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3-19 |
标题 | 首钢鹏龙钢材有限公司收到北京市顺义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京顺)应急罚[2019]82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京顺)应急罚[2019]82号 |
批复原因 | 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
批复内容 | 罚款10,000元 |
处理人 | 北京市顺义区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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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1-12-11 |
标题 |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亲属短线交易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经核查,董事邱银富之女于2021年10月8日买入公司股票400股,2021年12月7日卖出公司股票400股,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邱银富董事之女交易公司股票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
批复内容 | 公司董事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引以为戒,认真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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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1-12-10 |
标题 | 关于对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深交所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1]第2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12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对外披露并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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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12-09 |
标题 | 关于对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深交所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0]第2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12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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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10-22 |
标题 | 首钢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20]第29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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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6-05 |
标题 |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徐留胜)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69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徐留胜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徐留胜控制并使用本人账户,利用资金优势采用连续交易、大额封涨停等手法操纵“天瑞仪器”等33只股票
二、徐留胜控制并使用本人账户,利用资金优势采用连续交易、拉抬股价等手法操纵“四维图新”等4只股票 |
批复内容 |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关于禁止操纵证券市场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我会决定:没收徐留胜违法所得37,017,025.78元,并处以74,034,051.56元的罚款。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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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4-29 |
标题 | 首钢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7]第76号 |
批复原因 | 2017年4月24日,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发来的《关于对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7]第76号),就公司年报内容提出问询。 |
批复内容 | 现将回复内容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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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11-22 |
标题 | 首钢股份:关于北京石榴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对深交所关注函书面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193号 |
批复原因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北京石榴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193号)。 |
批复内容 | 针对深交所《关注函》中提出的“披露增持首钢股份目前情况和后续增持计划,增持计划应包括但不限于增持目的、增持方式、增持期限、增持资金来源、增持金额和股份比例等”要求,现将石榴港商业及一致行动人回复内容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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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09-14 |
标题 | 首钢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15]第367号 |
批复原因 | 2015年9月14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5]第367号)(以下称“《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该《关注函》主要关注了公司于2015年8月29日披露的《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对《关注函》中所提及的问题进行一一核查并进行了书面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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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5-08-29 |
标题 | 首钢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5]第1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5】第 10号),要求公司就《重组问询函》所提问题逐条核查和落实并给以回复。 |
批复内容 |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要求,会同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就《重组问询函》所提问题逐条核查和落实,现将具体回复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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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08-14 |
标题 | 首钢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15]第326号 |
批复原因 | 2015年8月14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5]第326号)(以下称“《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该《关注函》主要关注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保密情况,公司对保密情况进行核查并进行了书面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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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5-05-08 |
标题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5]第77号 |
批复原因 | 2015年4月28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5】第77号。问询函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往来公司具体名称,占总金额比例,款项的性质或比例,是否具有关联关系,并说明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情况。请你公司审计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 |
批复内容 | 根据深交所要求,公司现补充披露。 |
处理人 | 深交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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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2-20 |
标题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落实北京证监局监管意见书及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一、认真落实“尽快修订制度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意见
二、成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三、进一步细化“内部审计制度”提高内审水平
四、积极落实“更进一步加强监事会作用”要求
五、将“继续强化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管意见落在实处
六、通过制度修订进一步理顺内部关系
七、继续扎扎实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八、继续深化内控体系建设,全面完成整改计划 |
批复内容 |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在未来工作中,将继续秉承对全体股东负责、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加强学习,认真履行诚信、勤勉尽责义务,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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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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