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京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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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23-12-01
标题*ST京蓝:关于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
文件批号深证上[2023]1097号
批复原因一、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商誉减值信息 二、2021年度少计提商誉减值损失 三、2021年度、2022年度少计提坏账准备
批复内容一、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代董事会秘书郭绍增,财务负责人高红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11-25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5号(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郭绍增、高红)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黑龙江证监局[2023]5号
批复原因一、京蓝科技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商誉减值信息 二、京蓝科技2021年度少计提商誉减值损失 三、京蓝科技2021年度、2022年度少计提坏账准备
批复内容责令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对郭绍增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对高红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
处理人黑龙江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11-24
标题*ST京蓝: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黑龙江证监局[2023]5号
批复原因一、京蓝科技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商誉减值信息 二、京蓝科技2021年度少计提商誉减值损失 三、京蓝科技2021年度、2022年度少计提坏账准备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 责令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对郭绍增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款; 对高红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
处理人黑龙江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3-11-03
标题关于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监管措施〔2023〕15号)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9条——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
文件批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5号
批复原因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000126976973E)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议并披露 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计量不合理 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计量不合理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黑龙江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3-11-03
标题关于对郭绍增、高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监管措施〔2023〕16号)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9条——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文件批号监管措施[2023]16号
批复原因经查,我局发现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000126976973E,以下简称京蓝科技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议并披露 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计量不合理 三、财务核算不规范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黑龙江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11-01
标题*ST京蓝: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处罚字[2023]5号
批复原因一、京蓝科技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商誉减值信息 二、京蓝科技2021年度少计提商誉减值损失 三、京蓝科技2021年度、2022年度少计提坏账准备
批复内容责令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对郭绍增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款; 对高红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警示  公告日期:2023-11-01
标题*ST京蓝:关于黑龙江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出具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
文件批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5号、[2023]16号
批复原因“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郭绍增、高红”: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000126976973E)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议并披露 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计量不合理 三、财务核算不规范
批复内容按照《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号)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郭绍增作为公司董事长、总裁、代董事会秘书,高红作为财务负责人,未按照《信披办法》第四条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按照《信披办法》第五十条、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黑龙江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11-01
标题关于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163号
批复原因经查,你公司存在如下违规事实: 一、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议并披露 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计量不合理 三、财务核算不规范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3-07-13
标题*ST京蓝: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文件批号证监立案字0192023001号
批复原因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批复内容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23-05-09
标题关于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9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5月2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1-31
标题关于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10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2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2-10-10
标题关于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22]第4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10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6-17
标题关于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136号
批复原因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查明,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未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并被强制扣款事项 二、未及时披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事项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5-09
标题关于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20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5月20日前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4-28
标题京蓝科技、京蓝北方、郭绍增被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津03执134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1]津03执134号
批复原因全部未履行
批复内容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处理人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4-28
标题京蓝科技、郭绍增被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苏0106执6057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1]苏0106执6057号
批复原因全部未履行
批复内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处理人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4-28
标题京蓝科技、京蓝沐禾、郭绍增被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浙0102执1994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1]浙0102执1994号
批复原因全部未履行
批复内容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处理人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4-28
标题京蓝科技、京蓝北方、京蓝生态被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津0105执3011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1]津0105执3011号
批复原因全部未履行
批复内容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处理人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4-28
标题京蓝科技、京蓝北方被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浙03执1686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1]浙03执1686号
批复原因全部未履行
批复内容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处理人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4-28
标题京蓝科技被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京0106执11070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1]京0106执11070号
批复原因全部未履行
批复内容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处理人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4-28
标题京蓝北方被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0]豫1702执4267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0]豫1702执4267号
批复原因全部未履行
批复内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处理人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4-28
标题京蓝北方被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晋1102执4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1]晋1102执4号
批复原因全部未履行
批复内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处理人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4-28
标题京蓝北方被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津0116执4232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1]津0116执4232号
批复原因全部未履行
批复内容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处理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4-28
标题京蓝北方被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津0119执3997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1]津0119执3997号
批复原因全部未履行
批复内容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处理人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4-28
标题京蓝北方被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川0105执10790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1]川0105执10790号
批复原因全部未履行
批复内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处理人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4-28
标题京蓝北方被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晋1102执113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1]晋1102执113号
批复原因全部未履行
批复内容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处理人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4-28
标题京蓝北方被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津0118执1883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1]津0118执1883号
批复原因全部未履行
批复内容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处理人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4-28
标题京蓝北方被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津0118执1885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1]津0118执1885号
批复原因全部未履行
批复内容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处理人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4-28
标题京蓝北方被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津0118执2928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1]津0118执2928号
批复原因全部未履行
批复内容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处理人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4-28
标题京蓝北方被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津0118执2967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1]津0118执2967号
批复原因全部未履行
批复内容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处理人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4-28
标题京蓝北方被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津0105执3011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1]津0105执3011号
批复原因全部未履行
批复内容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处理人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4-28
标题京蓝北方被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津0111执5471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1]津0111执5471号
批复原因全部未履行
批复内容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处理人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4-28
标题京蓝北方被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津0118执4286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1]津0118执4286号
批复原因全部未履行
批复内容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处理人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4-28
标题京蓝北方被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津0118执4288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1]津0118执4288号
批复原因全部未履行
批复内容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处理人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4-28
标题京蓝北方被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浙0305执782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1]浙0305执782号
批复原因全部未履行
批复内容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处理人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4-28
标题京蓝北方被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津0111执2524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1]津0111执2524号
批复原因全部未履行
批复内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处理人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4-28
标题京蓝北方被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津0116执8036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1]津0116执8036号
批复原因全部未履行
批复内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处理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4-28
标题京蓝北方被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津0116执12648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1]津0116执12648号
批复原因全部未履行
批复内容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处理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4-28
标题京蓝北方被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2]津0116执2107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2]津0116执2107号
批复原因全部未履行
批复内容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处理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4-28
标题京蓝北方被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2]冀1102执286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2]冀1102执286号
批复原因全部未履行
批复内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处理人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4-28
标题京蓝北方被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2]津0110执756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2]津0110执756号
批复原因全部未履行
批复内容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处理人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4-28
标题京蓝北方被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2]津0110执148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2]津0110执148号
批复原因全部未履行
批复内容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处理人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4-28
标题京蓝北方被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2]津0110执1047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2]津0110执1047号
批复原因全部未履行
批复内容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处理人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4-28
标题京蓝北方被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2]津0110执1045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2]津0110执1045号
批复原因全部未履行
批复内容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处理人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4-28
标题京蓝北方被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2]津0110执1046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2]津0110执1046号
批复原因全部未履行
批复内容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处理人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4-28
标题京蓝沐禾被赞皇县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冀0129执664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1]冀0129执664号
批复原因全部未履行
批复内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处理人赞皇县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4-28
标题京蓝沐禾被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桂0122执2163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1]桂0122执2163号
批复原因全部未履行
批复内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处理人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4-28
标题京蓝沐禾被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桂0122执2162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1]桂0122执2162号
批复原因全部未履行
批复内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处理人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4-28
标题京蓝沐禾被滑县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豫0526执5406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1]豫0526执5406号
批复原因全部未履行
批复内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处理人滑县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4-28
标题京蓝建设被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京0109执2658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1]京0109执2658号
批复原因全部未履行
批复内容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处理人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4-20
标题关于对王海东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83号
批复原因王海东: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于2022年4月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显示,你作为京蓝科技副总裁,于2022年4月1日通过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减持京蓝科技股票320,300股,占京蓝科技总股本的0.03%,成交金额为110.50万元。京蓝科技2021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为2022年4月28日,你的上述减持行为发生在京蓝科技年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2-28
标题关于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47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479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1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9-17
标题关于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1]第14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监管函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1-08-20
标题关于对京蓝控股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监管措施〔2021〕018号)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黑龙江证监局[2021]018号
批复原因京蓝控股有限公司: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805058685)作为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原持股5%以上股东,于2021年6月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京蓝科技1.95%的股份,持股比例由5.1%降至3.15%。你公司在持有京蓝科技股份比例下降至5%时,未停止交易。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黑龙江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8-06
标题关于对京蓝控股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1]第11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监管函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公司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1-06-17
标题京蓝科技:关于黑龙江证监局对高学刚等补偿义务人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
文件批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8号
批复原因经查,我局发现天津北方创业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103742832N,以下简称北方市政)、高学刚、高作宾、高学强、高作明、杨春丽于2017年与京蓝科技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2018年1月,天津北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8U454N)因股份转让承继了北方市政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业绩承诺和业绩补偿义务,北方市政承担相应连带责任。上述补偿义务人承诺京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园林)业绩承诺期内净利润和现金流未达约定,将向京蓝科技进行业绩补偿。北方园林在业绩承诺期间未完成承诺净利润和现金流。截至目前,你们未按约定履行上述业绩补偿承诺。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黑龙江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6-16
标题关于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43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6月2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21-04-27
标题关于对北方市政、北控工程、高学刚、高作宾、高学强、高作明、杨春丽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7年,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天津北方创业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市政)、高学刚、高作宾、高学强、高作明、杨春丽等55名交易对方购买京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原名:天津市北方创业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园林)90.11%股权,交易价格为72,087.85万元。 根据《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北方创业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高学刚、高作宾、高学强、高作明、杨春丽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下简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北方市政、高学刚、高作宾、高学强、高作明、杨春丽承诺,北方园林在2016至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四年累计实现不低于42,258.97万元,在2017至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三年累计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不低于17,405.74万元。若北方园林在盈利承诺期满后6个月内全部收回承诺现金流,视为达到承诺现金流。 2018年1月,北方市政将其持有的全部京蓝科技股份转让给天津北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控工程)。北控工程承继北方市政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承诺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针对北方园林的业绩承诺、业绩补偿义务等。同时,北方市政确认并承诺在北控工程承继后,其仍严格遵守并履行其作出的包括但不限于针对北方园林的业绩承诺、业绩补偿义务等承诺。高学刚、高作宾、高学强、高作明、杨春丽对北控工程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0年4月29日,京蓝科技披露的《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显示,北方园林截至2019年末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9,033.35万元,截至2019年末累计实现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33,571.33万元。2021年1月4日,京蓝科技披露的《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显示,北方园林在盈利承诺期满后6个月内也未收回承诺现金流。补偿义务人北方市政、北控工程、高学刚、高作宾、高学强、高作明、杨春丽因北方园林未完成承诺净利润和现金流,合计应补偿金额为72,087.85万元。截至目前,上述补偿义务人仍未履行其在本次交易中所作出的业绩补偿承诺。
批复内容对天津北方创业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北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高学刚、高作宾、高学强、高作明、杨春丽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2-02
标题关于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2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21-01-22
标题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天津北方创业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北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高学刚作为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京蓝科技”)购买京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原名:天津市北方创业园林股份有限公司)90.11%股权事项的交易对手方和业绩补偿义务人,涉嫌存在违反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3条、第11.11.1条和《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2.3条、第11.11.1条规定的行为。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6.2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本所拟对你们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20-10-11
标题关于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20]第2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10月1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8-21
标题关于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19]第82号
批复原因2019年11月4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取消回购股份事项的公告》显示,你公司原计划自2018年11月29日起12个月内,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或自筹资金3,000万元至6,0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你公司预定本次回购实施起始日为完成收购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发行股份结束之后,但募集配套资金事宜尚未实施完成。鉴于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即将届满,你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启动并完成回购股份方案,因此取消回购股份事项。你公司实际未回购股份,未完成回购比例为100%。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1.11.1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6-02
标题关于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13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涉及需披露的,请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并在6月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10-28
标题关于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114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114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10月31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4-03
标题京蓝科技:关于对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47号
批复原因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47号。
批复内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或“我们”)就贵部问询函中需由会计师发表意见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3-13
标题关于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47号
批复原因关于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47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前书面回复我部,涉及需补充披露的,请及时披露相关公告。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1-17
标题京蓝科技:关于变更下属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河南省舞钢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年至2012年,北京中电久恒科技有限公司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由其法定代表人刘鉴给鹤煤集团原总经理、董事长苗某(另案处理)打招呼为其提供帮助。苗某在给鹤煤集团煤质处原处长王某2、招标办主任陈某、1,4-丁二醇工厂建设项目指挥长苏某等人打招呼后,刘鉴先后以北京中电久恒科技有限公司名义承揽了鹤煤集团办公大楼电梯控制系统工程、鹤煤集团六矿洗煤厂集控系统改造工程、鹤煤集团四矿洗煤厂集控系统分包工程、鹤煤集团十矿洗煤厂集控系统新建工程、鹤煤集团五矿洗煤厂集控系统新建工程、鹤煤集团下属鹤壁市福源精煤有限公司装车自动化系统工程、鹤煤集团1,4-丁二醇工厂建设DCS系统(分布式控制系统)工程、鹤煤集团聚四氢呋喃新建工厂部分仪表设备供应、安装工程。以上工程合同额共计2700余万元。为感谢和继续获得苗某的帮助,2010年7月中旬一天晚上,刘鉴到苗某鹤壁家中,送给苗某现金20万元;2011年1月29日,苗某给刘鉴打电话让其给刘某1打款80万元,刘鉴同意后,通过其朋友王某1、中电久恒公司鹤壁分公司经理李某及其本人账户将80万元转至刘某1账户。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有关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与辩解、视听资料等证据。公诉机关依据上述事实及证据,认为北京中电久恒科技有限公司、刘鉴的行为构成单位行贿罪,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之规定惩处。 被告单位北京中电久恒科技有限公司对起诉书指控罪名无异议,当庭认罪。 被告人刘鉴对起诉书指控罪名无异议,当庭认罪。 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2年,被告单位北京中电久恒科技有限公司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由其法定代表人即被告人刘鉴给鹤煤集团原总经理、董事长苗某(另案处理)打招呼让其提供帮助。在苗某给鹤煤集团煤质处原处长王某2、招标办主任陈某、1,4-丁二醇工厂建设项目指挥长苏某等人打招呼后,北京中电久恒科技有限公司承揽了鹤煤集团办公大楼电梯控制系统工程、鹤煤集团六矿洗煤厂集控系统改造工程、鹤煤集团四矿洗煤厂集控系统分包工程、鹤煤集团十矿洗煤厂集控系统新建工程、鹤煤集团五矿洗煤厂集控系统新建工程、鹤煤集团下属鹤壁市福源精煤有限公司装车自动化系统工程、鹤煤集团1,4-丁二醇工厂建设DCS系统(分布式控制系统)工程、鹤煤集团聚四氢呋喃新建工厂部分仪表设备供应、安装工程。以上工程合同额共计2700余万元。
批复内容本院认为,被告单位北京中电久恒科技有限公司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单位行贿罪。被告人刘鉴作为直接责任人,其行为亦构成单位行贿罪。舞钢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北京中电久恒科技有限公司、刘鉴犯单位行贿罪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鉴于刘鉴系初犯、偶犯,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可从轻处罚。经北京市昌平区司法局评估,刘鉴适用社区矫正对所居住的社区不良影响较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单位北京中电久恒科技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20万元。(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缴纳。) 二、被告人刘鉴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处理人河南省舞钢市人民法院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11-01
标题关于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18]第108号
批复原因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2017年8月14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7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以及2018年10月12日披露的《关于下属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显示,2017年你公司多次向参股公司乌兰察布市京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兰察布公司”)提供有息借款,期间日最高借款余额为2.24亿元,占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56%。2018年,你公司继续向乌兰察布公司提供有息借款,期间日最高借款余额为3.56亿元,占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4%。 你公司迟至2018年10月12日才对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18年10月22日才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违反了我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的规定以及《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7.4.3条和第7.4.4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10-10
标题关于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205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205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前书面回复我部,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10-09
标题关于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30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8年10月1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8-14
标题京蓝科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7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8]第247号
批复原因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京蓝科技”)于2018年7月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8〕第24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中介机构共同对其中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现公司已完成对《问询函》的答复,现予以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6-08
标题关于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112号
批复原因你公司于2018年6月7日披露了《关于现金收购中科鼎实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1%股份的公告》,我部对此表示关注。
批复内容请公司就上述问题于6月12日前书面回复并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我部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4-17
标题京蓝科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及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7]第46号
批复原因2017年4月6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7]第46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批复内容收到《关注函》后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对所关注的事项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方及中介机构就《关注函》所提及的问题进行自查、核实及论证,现公司已完成《关注函》的答复工作。答复情况如下。
处理人深交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4-11
标题京蓝科技: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7]第46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17年4月6日收到深交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7]第46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关注函》中提及的事项进行回复。
批复内容收到《关注函》后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对所关注的事项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方及中介机构就《关注函》所提及的问题进行询证,并提供相关支持性文件。现因上述事项涉及工作量较大,因此无法在2017年4月10日前予以书面回复。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1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同时公司将及时对《关注函》所述相关情况向深交所进行回复,并根据相关规定发布公告并复牌。
处理人深交所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3-02
标题京蓝科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之回复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文件批号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12号
批复原因深圳证券交易所2016年2月22日对公司下发了《关于对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12号)。
批复内容根据贵所2016年2月22日下发的《关于对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12号)的要求,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上市公司”、“本公司”、“公司”)协同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重组问询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及分析说明,现就《重组问询函》中的有关问题回复说明如下,请贵所予以审核。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2-15
标题*ST京蓝:关于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相关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6]第1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16年1月29日收到了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6】第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结合2015年度报告进行认真复核后,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向深交所做出了书面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
处理人深交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10-22
标题*ST京蓝: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之反馈意见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5]第15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15年10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5】第15号),要求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修改和补充。
批复内容本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现提交贵部,请予审核。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5-10-21
标题*ST京蓝: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延期复牌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5]第15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15年10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5】第15号),要求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修改和补充。
批复内容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就问询函的反馈意见进行逐项核查,并对《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公司股票无法在原预计时间2015年10月21日复牌,预计继续停牌不超过两个交易日。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人为操纵  公告日期:2014-08-27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14〕2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沪[2014]2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当事人吕小奇涉嫌存在如下违法事实: 一、未按规定披露超比例持有“天伦置业”股票信息 二、操纵“天伦置业”股票 小奇利用连续交易的方式操纵“天伦置业”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禁止以连续买卖手段操纵市场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的违法行为。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以及积极配合我局调查工作的情况,依据《证券法》相关条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 一、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对吕小奇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二、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没收吕小奇违法所得56,598.36元,并处以30万元罚款。 综上,没收吕小奇违法所得56,598.36元,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处理人上海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1-12-09
标题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黑龙江监管局现场检查有关问题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黑龙江监管局[2011]18号
批复原因一、内控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1、缺少《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缺少《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规定与实际情况不符  
批复内容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黑龙江监管局现场检查有关问题的整改报告》。
处理人黑龙江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1-11-23
标题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黑龙江监管局责令改正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黑龙江监管局[2011]18号
批复原因一、内控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1、缺少《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缺少《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规定与实际情况不符  
批复内容对于上述问题公司将按要求逐项整改,并履行相关的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黑龙江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0-24
标题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等
文件批号黑证监上字[2007]28号
批复原因 问题1:公司存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比较简单的情况,沟通形式比较单一。 问题2:公司尚未完善经营目标责任制和奖惩措施,尚未完善公司绩效评价体系。 问题3: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 问题4:公司未设立专门的内审机构。公司虽修订了《内部审计制度》,但相应的机构和人员配置尚未就绪。
批复内容 通过开展加强公司专项治理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工作。公司将以此为契机,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本着认真学习,务求实效,持之以恒的原则,不断加强公司治理结构建设,积极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以更加规范的运作和良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处理人黑龙江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4-01-16
标题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文件批号哈证监上字[2003]20号
批复原因财务处理不合理;个别重要合同事项的签订不够严谨;有关地产项目的法律变更事项办理较迟缓;规章制度未及时调整
批复内容中国证监会哈尔滨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于2003年9月17日对我公司进行了巡查,并下达了哈证监上字[2003]20号《限期整改通知书》。公司接到通知后非常重视,组织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认真学习,并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进行了逐项检查,制定了整改措施。
处理人哈尔滨特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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