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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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12-11
标题关于对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13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134号。
批复内容请将相关说明材料于12月18日前报送至我部。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2-21
标题黔轮胎A: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贵阳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文件批号黔关缉行罚字[2019]0003号
批复原因当事人贵州轮胎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在2012年至2016年执行C83012150008号加工贸易手册(以下简称“8号加工贸易手册”)期间,将保税进口的10#天然橡胶生产的成品用于一般贸易出口和国内销售,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在2014年至2016年执行8号加工贸易手册期间,贵州轮胎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未按海关加工贸易的相关规定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账簿、报表,以及未按海关加工贸易的相关规定存放海关监管货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第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之规定。
批复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一)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科处罚款人民币1,510万元。
处理人贵阳海关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8-08-30
标题关于对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黔轮胎”或“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8年4月3日,公司披露《关于2017年度业绩亏损的提示性公告》显示,因公司决定到越南投资建设年产120万条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对老厂区整体搬迁计划进行重大调整,导致公司与贵阳云岩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房屋整体搬迁货币补偿协议》不能履行,公司决定终止执行;由此造成原归集的搬迁损失转为经营费用,对公司2017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预计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4亿元~1.8亿元。 2018年4月16日,公司披露《关于对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关注函的回复》(以下简称“《回复函》”)显示,公司到越南投资建设年产120万条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直接导致了公司与云岩投资签订的《房屋整体搬迁货币补偿协议》不能履行。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即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越南投资建设年产120万条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的议案》,并于5月10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与云岩投资签订的《房屋整体搬迁货币补偿协议》约定地块的交付工作亦并未按约定时限完成。因公司对到越南投资建设120万条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的实施、推迟搬迁进度对公司经营影响的风险估计不足,对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经营事项的认识和判断不够清晰,决策迟缓,从而导致公司未能于2018年1月31日前及时披露业绩预告。 黔轮胎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1.3.1条的规定。黔轮胎董事长马世春、董事兼总经理何宇平、董事兼财务总监熊朝阳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3.1.5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黔轮胎董事会秘书李尚武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和第3.2.2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公司董事长马世春,董事兼总经理何宇平,董事兼财务总监熊朝阳,以及董事会秘书李尚武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4-03
标题关于对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71号
批复原因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你公司披露《关于2017年度业绩亏损的提示性公告》,称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亏损2.4亿元-1.8亿元,业绩变动原因为你公司为实现海外生产、海外销售,决定到越南投资建设年产120万条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因公司老厂区整体搬迁计划的前述重大调整,导致公司与贵阳云岩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岩投资)签订的《房屋整体搬迁货币补偿协议》不能履行,现公司决定终止执行,因此造成原归集的搬迁损失转为经营费用。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并作出书面说明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8年4月9日前将相关说明材料报送至我部,同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我部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7-03-21
标题深证上[2017]195号-关于对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文件批号深证上[2017]195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黔轮胎”)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2016年11月10日,黔轮胎受下属子公司贵州前进橡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进公司”)委托,与云岩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局就前进公司老厂区土地使用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附属设施及所有土地等整体征收事项签订了《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补偿金额合计2.4亿元。对该事项,公司迟至2016年12月20日才予以披露。 黔轮胎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第9.2条的规定。 黔轮胎董事长马世春、董事黄舸舸、熊朝阳、唐国平、吕强、董事兼总经理何宇平、独立董事覃桂生、独立董事毕焱、时任独立董事龙哲、时任独立董事巫志声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3.1.5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黔轮胎董事会秘书李尚武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3.1.5条和第3.2.2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2条、第17.3条和第17.4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处分; 二、对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马世春、董事黄舸舸、熊朝阳、唐国平、吕强、董事兼总经理何宇平、独立董事覃桂生、独立董事毕焱、时任独立董事龙哲、时任独立董事巫志声、董事会秘书李尚武予以通报批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1-29
标题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黔证监[2007]102号
批复原因 问题一:公司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尚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问题二:公司董事会下只设立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它各专门委员会尚未成立。
批复内容通过此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本公司进一步认识到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瑕疵。通过自查、公众评议和整改提高,公司的内控制度和内控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今后,公司将继续推进自查事项的整改工作,严格按照《通知》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切实加强三会的规范运作,努力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和水平,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目标,健全完善内部体系,切实提升公司质量,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处理人贵州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6-01-25
标题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贵阳特派办巡回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黔证监[2005]88号
批复原因关于公司"五分开"情况、"三会"运作及内控制度、关联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期货检查情况以及财务检查情况。
批复内容2005年8月29日至9月2日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对本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并于2005年11月4日以黔证监[2005]88号文下达了《关于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的限期整改通知书》。公司董事会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巡回检查结束后即对有关问题着手进行整改,部份问题在2005年内已得到修正。2006年1月23日,董事长马世春先生主持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照《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通知》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讨论,制定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巡回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此次对公司进行巡回检查,极大的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对公司今后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公司将以此次巡检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确保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处理人贵州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2-12-03
标题《限期整改通知书》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东大会规范意见》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 
批复内容2002年9月2日至6日中国证监会贵阳特派办对本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并于2002年9月23日以贵阳特派办[2002〗79号文下达了《关于对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的限期整改通知书》。
处理人贵阳特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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