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棉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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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8-10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7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4号——审计抽样》、《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文件批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7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中审众环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中审众环出具的广州浪奇2018年、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中审众环在广州浪奇2018年、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
批复内容一、责令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363,207.54元,并处以1,363,207.54元罚款; 二、对龚某伟、邵某取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三、对胡某林、卢某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3-06-18
标题关于对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并购重组问询函[2023]第1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重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3年6月2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3-06-13
标题广州浪奇: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18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8-05
标题关于对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一、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批复内容一、对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二、对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傅勇国、时任总经理陈建斌、时任副总经理陈文、时任董事会秘书王志刚、时任财务总监王英杰、时任商务拓展部总监邓煜、时任广东奇化财务总监黄健彬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三、对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傅勇国给予公开认定10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5-25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9号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9号
批复原因邓某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交易“广州浪奇”股票。
批复内容没收邓某违法所得303,745.04元,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5-25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8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8号
批复原因陈某斌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交易“广州浪奇”股票。
批复内容没收陈某斌违法所得679,445.69元,并处以679,445.69元的罚款。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5-13
标题关于对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26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5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12-29
标题*ST浪奇: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1]21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广州浪奇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广州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二、广州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虚增存货,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三、广州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往来及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批复内容一、依据2019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450万元罚款;对傅勇国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陈建斌、王志刚、邓煜、黄健彬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对陈文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二、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王英杰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11-12
标题*ST浪奇: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处罚字[2021]17号
批复原因一、广州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二、广州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虚增存货,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三、广州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及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批复内容一、依据2019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450万元罚款;对傅勇国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陈建斌、王志刚、邓煜、黄健彬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对陈文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二、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王英杰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对傅勇国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7-21
标题关于对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1]第9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1〕第99号。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5-31
标题关于对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23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6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1-02-01
标题广州浪奇:关于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下达的关于公司员工邓煜、黄健彬的《立案告知书》。
批复内容邓煜、黄健彬等人涉嫌挪用资金罪一案,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管辖范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立邓煜、黄健彬等人涉嫌挪用资金案进行侦查。
处理人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1-01-28
标题广州浪奇:关于公司原部分董事、高管被立案调查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前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建斌、前董事会秘书王志刚因涉嫌职务违法,目前已被监察机关立案调查。
批复内容立案调查。
处理人监察机关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1-01-09
标题广州浪奇: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粤调查字210023号
批复原因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批复内容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12-10
标题关于对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0]第62号
批复原因经查,你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信息披露违规行为: 一、未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二、未及时充分披露相关存货涉及风险情况 三、未及时披露收到土地移交确认书 四、对土地收储事项会计处理前后信息披露不一致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12-10
标题关于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0]第63号
批复原因广州浪奇土地收储事项所涉金额巨大,你所作为上市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对公司土地收储事项会计处理依据的核查过程未能保持应有的执业审慎,进而未能充分勤勉尽责,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条、第2.25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所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11-16
标题关于对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12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0-11-09
标题关于对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赵璧秋、钟炼军、谭晓鹏、李艳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0]163号
批复原因一、未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二、未及时充分披露相关存货涉及风险情况
批复内容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广州浪奇、赵璧秋、钟炼军、谭晓鹏、李艳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9-28
标题关于对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11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10月13日前将上述核实情况书面回复我部,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9-25
标题关于对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11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9月30日前将上述核实情况书面回复我部,并聘请律师就问题1、问题2和问题3发表明确意见。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13
标题广州浪奇: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4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9-19
标题关于对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1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18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9月2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涉及信息披露事项的,请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4-30
标题关于对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70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70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9年5月8日前将上述核实情况及证明材料书面回复我部,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并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10-08
标题关于对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19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197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8年10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9-21
标题关于对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18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关于对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8年9月25日前将上述核实情况书面回复我部, 并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5-01
标题关于对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志刚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18]第50号
批复原因王志刚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于2018年4月12日14点30分误将一份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的文件发到某个成员以上市公司董秘等高级管理人员为主的微信群,该文件涉及的公司重大重组信息尚未对外公布,属于内幕信息,其行为实质上导致内幕信息泄露。
批复内容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对王志刚出具监管函。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31
标题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整改情况的说明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函[2007]487号
批复原因问题一:公司章程建设亟待完善,本公司章程中有部分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 问题二:监事会的职能发挥不够充分,公司监事组成结构有待改进,监督职能有待加强 问题三:内部审计不到位,公司内部审计设在党群部下,主要职能为纪检,在内部审计方面发挥的作用有限
批复内容 公司将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作为持之以恒的工作,通过不断反复自查,整改落实,改进薄弱环节,治理不足之处,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3-12-09
标题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广州证管办2003年巡检提出问题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与关联企业的关系未理顺;"三会"及经营班子运作不规范;2002年度未对公司当期可能存在的重大资产减值风险做出充分、及时的披露;个别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01年度投资收益核算不当;个别支出核算不稳健、内控制度不够健全
批复内容中国证监会广州证管办于2003年9月22日至9月28日对我公司进行例行巡回检查,并于2003年11月10日下发了《关于责成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整改通知》)。公司接到《整改通知》后高度重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整改通知》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讨论,并对中国证监会广州证管办提出的问题作了深刻的反思。针对《整改通知》要求整改的事项,本公司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研究,提出了整改的措施。并于2003年12月4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处理人广州证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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