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 公告日期:2024-06-03 |
标题 | 关于对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河南证监局[2024]43号 |
批复原因 | 2024年1月31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以下简称净资产)为41,143.60万元至46,143.60万元;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其中2023年末净资产为-83,393.20万元。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净资产与年度报告存在较大差异且方向发生变化。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公司及郑军辉、肖新宅、王中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河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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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4-05-30 |
标题 | *ST新纺: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河南证监局[2024]43号 |
批复原因 | 2024年1月31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以下简称净资产)为41,143.60万元至46,143.60万元;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其中2023年末净资产为-83,393.20万元。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净资产与年度报告存在较大差异且方向发生变化。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公司及郑军辉、肖新宅、王中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
处理人 | 河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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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04-28 |
标题 | *ST新纺: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市场禁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 |
文件批号 | 河南证监局[2024]2号 |
批复原因 | 一、新野纺织涉嫌虚增、虚减营业收入,导致2016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新野纺织涉嫌虚减、虚增营业成本,导致2016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三、新野纺织涉嫌虚增存货,导致2016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四、新野纺织涉嫌虚增研发费用,导致2016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
批复内容 | 一、对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
二、对魏学柱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魏学柱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三、对许勤芝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许勤芝采取 10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四、对陶国定、吴勤霞、王峰、鲁西平、宋锐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
五、对韩振平、白普、赵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
六、对万华楠、肖新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七、对郑军辉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河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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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4-03-23 |
标题 | *ST新纺: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文件批号 | 证监立案字0122024001号 |
批复原因 |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
批复内容 | 2024年3月21日,我会决定对你单位立案。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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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3-10-09 |
标题 | *ST新纺:关于对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 |
文件批号 | 深证上[2023]937号 |
批复原因 | 2023年1月31日,新野纺织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亏损43,000万元至48,000万元。2023年4月28日,新野纺织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140,877.60万元。新野纺织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经审计净利润差异较大。 |
批复内容 | 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魏学柱、总经理陶国定、财务总监肖新宅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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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3-05-25 |
标题 | 关于对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20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6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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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3-05-08 |
标题 | *ST新纺: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
文件批号 | 河南证监局[2023]10号 |
批复原因 |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郑军辉、魏学柱、陶国定、肖新宅、许勤芝、万华楠、王中伟:
经查,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以前年度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
2、业绩预告及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3、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公司、郑军辉、魏学柱、陶国定、肖新宅、许勤芝、万华楠、王中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河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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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3-05-06 |
标题 | 关于对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
文件批号 | 河南证监局[2023]10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以前年度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业绩预告及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三、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公司、郑军辉、魏学柱、陶国定、肖新宅、许勤芝、万华楠、王中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河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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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3-02-09 |
标题 | 新野纺织:关于对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深证上[2023]77号 |
批复原因 | 2019年11月,新野纺织为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华晶”)10,0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河南华晶相关方为新野纺织该笔担保提供反担保。上述借款到期后,因河南华晶无力偿还,新野纺织在2021年6月11日前代其偿还银行贷款10,000万元,截至2021年11月11日共计代偿本息10,93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63%。新野纺织未在担保发生代偿时及时披露相关重大进展情况,迟至2021年年报中方首次披露。 |
批复内容 | 一、对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二、对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魏学柱、总经理陶国定、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许勤芝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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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2-11-18 |
标题 | 新野纺织: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河南证监局[2022]50号)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 |
文件批号 | 河南证监局[2022]50号 |
批复原因 | 1、未按规定披露担保代偿情况
2、未按规定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
3、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不恰当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河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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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2-11-18 |
标题 | 新野纺织: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河南证监局[2022]51号)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 |
文件批号 | 河南证监局[2022]51号 |
批复原因 | 1、未按规定披露担保代偿情况
2、未按规定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
3、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不恰当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魏学柱、陶国定、许勤芝、肖新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河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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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2-11-15 |
标题 | 关于对魏学柱、陶国定、许勤芝、肖新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河南证监局[2022]51号 |
批复原因 | 一、未按规定披露担保代偿情况
二、未按规定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
三、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不恰当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魏学柱、陶国定、许勤芝、肖新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河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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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2-11-15 |
标题 | 关于对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河南证监局[2022]50号 |
批复原因 | 一、未按规定披露担保代偿情况
二、未按规定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
三、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不恰当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河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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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6-13 |
标题 | 关于对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12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监管函 |
批复内容 |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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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3-12 |
标题 | 关于对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姚晓颖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21]第23号 |
批复原因 | 姚晓颖: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预约于2021年4月7日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3月9日,你作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原预约披露日前三十日内买入公司股票4.53万股,金额为15.95万元。 |
批复内容 | 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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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3-09 |
标题 | 关于对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16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167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3月1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河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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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8-29 |
标题 | 新野纺织:关于收到新野县环保局要求锅炉设备加装脱硫设施通知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于近日收到新野县环保局下发的《关于要求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锅炉设备加装脱硫设施的通知》,通知要求:从2015年10月1日起将开始实施新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公司在2015年9月30日前对2台20t/h蒸汽锅炉(一用一备)安装锅炉脱硫设施,达到新标准规定的排放要求并完成验收。 |
批复内容 | 公司在新野县新、旧厂区内共有 4台锅炉,新厂区的锅炉已符合新标准要求,旧厂区的2台20t/h蒸汽锅炉(一用一备)需按照要求加装脱硫设施,公司将严格按照新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和环保部门的要求尽快进行安装并报请验收,计划在9月30日前可以完成脱硫设施的安装和验收。 |
处理人 | 新野县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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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5-05-21 |
标题 |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4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5]第68号 |
批复原因 |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5】第68号:
1、公司披露收购新疆宇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的目的是“推进公司的低成本扩张转型,在纺织细分领域做到最强”,请说明公司如何推进低成本扩张转型。
2、请说明“新的棉花直补政策实施、纺织企业农产品核定扣除政策带来的增值税税赋的降低等”相关政策对公司的具体影响。
3、请结合公司自身特点,有针对性地说明公司面临的政策风险、原材料价格及供应等重大风险因素,并采取图表结合数据的形式,简要分析各风险因素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说明公司已经或计划采取的应对措施。
4、公司资产负债率逐年上升,2014年资产负债率达65.62%,短期借款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期末余额合计为12.28亿元,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期末余额合计为14亿元,请说明公司的偿债能力和保障措施。
5、公司2014年期末存货余额为9.8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4%,2014年没有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为0。请详细说明你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以及和公司董事会报告中提到的“国内外棉花价格后期大幅度快速下跌”是否相符。
6、请说明公司存货增加,而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7、公司2014年研发费用同比增长25%,请说明你公司研发项目的目的、进展和拟达到的目标,预计对未来发展的影响。 |
批复内容 | 公司董事会对问询函中所列示的各项询问逐一进行了核实和分析,已按照相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了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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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08-27 |
标题 |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证监局年报全面检查有关问题的整改方案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备忘录第1号》、《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
文件批号 | 河南证监局[2013]11号 |
批复原因 | 一、公司治理方面存在问题
二、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问题
三、财务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
批复内容 | 根据《决定书》要求,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全面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予以传达,结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深入的分析,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形成了《河南证监局年报全面检查有关问题的整改方案》。
河南监管局本次年报现场检查提出的问题,对本公司加强和提高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的规范性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积极的推动作用。公司董事会以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职能部门对公司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地讨论和深刻地剖析,表示按照整改方案进行认真整改,决心通过整改措施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从而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
处理人 | 河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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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2-08-22 |
标题 |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整改方案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2]第47号、豫证监发[2010]106号 |
批复原因 | 发现公司于2011年2月收到出疆棉移库费用补贴1,651.54万元,2011年9月收到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贷款利差补贴1,847.70万元,分别占2010年度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的18.32%和20.50%,但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于2012年2月收到出疆棉移库费用补贴1,816.44万元,占2011年度公司经审计净利润的17.71%,至2012年4月14日方予以披露。 |
批复内容 | 收到《监管函》和《决定》后,公司高度重视,按照《监管函》和《决定》的要求,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等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并对照上述法律法规,对公司信息披露方面的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的梳理和检讨,对《监管函》和《决定》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讨论。公司本着严格自律、规范发展的原则制定了整改措施。 |
处理人 | 河南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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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1-10-20 |
标题 |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高照阳涉嫌个人违纪。 |
批复内容 | 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 10月 19日收到纪检部门通知,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高照阳先生涉嫌因来公司任职之前的经济问题移交检察机关处理,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因高照阳先生不能履行董事职务,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尽快更换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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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 | 中共南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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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1-07-21 |
标题 |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高照阳涉嫌个人违纪。 |
批复内容 | 正在接受中共南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调查,暂时无法履行董事职责。相关调查仅涉及高照阳个人来公司任职之前,与公司行为和其在公司的任职行为无关。此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没有影响,目前公司经营运作一切正常。 |
处理人 | 中共南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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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9-06-04 |
标题 |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公司章程》 |
文件批号 | 豫证监发[2009]43号文 |
批复原因 | 一、公司治理方面存在问题
二、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问题
三、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问题
四、财务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
批复内容 | 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中的各项规定,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以整改促规范,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
处理人 | 河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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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29 |
标题 |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整改完成情况的报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豫证监发[2008]257号 |
批复原因 | (一)董事会没有设立提名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二)需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三)三会档案管理制度有待健全。(四)需要加强董事、监事和高管学习。(五)内部制度建设需要整理更新。(六)信息披露管理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七)需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水平,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披露。 |
批复内容 | 公司将进一步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深入推进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加强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切实履行好上市公司的责任,不断提高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以良好的经营业绩回报社会、回报投资者。 |
处理人 | 河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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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1-01 |
标题 |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一)董事会没有设立提名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二)需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三)三会档案管理制度有待健全。(四)需要加强董事、监事和高管学习。(五)内部制度建设需要整理更新。(六)信息披露管理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七)需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水平,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披露。 |
批复内容 | 通过本次专项治理活动的开展,公司进一步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经营者对公司治理重要性的认识普遍增强,日常运作更加规范,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今后,公司将继续按照《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文件的要求,持续认真地做好公司治理工作,认真听取投资者和监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和克服公司治理中的薄弱环节,确保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给社会和投资者一个满意的回报。 |
处理人 | 河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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