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7-16 |
标题 | 长虹美菱: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皖药监械罚[2021]1-1号 |
批复原因 | 经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安徽药监局”)检查,中科美菱于2019年10月24日生产并于2019年11月13日销售的YC-395EL(1)型设备未向原注册部门备案变化情况;YC-395EL(2)型设备未向原注册部门申请注册变更。 |
批复内容 | 责令中科美菱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中科美菱罚没款合计456,500元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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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3-26 |
标题 | 长虹美菱:关于收到美国能源部拟处罚通知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本公司近日收到美国能源部向本公司出具的《通知》,称:本公司在2014年5月到2016年10月期间生产制造并在美国进行商业流通的一款冷藏(冻)柜产品,经抽检,年能源消耗量不符合美国联邦法规规定的最大允许能耗率 |
批复内容 | 针对该批产品,美国能源部拟对本公司进行处罚。同时,美国能源部表示,若本公司愿意与其就此事项进行和解,即本公司承认前述冷藏(冻)柜产品存在年能源消耗量不符合美国联邦法规的相关规定,则本公司只需向美国能源部支付1,901,540美元的罚款;若本公司不愿接受和解,则可要求将本处罚事项移交美国行政法法官进行听证,若公司对听证结果有异议,可上诉至美国上诉法院。 |
处理人 | 美国能源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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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9-09-19 |
标题 |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现场检查意见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皖证监函字[2009]197号文 |
批复原因 | 一、通知中关于公司规范运作存在的问题
二、通知中关于公司治理规章制度建立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通知中关于关联交易及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四、通知中关于财务核算管理存在的问题 |
批复内容 | 接到通知后公司高度重视,及时组织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讨论,公司董事会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本着勤勉尽责、严格自律、诚实守信,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对通知中提出的问题制订了整改措施并形成整改报告。同时公司十分感谢安徽监管局此次的现场检查,公司将以本次检查为契机,继续规范运作,加强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治理水
平。本次检查也将对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规范公司运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等方面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
处理人 | 安徽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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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1-06 |
标题 |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部分规章制度要进一步完善
二:目前没有设立相关的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及发挥独立董事会成员中专业人士的专业知识
三:公司规范运作方面仍有待加强
四:关联交易事项 |
批复内容 | 通过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重新审视了自身公司治理的各个环节,补充和完善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提高了公司的治理水平。今后,公司将不定期对公司的治理进行重新审视和规范,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
处理人 | 安徽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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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5-02-24 |
标题 | 关于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巡检意见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皖证监函字[2004]17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章程》存在的问题;"三会"运作上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资金占用问题;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存有应披露而未及时披露的情况;财务核算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关于部分产权过户手续未办理。 |
批复内容 | 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于2004年9月27日至9月30日对我公司进行了的巡查,并于2004年12月16日发出了皖证监函字[2004]178号《限期整改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接到"通知"后公司高度重视,及时组织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及相关部门组织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讨论,公司董事会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本着勤勉尽责、严格自律、诚实守信,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对通知中提出的问题制订了整改措施并形成整改报告。同时公司十分感谢安徽证监局此次的巡检,公司将以本次巡检为契机,继续规范运作,加强内部控制。本次巡检也将对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规范公司经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等方面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
处理人 | 安徽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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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02-07-06 |
标题 | 关于对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予以公开谴责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未及时披露重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及账款事项 |
批复内容 |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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