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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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12-29
标题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7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新疆证监局[2023]7号
批复原因一、内幕信息的形成和公开过程 二、张晓萍内幕交易“中泰化学”
批复内容责令张晓萍依法处置非法持有的“中泰化学”股票,没收违法所得19,522.62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处理人新疆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12-29
标题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6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新疆证监局[2023]6号
批复原因一、内幕信息的形成和公开过程 二、颐和银丰内幕交易“中泰化学” (一)颐和银丰控制使用其自有证券账户交易“中泰化学”情况 (二)颐和银丰交易“中泰化学”交易明显异常,且不能作出合理说明或提供证据排除利用内幕信息交易
批复内容没收颐和银丰天元(天津)集团有限公司违法所得37,513.32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方海云予以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处理人新疆证监局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2-12-17
标题中泰化学: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过程中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22年12月1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8),中泰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中泰集团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资本”),拟自2022年12月8日起六个月内增持中泰化学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12月9日,中泰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实施集中竞价交易时因操作失误,在增持买入过程中将138,000股买入操作成卖出,构成短线交易。中泰集团及中泰资本最近6个月交易明细如下:交易日期股东名称买卖类别成交股数(股)成交占总股本比例(%)成交金额(元)价格(元/股)成交笔数 2022-12-8 中泰资本 买入 13,208,198 0.5078 91,685,103.98 6.84-7.01 406 2022-12-9 中泰资本 买入 1,171,100 0.0450 8,253,491 7.01-7.16 53 2022-12-9 中泰集团 买入 11,987,700 0.4609 89,085,796 7.03-7.53 185 2022-12-9 中泰集团 卖出 -138,000 0.0053 1,030,860 7.47 1
批复内容1、上述违规行为系操作失误造成,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中泰集团此次误操作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并已深刻认识到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就本次短线交易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中泰集团会严格按照《证券法》以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股东持股变动的规定,谨慎操作,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2、中泰集团积极配合公司处理后续事宜,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将其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上缴公司,金额为86,940元(计算方法:(卖出价-最低买入价)*短线卖出股数=(7.47元/股-6.84元/股)*138,000股=86,940元),公司已收到该笔款项。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2-01
标题关于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2021]第1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作出书面回复,在2021年2月5日前将有关回复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6-29
标题中泰化学:关于2018年年报事后审核意见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新证监函[2019]134号
批复原因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化学”、“公司”)于2019年5月8日收到新疆证监局《关于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事后审核意见的函》(新证监函【2019】134号)。
批复内容按照要求对审核意见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问题回复予以披露。
处理人新疆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4-26
标题中泰化学:关于下属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安全生产法》
文件批号(吐)应急罚[2019]9号
批复原因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克逊能化”)由江苏中圣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PC总承包承建的尚未完工的在建项目—石灰回转窑发生安全事故。
批复内容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90万元罚款。
处理人吐鲁番市应急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4-25
标题中泰化学:关于下属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吐应急听告[2019]002号
批复原因2018年12月25日,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克逊能化”)尚未完工的在建项目—石灰回转窑发生了安全事故
批复内容对公司处以罚款90万元。
处理人吐鲁番应急管理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9-14
标题中泰化学:关于问询函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668号
批复原因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化学”、“我公司”、“公司”)于2018年9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668号)。
批复内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对问询函内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6-15
标题中泰化学:关于2017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376号
批复原因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化学”、“我公司”、“公司”)于2018年6月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376号)。
批复内容按照贵所要求对问询函内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8-01-23
标题关于对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文件批号深证上[2018]54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富丽达”)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截至2017年8月30日,浙江富丽达持有中泰化学股票2.03亿股,占中泰化学股份总数的9.50%,为中泰化学持股5%以上的股东。2017年9月4日,浙江富丽达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中泰化学股份59.6万股,2017年9月7日,浙江富丽达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入中泰化学股份7万股,涉及金额115.39万元。浙江富丽达的上述股票买卖行为构成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短线交易。 浙江富丽达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和第3.1.8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2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11-03
标题关于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7]第174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你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部分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不合规 二、部分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批复内容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0.2.1条、第10.2.4条、第10.2.5条和第10.2.11条的规定。你公司董事长王洪欣、董事兼总经理杨江红、董事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时任董事孙润兰、时任总经理范雪峰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2条和第3.1.5条的规定,对你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你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潘玉英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2条、第3.1.5条和第3.2.2条的规定,对你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请你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当事人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10-01
标题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对新疆富丽达的行政处罚决定
相关法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文件批号库开管环罚[2017]14号
批复原因新疆富丽达污染因子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硫化氢排放浓度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一级标准。
批复内容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决定对新疆富丽达处以1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9-29
标题中泰化学:关于收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文件批号发改办价监处罚[2017]11号
批复原因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传真方式收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发改办价监处罚[2017]11号)。现查明,新疆中泰公司在2016年销售聚氯乙烯树脂(以下简称“PVC”)过程中,存在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违法事实。
批复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对新疆中泰公司作出以下决定: (一)责令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 (二)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处以二〇一六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七十一亿一千一百四十五万元百分之一的罚款,计七千一百一十一万四千五百元。
处理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7-09-09
标题中泰化学: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短线交易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浙江富丽达分别于2017年9月1日及2017年9月4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公司股份合计3,022,641股,于2017年9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公司股份70,000股,构成短线交易行为。
批复内容(一)根据《证券法》第47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1.9条的规定,浙江富丽达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本次短线交易卖出均价17.14元/股和17.38元/股,高于买入均价16.48元/股,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差价54,600元人民币,具体计算方法为:[(17.14+17.38)÷2—16.48]×70000=54600元。 (二)浙江富丽达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和内部通报,并就本次短线交易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同时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47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 (三)公司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15
标题中泰化学: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6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251号
批复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251号)的要求,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化学”、“我公司”或“公司”)对问询函中所提问题进行了核实。
批复内容现将有关问题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5-27
标题中泰化学: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259号
批复原因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5月2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259号),要求公司就相关事项作出书面说明。
批复内容根据问询函的要求,经公司认真核实,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07-29
标题关于中泰化学双随机现场检查的监管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新证监局函[2016]203号
批复原因2016年7月18日至7月29日,中国证监会新疆证监局对我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下发了《关于中泰化学双随机现场检查的监管关注函》(新证监局函[2016]203号),提出以下问题: 一、公司治理及内控规范方面 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在2015年仅召开一次会议,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第14条“薪酬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的规定不符。 二)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 1、相关管理制度尚不完善。 2、制度执行情况存在瑕疵。 3、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资料有待完善。 二、募集资金管理方面 1、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资金使用及费用报销审批流程》与《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支出审批程序的规定存在冲突。《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联签制度”,每一笔募集资金的使用均需由财务资产部审核,总经理、董事长签批;《资金使用及费用报销审批流程》对资金的使用根据金额大小进行分层审批,资金在同一公司不同账户之间的调拨仅需财务总监审批,且该制度并未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流程进行单独规定。 2、经抽查,公司多次用于支付员工工资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农行账户而使用的募集资金未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审批,而是根据《资金使用及费用报销审批流程》,按照资金在同一公司不同账户之间的调拨程序进行审批,与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不符。 三、年报信息披露及财务核算方面 1、关联方资金往来披露不完整 2、多计财务资助利息收入 3、下属子公司个别资产权属不清晰 4、个别子公司会计核算未保持谨慎性和一贯性原则 5、部分子公司存货减值测试不准确或不谨慎 6、部分财务列报不准确
批复内容针对监管关注函中所列的检查出的问题,公司逐条认真进行了落实,进行整改。
处理人新疆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18
标题中泰化学: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5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89号
批复原因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化学”、“我公司”或“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89号)。
批复内容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对问询函中所提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05-11
标题关于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雷霞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6]第93号
批复原因2016年5月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本公司副总经理雷霞发出《关于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雷霞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6】第93号),内容如下: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拟定于2016年4月27日披露2016年一季度报告,你的配偶易得雨在公司一季度报告披露前30日内,于2016年4月15日卖出公司股票10,000股,交易金额8.30万元。 易得雨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8.17条的规定。你作为公司副总经理,未能勤勉尽责督促配偶合规买卖公司股票,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3.1.8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8.17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11-25
标题中泰化学: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5]第38号
批复原因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化学”或者“公司”)于2015年11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等相关文件,并于11月1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5】第38号)。
批复内容公司与本次资产重组所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就问询函进行了认真分析,就问询函中的有关问题具体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11-19
标题中泰化学: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5]第31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一、截至2015年9月30日,你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1%,请说明公司的资金状况、预计一年内到期的债务情况、是否存在偿债风险以及相关应对措施; 二、截至2015年9月30日,圣雄能源资产负债率为74%,净利润为-55,787.02万元,请详细说明本次财务资助的合理性、具体资金用途以及圣雄能源的还款能力; 三、圣雄能源其他股东未按同等条件、未按出资比例向圣雄能源相应提供财务资助,请说明原因以及公司利益未受到损害的理由,以及公司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四、请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要求,补充披露公司对外提供财务应予承诺的事项。
批复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5】第314号)的要求,公司对问询函中所提问题进行了落实,现将有关问题予以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09-02
标题关于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417号
批复原因2015年9月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本公司发出《关于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417号),提出以下问题: 2015年8月27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你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2014年销售费用中运输费、营业外收入中政府补助以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会计核算存在错误,你公司对2014年年度报告相关数据进行了更正。其中,2014年净利润由35,037.60万元更正为33,217.86万元,更正数额为1,819.74万元,占更正后2014年净利润的5.50%。
批复内容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第2.5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08-17
标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对华泰重化工的行政处罚决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由于脱硫脱硝设施未按要求建设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
批复内容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和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08-17
标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对阜康能源的行政处罚决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由于脱硫脱硝设施未按要求建设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
批复内容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和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07-01
标题关于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280号
批复原因2015年7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本公司发出《关于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280号),提出以下问题:近日,我部多次收到投资者关于你公司在人员、机构、资产、财务、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独立性问题的投诉。请你公司就与控股股东中泰集团之间是否存在不独立的情形进行认真自查。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与控股股东中泰集团之间是否存在不独立的情形进行认真自查。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6-19
标题中泰化学:关于控股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被环保部列入脱硫脱硝设施存在问题企业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5年6月16日,环境保护部公布了《2014年度全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处罚情况》,其中公布了本公司控股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主要内容为:“对脱硫脱硝设施未按要求建设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公司和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追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费,其中享受环保电价补贴的,由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批复内容目前该事项仍在调查中,环保主管部门将根据调查核实结果下发最终的处理结果,具体影响将在最终的处理结果下发后确定。 公司将持续公告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国家的各项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环保工作,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公司就本次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处理人环境保护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5-05-29
标题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4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5]第7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5】第72号),交易所要求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回复。
批复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对问询函中所提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并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04-01
标题关于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94号
批复原因2015年4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本公司发出《关于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94号),提出以下问题: 2015年2月28日,你公司披露了2015年业绩快报公告,预计201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35,037.60万元,上年同期为11,378.76万元,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公司自2014年1月1日起延长了部分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年限。 2015年3月31日,你公司披露了2015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公告,预计2015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亏损9,000-12,000万元,上年同期为盈利9,622.71万元,业绩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产品聚氯乙烯树脂、烧碱价格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下降。
批复内容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对以下事项作出书面说明: 1、请你公司结合行业情况、产品价格、公司自身情况补充说明2015年第一季度预计亏损的详细原因; 2、公司目前资产负债率达到70%,在业绩出现大幅下滑的情况下,请说明应对偿债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3、在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大幅下降的情况下,请详细说明公司相关存货、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及其理由; 4、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它事项。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06-17
标题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热电厂被环保部列入脱硫设施存在突出问题企业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4年6月11日,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对2013年脱硫设施存在突出问题企业予以处罚的公告》,其中公告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的热电厂,主要内容为:“该厂现有4台15万千瓦燃煤火电机组,分别在2012年9月至2013年1月间建成投运,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经核查核实,该公司1#、2#机组脱硫设施长期停运,烟气直排。2013年企业发电量33亿千瓦时,煤炭消耗量169万吨,燃煤平均硫分0.8%,1#、2#机组综合脱硫效率0%,全厂二氧化硫排放量14856吨。”
批复内容针对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对2013年脱硫设施存在突出问题企业予以处罚的公告》,我公司将积极与环保部门沟通说明中泰矿冶热电厂脱硫装置的实际运行情况,并抓紧进行与环保部门数据上传联网工作,确保将二氧化硫排放量数据正常上传至当地环保监察部门,积极办理脱硫环保验收工作。
处理人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3-12-12
标题关于中泰化学现场检查的监管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新证监局函[2013]161号
批复原因2013年11月19日至11月21日,中国证监会新疆证监局对我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2013年12月12日下发了《关于中泰化学现场检查的监管关注函》(新证监局函[2013]161号),提出以下问题: 一)财务独立性不足 二)人员变更较大、控股股东承诺履行不到位 三)存在大额关联交易、业务独立性不足 四)募集资金核算不够规范 五)内幕信息登记管理不完善 六)高管职责分配欠合理 七)其他关注事项
批复内容针对监管关注函中所列的检查出的问题,公司逐条认真进行了落实,进行整改。
处理人新疆证监局
违法  公告日期:2008-12-03
标题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
文件批号发审部监管函[2008]第58号
批复原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文献于2008年9月10日买入中泰化学股票30,000股,交易价格为6.76元,交易金额总计202800元。于12月2日卖出中泰化学股票7,500股,交易价格为5.81元,交易金额共计43,575元,且在卖出中泰化学股票时没有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刘文献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四十七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3.1.8、3.1.9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第四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12月4日发布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刘文献先生违规买卖股票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08-085),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刘文献作了书面承诺:在未来6个月内不再买卖本公司股票,杜绝类似事件再发生。公司及时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对《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审监管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08-11-17
标题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
文件批号发审部关注函[2008]第104号
批复原因2008年11月17日,证券时报C2版刊登《寒风瑟瑟 化工细分行业“冰点”有别》文章,报道中存在公司未披露相关信息: 中泰化学(002092)副总经理、董秘范雪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国际和国内市场的状况确实不大好,我们已经根据原料的情况对生产做出了调整,这一两个月我们的产量大概是产能的75%。如果后期电石价格下降,我们可能会增加产量,但是还需要观察国家相关扶持经济政策的落实情况。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4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等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2008年11月18日发布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经营环境变化的公告》(公告编号:2008-083),进行了充分的信息披露。同时公司及时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部门人员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加强严格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禁止选择性信息披露的学习,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审监管部
违法  公告日期:2008-04-07
标题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新疆三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违规买卖股票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股东新疆三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违规买卖股票。
批复内容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向三联集团收缴上述相应所得收益。2008年4月3日三联集团已将上述收益15,264,704.64元缴纳至本公司。该笔收益将纳入公司营业外收入,影响公司当期利润。 三联集团就此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歉,本公司今后将加强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0-09
标题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治理情况的综合评价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
文件批号新证监局函[2007]64号
批复原因1、公司监事会的授权委托书不规范,未明确授权范围,即对每项议案是同意、反对、弃权,委托人未发表明确意见,容易造成责任划分不清。 2、公司经理层尚未建立内部问责机制,目前还没有建立完善的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3、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中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外,其他的委员会的规范运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4、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系2005年制定,其中的部分章节与新会计准则不一致,应按新会计准则对该部分章节进行修订。
批复内容公司进行了整改。
处理人新疆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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