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孚时尚

- 002042

-

-  -

-
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6-30
标题华孚时尚: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40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9-22
标题华孚时尚: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半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20]第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11
标题新疆科宁针纺科技有限公司收到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税务局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其他账簿、凭证管理违章
批复内容罚款1000元。
处理人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税务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11
标题阿克苏银星收到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市税务局第二税务所行政处罚(二)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房产税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房产税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房产税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批复内容各罚款200元,共600元。
处理人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市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11
标题九江中浩收到国家税务总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处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
批复内容罚款500元
处理人国家税务总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11
标题缙云华孚收到丽水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处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少申报缴纳2016年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3852.6元。
批复内容罚款1926.3元
处理人丽水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11
标题沙雅银花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沙雅县税务局处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办理环境保护税申报。
批复内容罚款200元
处理人国家税务总局沙雅县税务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11
标题阿瓦提银花收到国家税务总局阿瓦提县税务局处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未按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导致增值税普通发票号码跳号连续作废25张发票。
批复内容罚款1250元
处理人国家税务总局阿瓦提县税务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11
标题伽师棉业收到国家税务总局伽师县税务局处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批复内容罚款3000元
处理人国家税务总局伽师县税务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11
标题岳普湖棉业收到岳普湖县地方税务局处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批复内容罚款200元
处理人岳普湖县地方税务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11
标题新疆华孚纺织受到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地区税务局稽查局处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少缴税款45,151.28元。
批复内容处罚22575.64元
处理人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地区税务局稽查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11
标题伽师棉业受到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局处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且公司支付承包承租经营费用、支付加工劳务费等未按规定取得发票。
批复内容处罚62659.9元
处理人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11
标题华孚恒丰棉花加工厂受到阿瓦提县环境保护局处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堆煤场未设置围挡或采取其他有效覆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批复内容处罚15000元
处理人阿瓦提县环境保护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11
标题华孚恒丰九连棉花加工厂受到阿瓦提县环境保护局处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堆煤场未设置围挡或采取其他有效覆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批复内容处罚15000元
处理人阿瓦提县环境保护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11
标题阿克苏华孚受到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处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四厂拌花车间一名操作工在作业过程中,发生机械伤害事故,阿克苏华孚因未按照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对本单位部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操作工危险作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单薄。
批复内容处罚200000元
处理人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11
标题沙雅银花受到沙雅县公安消防大队处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消火栓泵无法正常启动)。
批复内容处罚10000元
处理人沙雅县公安消防大队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11
标题阿瓦提银花受到阿瓦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处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批复内容处罚20000元
处理人阿瓦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11
标题新和银花受到新和县公安消防大队处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天籽棉堆垛区的室外消火栓箱内的消防水带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水带漏水)。
批复内容处罚10000元
处理人新和县公安消防大队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11
标题呼图壁宏盛受到呼图壁县公安消防大队处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埋压消火栓(储油间设施不符合要求、室外消火栓水带漏水、棉花堆垛埋压室外消火栓)。
批复内容处罚10000元
处理人呼图壁县公安消防大队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11
标题新疆六孚受到第六师五家市应急管理局处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是电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二是动火作业未办理作业票,现场无监护人员;三是多数车间安全疏散出口锁闭,部分安全通道杂物堵塞出口。
批复内容处罚20000元
处理人第六师五家市应急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11
标题华孚时尚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蚌埠海关处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未经许可将经营加工贸易手册项下边角料废落棉在国内销售,涉案货物价值为1,362,322.49元,涉及漏缴税款266,326.92元。
批复内容处罚68200元
处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蚌埠海关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11
标题伽师棉业卧里托呼拉克乡轧花厂收到喀什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收购棉花时没有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排除异性纤维和其他有害物质后确定所收购棉花的类别、等级、数量。
批复内容罚款5,000元。
处理人喀什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11
标题沙雅银花收到沙雅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职工对灭火器的使用情况操作不规范,消防水带灭火操作时漏水严重,安全生产检查资料没有,安全生产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批复内容罚款1,000元。
处理人沙雅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11
标题阿瓦提银花收到阿瓦提县公安消防大队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传送带房及配电室内电器线路的敷设不符合规定逾期未改。
批复内容罚款4,000元。
处理人阿瓦提县公安消防大队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11
标题伽师棉业收到伽师县公安消防大队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皮棉堆垛区不符合消防规定。
批复内容罚款3,000元。
处理人伽师县公安消防大队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11
标题泽普棉业收到泽普县消防救援大队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阿克塔木轧花厂棉花收购、加工、仓储单位存在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籽棉堆垛间距不足8米)的违法行为。
批复内容罚款2,000元。
处理人泽普县消防救援大队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11
标题江苏标尚收到宿迁市宿豫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未按照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
批复内容罚款5,000元。
处理人宿迁市宿豫区应急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11
标题江苏标尚收到宿迁市宿豫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2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批复内容罚款5,000元。
处理人宿迁市宿豫区应急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11
标题江苏标尚收到宿迁市公安分局宿豫分局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将所购易制爆化学品种类、数量、流向向公安机关备案。
批复内容罚款1,000元。
处理人宿迁市公安分局宿豫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11
标题阿克苏银星收到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市税务局第二税务所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批复内容罚款200元
处理人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市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11
标题伽师棉业收到国家税务总局伽师县税务局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批复内容罚款200元。
处理人国家税务总局伽师县税务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11
标题岳普湖棉业2018年9月6日收到国家税务局岳普湖县税务局处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未按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批复内容罚款200元
处理人国家税务局岳普湖县税务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11
标题岳普湖棉业2019年4月9日收到国家税务局岳普湖县税务局处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未按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批复内容罚款400元
处理人国家税务局岳普湖县税务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11
标题岳普湖棉业2019年7月30日收到国家税务局岳普湖县税务局处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未如实申报管理交易表。
批复内容罚款200元
处理人国家税务局岳普湖县税务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11
标题上海华孚收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第三十税务所处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批复内容罚款50元
处理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第三十税务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11
标题阿克苏银星收到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市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处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房产税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房产税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批复内容罚款400元
处理人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市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4-03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廖英强)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22号
批复原因一、廖英强是高收视率证券类品牌节目的嘉宾主持 2012年2月至2016年4月,廖英强在上海广播电视台第一财经频道《谈股论金》节目担任嘉宾主持人。《谈股论金》作为第一财经证券类品牌节目,始终保持较高人气,收视率表现稳定。廖英强还从2014年9月开始担任第一财经频道周播节目《谈股论金之英强开讲》的嘉宾主持。上述两档节目在上海地区的收视率均高于同时段所有频道财经类节目在上海地区的平均收视率。 廖英强作为大股东的上海股轩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轩文化)通过“爱股轩”网站的APP,以解盘视频“金钱风暴”“股动钱潮”等节目以及新浪微博、博客、土豆网等互联网平台进行推广和宣传。2015年,股轩文化在上海举办多场培训讲座,讲座视频放在“爱股轩”网站上,以提高股轩文化知名度。随着股轩文化的推广活动,廖英强也积累了一定粉丝,其博客点击率很高。 廖英强通过在电视台主持高收视率的证券类品牌节目积累名气和受众,再辅以互联网各类平台宣传和推广,开办培训讲座等形式,具有了相当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2015年3月至11月廖英强控制其本人及“张某萍”等13个证券账户 廖英强承认,“廖英强”账户由其本人控制使用。2015年3月至11月,“柴某玉”“王某妮”“张某”“张某萍”“韩某”“季某燕”“许某琴”“刘某钟”“柴某美”“廖某杰”“金某”账户等11个证券账户交易廖英强推荐股票时委托使用的MAC地址与“廖英强”账户所使用的MAC地址高度重合。“路某”账户2015年以来进行股票交易使用最多的电脑MAC地址为廖英强办公电脑MAC地址。 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张某”账户全部资金来源于廖英强,“路某”账户84.97%的资金来源于廖英强,“刘某钟”账户84.73%的资金来源于并全部流出至廖英强配偶郭某琳;“季某燕”“许某琴”账户的半数收益经由张某转至廖英强的银行账户,“季某燕”“许某琴”账户经委托给廖英强代为操作。 廖英强为股轩文化、上海英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琪文化)实际控制人,总经理。张某为英琪文化原股东;路某为股轩文化股东;韩某为股轩文化员工;股轩文化法定代表人柴某英是廖英强的表姐,柴某玉是柴某英的妹妹;柴某美是廖英强的母亲;廖某杰是廖英强的哥哥;金某是廖某杰妻子的姐姐。上述人员与廖英强具有亲属关系或工作关系。 综上,可以认定2015年3月至11月,廖英强控制“廖英强”“柴某玉”“王某妮”“张某”“张某萍”“韩某”“季某燕”“许某琴”“刘某钟”“柴某美”“廖某杰”“金某”“路某”账户等13个证券账户。 三、廖英强操纵“佳士科技”等39只股票 2015年3月至11月,廖英强利用其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的影响力,发布了含有荐股内容的博客60篇,平均点击次数为110399次,在其微博、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公开评价、推荐“佳士科技”等39只股票共46次,在推荐前使用其控制的账户组买入相关股票,并在公开荐股下午开盘后或次日集中卖出相关股票,违法所得共计43,104,773.84元。具体如下: 1.2015年3月20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兴发集团”(600141),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兴发集团”1,268,233股,买入金额21,327,300.56元,荐股后卖出1,224,734股,卖出金额21,800,324.98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045,573.40元。 2.2015年4月13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大连国际”(000881),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大连国际”1,252,108股,买入金额14,163,392.98元,荐股后卖出1,102,108股,卖出金额13,916,521.08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339,421.47元。 3.2015年5月14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清新环境”(002573),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清新环境”1,174,800股,买入金额47,410,670.98元,荐股后卖出906,100股,卖出金额39,007,626.2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907,626.64元。 4.2015年5月18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圣阳股份”(002580),并于荐股前买入“圣阳股份”663,080股,买入金额14,277,433.06元,荐股后卖出613,080股,卖出金额13,698,050.7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388,680.64元。 5.2015年5月19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全柴动力”(600218),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全柴动力”463,000股,买入金额7,004,267.61元,荐股后卖出326,101股,卖出金额5,440,783.42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476,832.67元。 6.2015年5月19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苏常柴A”(000570),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苏常柴A”1,113,642股,买入金额12,529,441.10元,荐股后卖出907,042股,卖出金额11,119,048.49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846,415.15元。 7.2015年5月22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天富能源”(600509),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天富能源”1,135,600股,买入金额15,091,999.00元,荐股后卖出1,135,600股,卖出金额16,838,156.0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633,528.38元。 8.2015年5月27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石油济柴”(000617),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石油济柴”347,489股,买入金额6,195,597.02元,荐股后卖出347,489股,卖出金额6,894,920.2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653,156.71元。 9.2015年6月2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渝开发”(000514),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渝开发”1,331,879股,买入金额15,222,898.33元,荐股后卖出1,231,879股,卖出金额15,412,189.12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231,797.11元。 10.2015年6月8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复旦复华”(600624),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复旦复华”1,025,907股,买入金额25,731,894.90元,荐股后卖出584,492股,卖出金额15,774,834.36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595,950.13元。 11.2015年6月12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海大集团”(002311),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海大集团”1,764,823股,买入金额46,595,268.50元,荐股后卖出1,615,053股,卖出金额45,315,044.52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2,302,404.35元。 12.2015年7月27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桐昆股份”(601233),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桐昆股份”1,690,143股,买入金额30,391,935.01元,荐股后卖出1,185,106股,卖出金额20,747,564.79元,扣除交易税费后亏损879,249.50元。 13.2015年8月14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东方电子”(000682),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东方电子”4,130,092股,买入金额28,330,914.20元,荐股后卖出2,279,900股,卖出金额16,618,911.62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874,725.58元。 14.2015年8月14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红宝利”(002165),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红宝利”1,516,100股,买入金额12,022,255.00元,荐股后卖出1,420,000股,卖出金额12,463,426.0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448,283.80元。 15.2015年8月27日、28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佳士科技”(300193),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佳士科技”1,587,300股,买入金额28,428,827.00元,荐股后卖出1,587,300股,卖出金额30,521,011.68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884,814.15元。 16.2015年9月2日、7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紫光股份”(000938),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紫光股份”38,500股,买入金额1,924,964.00元,荐股后卖出38,500股,卖出金额2,043,719.2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04,805.43元。 17.2015年9月2日、7日、8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佳士科技”(300193),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佳士科技”445,610股,买入金额7,117,763.40元,荐股后卖出445,610股,卖出金额8,323,363.72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150,953.57元。 18.2015年9月8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康芝药业”(300086),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康芝药业”1,799,028股,买入金额23,672,657.80元,荐股后卖出992,300股,卖出金额14,151,760.0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898,153.58元。 19.2015年9月15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康芝药业”(300086),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康芝药业”399,000股,买入金额5,442,797.00元,荐股后卖出399,000股,卖出金额5,739,067.0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256,985.34元。 20.2015年9月15、16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天瑞仪器”(300165),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天瑞仪器”1,441,000股,买入金额19,645,123.00元,荐股后卖出1,441,000股,卖出金额21,788,845.94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997,632.19元。 21.2015年9月17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荣之联”(002642),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荣之联”871,183股,买入金额24,357,003.85元,荐股后卖出642,983股,卖出金额20,235,923.74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2,053,262.65元。 22.2015年9月22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慈星股份”(300307),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慈星股份”1,814,819股,买入金额18,676,626.53元,荐股后卖出1,521,258股,卖出金额18,401,702.18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2,445,932.37元。 23.2015年9月25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星星科技”(300256),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星星科技”1,285,051股,买入金额20,491,985.36元,荐股后卖出756,199股,卖出金额12,734,691.7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378,307.59元。 24.2015年9月28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宏达高科”(002144),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宏达高科”1,754,201股,买入金额34,908,197.85元,荐股后卖出1,315,500股,卖出金额27,927,775.08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257,926.73元。 25.2015年10月12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双星新材”(002585),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双星新材”1,568,980股,买入金额16,016,329.20元,荐股后卖出1,568,980股,卖出金额17,540,675.2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406,134.31元。 26.2015年10月19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华孚色纺”(002042),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华孚色纺”3,147,200股,买入金额30,665,744.10元,荐股后卖出2,042,500股,卖出金额21,468,963.0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999,627.57元。 27.2015年10月19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宁波华翔”(002048),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宁波华翔”607,668股,买入金额9,371,976.19元,荐股后卖出607,668股,卖出金额10,266,985.25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825,825.19元。 28.2015年10月21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闰土股份”(002440),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闰土股份”1,319,917股,买入金额24,403,986.59元,荐股后卖出1,092,717股,卖出金额20,938,838.6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483,475.49元。 29.2015年10月26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长青股份”(002391),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长青股份”2,133,729股,买入金额33,267,400.79元,荐股后卖出1,082,608股,卖出金额17,939,299.8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004,260.64元。 30.2015年10月26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鸿路钢构”(002541),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鸿路钢构”691,083股,买入金额11,609,868.74元,荐股后卖出580,311股,卖出金额10,585,469.2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743,344.09元。 31.2015年10月27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兴业银行”(601166),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兴业银行”1,141,300股,买入金额17,260,869.00元,荐股后卖出1,081,300股,卖出金额16,413,296.0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亏损52,744.18元。 32.2015年11月6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嘉寓股份”(300117),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嘉寓股份”1,735,450股,买入金额17,112,591.61元,荐股后卖出1,735,450股,卖出金额18,889,274.5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649,788.02元。 33.2015年11月12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出版传媒”(601999),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出版传媒”3,226,089股,买入金额38,828,132.29元,荐股后卖出2,438,224股,卖出金额31,610,572.35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957,532.80元。 34.2015年11月13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六国化工”(600470),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六国化工”2,840,001股,买入金额25,666,884.61元,荐股后卖出2,840,001股,卖出金额27,835,111.84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979,886.13元。 35.2015年11月16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新界泵业”(002532),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新界泵业”1,310,936股,买入金额19,452,657.15元,荐股后卖出1,310,936股,卖出金额21,354,608.04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758,174.49元。 36.2015年11月17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福能股份”(600483),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福能股份”1,191,824股,买入金额22,036,752.50元,荐股后卖出1,191,824股,卖出金额23,513,764.53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316,846.71元。 37.2015年11月17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山东药玻”(600529),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山东药玻”884,400股,买入金额16,147,118.02元,荐股后卖出884,400股,卖出金额17,919,676.12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652,438.04元。 38.2015年11月20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林洋电子”(601222),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林洋电子”523,901股,买入金额19,963,306.70元,荐股后卖出449,401股,卖出金额18,208,824.18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877,528.66元。 39.2015年11月23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风神股份”(600469),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风神股份”223,173股,买入金额3,976,634.65元,荐股后卖出223,173股,卖出金额4,162,687.39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57,472.09元。 40.2015年11月25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川仪股份”(603100),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川仪股份”630,502股,买入金额12,584,397.06元,荐股后卖出630,502股,卖出金额12,792,590.6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19,269.99元。 41.2015年11月26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太阳电缆”(002300),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太阳电缆”1,625,339股,买入金额19,779,948.79元,荐股后卖出1,228,300股,卖出金额15,136,679.0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亏损3,574.63元。 以上事实有相关合同、相关单位提供的资料和情况说明、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相关银行账户资料、证券账户资料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廖英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中第(四)项“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情形。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廖英强没收违法所得43,104,773.84元,并处86,209,547.68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5-16
标题华孚色纺: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6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120号
批复原因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120号(下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对问询函相关问题作出回复并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04
标题华孚色纺: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5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47号
批复原因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47号)(下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现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对问询函相关问题作出回复并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6-02-01
标题关于对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国内营销副总监陈亮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18号、《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陈亮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陈亮作为华孚色纺时任高级管理人员于2015年8月31日卖出华孚色纺股票5,000股,涉及金额42,800元。陈亮的减持行为违反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18号中有关“从即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规定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3.1.8条的规定和《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1.3条、第3.8.1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3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决定对陈亮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陈亮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上述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6-01-14
标题华孚色纺: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6]第5号
批复原因2016年1月13日,你公司披露《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根据公告披露,你公司2015年度分别与关联方浙江华孚纤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华孚纤维有限责任公司累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613.02万元和815.17万元,占你公司201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75%和0.23%。你公司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没有及时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第10.2.4条和第10.2.11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收到该监管函后,公司高度重视并进行了积极的整改,上述关联方的实际控制人孙小挺先生已出具了《关于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承诺担任华孚色纺董事期间,其本人、本人控制及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及其他关联方将不再与华孚色纺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确保华孚色纺的业务独立;同时,公司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专项培训,重点学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文件,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15-12-12
标题华孚色纺: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
文件批号安徽证监局[2015]8号
批复原因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12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以下简称“安徽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5]8号)——《关于对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高管陈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现对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进行全文公告如下: 经查,你于2015年8月31日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减持华孚色纺股份5,000股,成交均价8.56元,成交金额42,800元,减持后尚存64,350股。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监会[2015]18号公告第一条“从即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规定及2015年7月有11日《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份稳定的公告》第三条“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本公司股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票”的承诺。
批复内容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第六条,我局决定对你予以警示,并要求你加强对资本市场相关规则学习,提高诚信规范意识,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安徽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5-01
标题华孚色纺: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5]第65号
批复原因2015年2月28日,你公司披露2014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20,124万元。3月24日,你公司披露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将前述数据修正为16,846万元,与3月30日披露的实际数据一致。你公司业绩快报中披露的净利润数据与实际数据存在较大差异,且修正不及时。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11.3.3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批复内容收到该监管函后,公司高度重视,并进行了相应整改。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04-08
标题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江西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高度重视环保执法检查,2015年一季度以来,先后三十余次到公司进行抽查,在1月24日的检查中,发现总磷值为3.34mg/L,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批复内容省环保厅于2015年3月18日对公司因总磷值超标处罚1.9万元并责令整改,现已整改完成。
处理人省环保厅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04-01
标题华孚色纺: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124号
批复原因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第一季度报告预约披露日期为2015年4月18日,你在公司一季度报告披露前30日内,于4月14日买入公司股票4,600股,交易金额为39,376元。 作为公司监事,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3.1.8条以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8.17条的规定,我部对此非常关注。
批复内容收到关注函后,公司高度重视,就上述关注函所关注的相关事项,向监事陈结能了解原因及具体情况。监事陈结能已充分认识到了上述问题的严重性,并将吸取教训。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4-09-01
标题华孚色纺: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文件批号皖证监函字[2014]244号
批复原因安徽证监局《关于对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治理方面 发现问题1:在建工程转固时点确认依据不充分。2013年,公司本部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13,640.56万元,全资子公司新疆六孚纺织工业园有限公司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17,209.70万元。上述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时点确认依据不充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四条固定资产确认的条件。 发现问题2:公司章程未及时修订。《公司章程》未明确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的优先顺序,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第四条的规定。 2、财务核算方面 发现问题1:在建工程转固时点确认依据不充分。2013年,公司本部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13,640.56万元,全资子公司新疆六孚纺织工业园有限公司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17,209.70万元。上述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时点确认依据不充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四条固定资产确认的条件。 发现问题2: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账务处理不规范。公司2013年7月贴现银行承兑汇票30,000万元,贴现利息650.28万元在7月份到12月份分摊,与《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要求贴现利息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的会计处理方式不同。 发现问题3:期间费用跨期。公司2012年存在少量期间费用入账不及时,跨期入账现象。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企业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原则。 3、内部控制执行方面 发现问题1: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未履行决策程序。公司2013年度以自由资金合计购买1.72亿元银行理财产品未履行董事会决策程序。不符合其《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三条“董事会审议委托理财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的比例在50%以下,且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5%以上的事项”的规定。
批复内容公司针对关注函提及问题进行了整改。
处理人安徽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1-05-24
标题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A、《公司章程》中董事会的授权权限应进一步明确,对于在总裁和董事会之间的权限需要界定清晰;在《公司章程》中要明确内部审计机构的组织关系;要明确董事会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义务; B、 公司变更董事人数后,需要立即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文件; C、公司未建立《内幕信息控制制度》,在信息披露制度中要建立公司对控股股东、关联股东的问询机制,按有关规则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D、在个别“三会”会议记录上,参会董事漏签或不规范。
批复内容综上所述,公司将以本次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在全面梳理过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通过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研究制定有效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的措施;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运作,强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勤勉尽责意识,以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处理人安徽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30
标题安徽飞亚纺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整改情况的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1、规范运作方面 2、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能发挥方面 3、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 4、内部审计方面的问题 5、2007年年报相关工作执行方面的问题
批复内容公司将以本次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严格按照各级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持续重视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展和自查、整改工作,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研究制定有效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的措施,完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运作,强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勤勉尽责意识,以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处理人安徽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1-06
标题安徽飞亚纺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皖证监发[2007]13号
批复原因一:公司董事会尚未设立专门委员会。 二: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未能及时根据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补充、修订,显得有些滞后。 三:公司财务基础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需进一步完善。
批复内容综上所述,公司将以本次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在全面梳理过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通过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研究制定有效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的措施,完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运作,强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勤勉尽责意识,以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处理人安徽证监局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