱长贵先生的配偶顾丰女士于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1日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 |
批复内容 | 顾丰女士本次交易所获收益应归还公司所有,本次交易未产生收益。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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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2-28 |
标题 | 深圳市盐田港出口货物监管仓有限公司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鹏海关行政处罚(鹏关处简决字[2018]0799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鹏关处简决字[2018]0799号 |
批复原因 | 申报不符 |
批复内容 | 罚款0.6万元 |
处理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鹏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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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2-28 |
标题 | 深圳市盐田港出口货物监管仓有限公司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鹏海关行政处罚(鹏关处简决字[2018]0295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鹏关处简决字[2018]0295号 |
批复原因 | 申报不符 |
批复内容 | 罚款1.2万元 |
处理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鹏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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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2-28 |
标题 | 深圳市盐田港出口货物监管仓有限公司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鹏海关行政处罚(鹏关处简决字[2017]0819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鹏关处简决字[2017]0819号 |
批复原因 | 未经海关许可擅自提取海关监管货物 |
批复内容 | 罚款2万元 |
处理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鹏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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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2-28 |
标题 | 深圳市盐田港出口货物监管仓有限公司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鹏海关行政处罚(鹏关处简决字[2017]0414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鹏关处简决字[2017]0414号 |
批复原因 | 申报不符 |
批复内容 | 罚款3万元 |
处理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鹏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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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2-28 |
标题 | 深圳市盐田港出口货物监管仓有限公司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鹏海关行政处罚(鹏关处简决字[2017]0391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鹏关处简决字[2017]0391号 |
批复原因 | 申报不符 |
批复内容 | 罚款3万元 |
处理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鹏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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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2-28 |
标题 | 深圳市盐田港出口货物监管仓有限公司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鹏海关行政处罚(鹏关处简决字[2017]0384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鹏关处简决字[2017]0384号 |
批复原因 | 申报不符 |
批复内容 | 罚款3万元 |
处理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鹏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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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2-28 |
标题 | 深圳市盐田港出口货物监管仓有限公司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鹏海关行政处罚(鹏关处简决字[2016]0407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鹏关处简决字[2016]0407号 |
批复原因 | 申报不符 |
批复内容 | 罚款3万元 |
处理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鹏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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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2-28 |
标题 | 深圳市盐田港出口货物监管仓有限公司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鹏海关行政处罚(鹏关处简决字[2016]0213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鹏关处简决字[2016]0213号 |
批复原因 | 申报不符 |
批复内容 | 罚款0.5万元 |
处理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鹏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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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2-28 |
标题 | 深圳市盐田港出口货物监管仓有限公司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鹏海关行政处罚(鹏关处简决字[2016]0072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鹏关处简决字[2016]0072号 |
批复原因 | 申报不符 |
批复内容 | 罚款0.5万元 |
处理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鹏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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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2-28 |
标题 | 深圳市盐田港出口货物监管仓有限公司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鹏海关行政处罚(鹏关处简决字[2016]0024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鹏关处简决字[2016]0024号 |
批复原因 | 申报不符 |
批复内容 | 罚款1万元,涉案货物予以退关 |
处理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鹏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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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2-28 |
标题 | 深圳市盐田港出口货物监管仓有限公司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鹏海关行政处罚(鹏关缉简决字[2016]0428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鹏关缉简决字[2016]0428号 |
批复原因 | 申报不符 |
批复内容 | 罚款2.5万元 |
处理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鹏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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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2-28 |
标题 | 深圳市盐田港出口货物监管仓有限公司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鹏海关行政处罚(鹏关缉简决字[2016]0281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鹏关缉简决字[2016]0281号 |
批复原因 | 申报不符 |
批复内容 | 罚款2.5万元,涉案货物予以退关 |
处理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鹏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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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2-28 |
标题 | 深圳市盐田港出口货物监管仓有限公司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鹏海关行政处罚(鹏关缉简决字[2016]0191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鹏关缉简决字[2016]0191号 |
批复原因 | 申报不符 |
批复内容 | 罚款2万元 |
处理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鹏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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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12-03 |
标题 | 深圳证监局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以及《关于印发中国证监会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规定,我局于2019年9月对你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公司治理存在不规范、不完善的情形
(一)公司治理存在违反《公司法》及证监会规范性文件情形
(二)公司相关内部制度规范执行不严格
(三)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
(四)子公司湘潭四航利润分配程序不合规
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子公司惠盐高速部分成本存在跨期情形
(二)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 |
批复内容 | 你公司在公司治理及财务会计核算基础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我局对此予以关注,对你公司及相关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出以下监管要求:
一、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在内部管理和内幕信息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或不规范情形进行全面梳理和改进,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二、夯实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加强《企业会计准则》等的学习,提升会计核算水平,增强合规意识,确保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和及时性,从源头上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
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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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4-08-12 |
标题 |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李弘)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中国证监会[2014]73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李弘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内幕信息的形成和披露过程
二、涉案账户买卖盐田港股票的情况 |
批复内容 | 李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盐田港”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六条关于“证券交易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违法行为,因此对其违法行为应予以行政处罚。
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我会决定:没收李弘违法所得90,116.80元,并处以90,116.80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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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0-29 |
标题 |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深证局公司字[2007]55号 |
批复原因 | 完善以下方面:一、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
批复内容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对《监管意见》中指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提出了整改措施,及时进行了整改。 |
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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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4-12-15 |
标题 |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整改方案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
文件批号 | 深证局发字[2004]21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章程的制订与落实存在问题;董事会未按期进行换届选举;监事会工作流于形式;部分高管人员任职条件不合规 |
批复内容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深证局发字[2004]213号《关于要求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下称"通知")的要求,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认真学习了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法律法规,召开了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对通知中指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提出了整改措施,及时进行了整改。 |
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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