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港

- 000582

-

-  -

-
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警告  公告日期:2023-09-06
标题广西北部湾外轮理货有限公司受到钦州海关行政处罚(钦港关缉违字[2023]1006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钦港关缉违字[2023]1006号
批复原因超出规定时限向海关报送“宏宁”轮的理货报告
批复内容处以警告
处理人钦州海关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9-06
标题广西北部湾外轮理货有限公司受到钦州海关行政处罚(钦港关缉违字[2023]1007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钦港关缉违字[2023]1007号
批复原因超出规定时限向海关报送“马如利克”轮的理货报告
批复内容超出规定时限向海关报送“马如利克”轮的理货报告,罚款0.10万元、警告
处理人钦州海关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9-06
标题广西北部湾外轮理货有限公司受到钦州海关行政处罚(钦港关缉违字[2023]1008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钦港关缉违字[2023]1008号
批复原因超向出海规关定报时送限“松本”轮的理货报告
批复内容罚款0.10万元、警告
处理人钦州海关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9-06
标题广西北部湾外轮理货有限公司受到钦州海关行政处罚(钦港关缉违字[2023]1009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钦港关缉违字[2023]1009号
批复原因超出规定时限向海关报送“黎明”轮的理货报告
批复内容罚款0.10万元、警告
处理人钦州海关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4-27
标题中国北海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受到北海海关行政处罚(北关缉违字[2021]0024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北关缉违字[2021]0024号
批复原因实际进出口数量与申报数量有差异
批复内容罚款0.50万元;对颜满春、李冠能予以警告
处理人北海海关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4-27
标题广西北部湾外轮理货有限公司受到防城海关行政处罚(防关违字[2021]0026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防关违字[2021]0026号
批复原因超出规定时限发送“和克司”轮原始舱单项下的理货报告电子数据
批复内容罚款0.10万元、警告
处理人防城海关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4-27
标题广西北部湾外轮理货有限公司受到防城海关行政处罚(防关违字[2022]0062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防关违字[2022]0062号
批复原因超出规定时限向海关报送“春晖”轮的理货报告
批复内容罚款0.10万元,对当事人曾耀康处以警告
处理人防城海关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4-27
标题广西北部湾外轮理货有限公司受到防城海关行政处罚(防关违字[2022]0068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防关违字[2022]0068号
批复原因超出规定时限向海关报送“矿宝”轮的理货报告
批复内容罚款0.10万元,对当事人祁大强处以警告
处理人防城海关
警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标题祁大强和广西北部湾外轮理货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受到防城海关行政处罚(防关违字[2022]0035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防关违字[2022]0035号
批复原因超出规定时限向海关报送“宝龙2”轮的理货报告
批复内容对祁大强和广西北部湾外轮理货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处以警告
处理人防城海关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4-27
标题广西北部湾外轮理货有限公司受到防城海关行政处罚(防关违字[2022]0057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防关违字[2022]0057号
批复原因超出规定时限向海关报送“宝龙2”轮的理货报告
批复内容罚款0.10万元,对当事人祁大强处以警告
处理人防城海关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4-27
标题广西北部湾外轮理货有限公司受到防城海关行政处罚(防关违字[2022]0056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防关违字[2022]0056号
批复原因超出规定时限向海关报送“大洋洲”轮的理货报告
批复内容罚款0.10万元,对当事人曾耀康处以警告
处理人防城海关
警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标题广西北部湾外轮理货有限公司受到防城海关行政处罚(防关违字[2022]0094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防关违字[2022]0094号
批复原因超出规定时限向海关报送“宏祥”轮的理货报告
批复内容处以警告
处理人防城海关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4-27
标题广西北部湾外轮理货有限公司受到防城海关行政处罚(防关违字[2022]0095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防关违字[2022]0095号
批复原因超出规定时限向海关报送“娜娜米”轮的理货报告
批复内容罚款0.10万元、警告
处理人防城海关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9-07
标题关于对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1]第13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监管函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6-25
标题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被防城海关行政处罚(防关缉当罚字[2020]0024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防关缉当罚字[2020]0024号
批复原因未按规定将海关监管场所的监控视频存储三个月以上
批复内容其他
处理人防城海关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6-25
标题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被防城海关行政处罚(防关缉违字〔2019〕0021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防关缉违字[2019]0021号
批复原因在未办结海关退运报关手续、未经海关许可的情况下,误将海关监管货物交付、发运
批复内容罚款0.50万元
处理人防城海关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6-25
标题贵港码头受到港北环境局处罚(港北环罚字[2020]006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港北环罚字[2020]006号
批复原因贮存柴煤、石碴等物料时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批复内容罚款7.50万元。
处理人港北环境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1-06-25
标题广西北部湾外轮理货有限公司被防城海关行政处罚(防关缉违字[2020]0055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防关缉违字[2020]0055号
批复原因超出规定时限向海关报送“展荣”轮的理货报告
批复内容对当事人进行通报,并做好整改措施
处理人防城海关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6-25
标题广西北部湾外轮理货有限公司被防城海关行政处罚(防关缉违字[2020]0056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超出规定时限向海关报送“恒鑫”轮的理货报告
批复内容罚款金额0.10万元
处理人防城海关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6-25
标题北海新力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被北海市海城区税务局行政处罚(北城税简罚[2018]646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北城税简罚[2018]646号
批复原因未按规定保存、报送2018年6月开具发票的数据
批复内容罚款0.02万元
处理人北海市海城区税务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6-25
标题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被防城海关行政处罚(防关缉当罚字[2020]0019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防关缉当罚字[2020]0019号
批复原因未按规定将海关监管场所的监控视频存储三个月以上
批复内容其他
处理人防城海关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7-01-26
标题北部湾港:关于收到广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文件批号广西监管局[2017]3号
批复原因一、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你公司对超出董事会授权的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未履行审批程序且未及时披露。 (二)你公司对部分与关联方的大额资金往来未履行审批程序且未公开披露。 (三)你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不完整。一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的人员不完整。 (四)你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承诺履行的信息披露不实。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你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存在程序倒置的情形 (二)募投项目变更收回的募集资金未及时归集专户 (三)你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批复内容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十五条等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予以改正,并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我局将组织检查验收。
处理人广西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7-01-26
标题北部湾港:关于控股股东收到广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
文件批号广西监管局[2017]2号
批复原因经查,你公司控股的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2013年实施重大产重组时,你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防城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承诺,将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减少与北部湾港的关联交易。但是,2013年至2015年北部湾港公开披露的日常关联方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分别为4.62亿元、5.48亿元、5.99亿元,201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7.225亿元,关联交易金额不仅没有减少,反而逐年增加。你公司未能履行重组上市时作出的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的规定。
批复内容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第六条的规定,现要求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对上述事项的原因、进展及整改计划作出公开详细说明。
处理人广西证监局
人为操纵  公告日期:2016-03-18
标题证监会对4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16]26号
批复原因2013年1月15日至2013年5月10日期间,任斌海操作6个账户,采取连续买卖和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方式交易“北海港”,非法获利20,008.22元。2013年8月15日至2014年1月6日期间,王如增、钟仁志、任斌海利用16个账户,由任斌海操作,采取连续买卖和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方式交易“宝泰隆”,王如增非法获利2,155,162.14元,钟仁志亏损,任斌海非法获利673,784.81元。上述行为构成操纵股票价格。
批复内容依据《证券法》第203条规定,我会决定没收任斌海违法所得693,793.03元,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没收王如增违法所得2,155,162.14元,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对钟仁志处以30万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2-06-20
标题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披露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信息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12]第15号
批复原因广西证监局于2012年5月14日向公司出具《关于对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监管关注的函》(桂证监函[2012]83号),认为公司关联方广西北部湾邮轮码头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2011年末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30.20万元,为公司为关联方支付的代垫款和提供的借款。2012年3月,公司关联方已经偿还了余款30.20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1.58万元。上述事项违反了有关规定。广西证监局要求公司落实各项监管要求及进行整改。就上述同样问题,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2年6月20日下发《关于对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的定期报告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12]第15号),指出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并要求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批复内容针对上述监管机构提出的问题,公司制订了相应的整改方案切实落实。公司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转发了监管部门监关注管函,并组织了以上人员深入学习《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加强学习,提高规范运作的意识,有效防止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形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2-05-14
标题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披露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信息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桂证监函[2012]83号
批复原因广西证监局于2012年5月14日向公司出具《关于对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监管关注的函》(桂证监函[2012]83号),认为公司关联方广西北部湾邮轮码头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2011年末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30.20万元,为公司为关联方支付的代垫款和提供的借款。2012年3月,公司关联方已经偿还了余款30.20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1.58万元。上述事项违反了有关规定。广西证监局要求公司落实各项监管要求及进行整改。
批复内容针对上述监管机构提出的问题,公司制订了相应的整改方案切实落实。公司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转发了监管部门监关注管函,并组织了以上人员深入学习《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加强学习,提高规范运作的意识,有效防止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形再次发生。
处理人广西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1-02-22
标题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1]3号文
批复原因1、北海港未按规定披露实际控制人变更,天津德利得未履行要约收购义务及公告事项 2、北海港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 3、北海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 1、对北海港、天津德利得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2、王学利是对北海港信息披露违法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其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王学利是对天津德利得未履行要约收购义务及公告事项违法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其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合并处理,对王学利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3、对徐文元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4、对韩立梅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5、对祖春茂、王宏涛给予警告,并处以8万元罚款; 6、对杨延华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7、对谷铭燕、牛志伟、甘宏亮、孙林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8、对赵树梅、谢文浩、刘海秋、陈怡、苏华春给予警告。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违法  公告日期:2008-12-26
标题北海市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高管违规买卖公司股票。
批复内容 目前,公司董事会对孙泽华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将对其行为严肃处理。公司将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学习《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3号——董监高买卖本公司股份意向报备》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其他机构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08-01-29
标题北海市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致歉公告
相关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深证上字[2008]13号
批复原因本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人员的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批复内容本公司及相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以此为戒,在今后的经营管理活动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经营。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1-30
标题北海市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期整改通知书》涉及问题的整改报告的公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股权转让不规范问题
批复内容我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规范公司股权转让,完善公司治理,切实规范公司运作,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努力提高公司经营业绩,确保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股东利益。
处理人广西证监局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07-10-20
标题北海市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立案调查的重大事项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2007]桂证监立通002号
批复原因涉嫌信息披露不实。
批复内容
处理人广西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07-10-18
标题北海市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到广西证监局《监管函》及公司自查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桂证监上市字[2007]18号
批复原因公司股权转让不规范,控制权变动频繁,公司法人治理混乱,存在资金被占用、违规提供担保、信息披露不实等严重问题。
批复内容 我公司按照广西证监局《监管函》的要求,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严格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于9月28日将《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上进行了披露。同时,公司也开展了进一步的自查。
处理人广西证监局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07-05-15
标题关于对北海市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杨延华给予公开谴责的公告
相关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深证上[2007]65号
批复原因因杨延华先生在接受《证券时报》采访时发表有关言论,以新闻采访形式代替公司公告,且有关言论存在不当之处。
批复内容 对3月22日《证券时报》采访报道如引起的误解,公司及董事会秘书诚恳地表示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的规定,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