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数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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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问讯  公告日期:2023-06-16
标题华东数控:关于问询函回复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21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5-31
标题华东数控:关于问询函回复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21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3-14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2号)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大连证监局[2022]2号
批复原因一、内幕信息的形成和公开过程2016年3月,华东数控第一大股东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金科技)将持有的华东数控5000万股股权(占其持有华东数控股份的98.77%,占华东数控总股本的16.26%)办理了质押,为大连机床营销有限公司(大连机床集团下属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办理的人民币4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最高额增信担保。张某时任华夏银行大连分行西安路支行行长,为该项目负责人。 ????2017年9月,华东数控资产重组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成果,股价一路下滑,华夏银行作为质押权人,面临质押资产可能出现严重贬值的情况。张某作为华夏银行该笔贷款业务的项目管理负责人向华夏银行提议,向法院起诉申请实现担保物权,通过拍卖、变卖质押物华东数控股权的方式,最大限度地保全华夏银行资产。10月17日下午5点,华夏银行审议同意《关于对大连机床营销有限公司诉讼的请求》。10月19日,华夏银行正式向威海市经济开发区法院(以下简称威海经区法院)递交实现担保物权申请。威海经区法院当日按特别程序予以立案,并向被申请人高金科技及债务人大连机床营销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手续。10月25日,威海经区法院召开了听证会,当庭裁定准予拍卖、变卖被申请人高金科技持有的华东数控5000万股股权,华夏银行对拍卖款在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11月2日19:42,大连机床集团在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发布关于新增涉诉情况的公告,披露了威海经区法院裁定准予拍卖、变卖高金科技持有的华东数控5000万股股份。11月3日,华东数控收到高金科技通知,其持有的华东数控股份被质权人华夏银行向威海经区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华东数控于11月3日13:00起停牌。当日收盘后,华东数控发布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可能被拍卖、变卖的提示性公告。上述事项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八)项规定的重大事件,属于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7年10月17日至2017年11月2日收盘时。二、孙某斌内幕交易“华东数控”(一)孙某斌与知晓内幕信息的人联络接触情况张某恩为华夏银行大连分行资产保全部负责人,参与华夏银行向威海经区法院申请拍卖高金科技持有的华东数控股权事宜,知悉上述内幕信息。孙某斌为华夏银行大连分行资产保全部员工。2017年10月18日,华夏银行正式提交拍卖申请前,张某恩给孙某斌打电话要起诉书模板,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孙某斌与知晓内幕信息的张某恩存在联络。(二)孙某斌敏感期内使用本人账户交易“华东数控”情况孙某斌2007年9月3日在海通证券大连天津街营业部开户。2017年10月20日-10月30日期间,孙某斌使用本人账户买入“华东数控”股票15,700股,金额共计100,209元,没有违法所得。(三)孙某斌交易“华东数控”行为明显异常 ????孙某斌在与知晓内幕信息的张某恩联系的第三天,开始买入从未买入的“华东数控”,并且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仅交易“华东数控”一只股票。孙某斌买入“华东数控”时间与其和知晓内幕信息的人联络接触时间吻合,敏感期内交易行为与其以往交易习惯不同,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孙某斌不能提供合理说明或提供证据排除其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该交易活动。以上事实,有华东数控公告、相关当事人证券账户资料及流水、银行账户资金流水、询问笔录、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批复内容对孙某斌处以3万元罚款。
处理人大连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3-14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3号)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大连证监局[2022]3号
批复原因一、内幕信息的形成和公开过程2016年3月,华东数控第一大股东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金科技)将持有的华东数控5000万股股权(占其持有华东数控股份的98.77%,占华东数控总股本的16.26%)办理了质押,为大连机床营销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办理的人民币4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最高额增信担保。张某时任华夏银行大连分行西安路支行行长,为该项目负责人。2017年9月,华东数控资产重组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成果,股价一路下滑,华夏银行作为质押权人,面临质押资产可能出现严重贬值的情况。张某作为华夏银行该笔贷款业务的项目管理负责人向华夏银行提议,向法院起诉申请实现担保物权,通过拍卖、变卖质押物华东数控股权的方式,最大限度地保全华夏银行资产。10月17日,华夏银行审议同意《关于对大连机床营销有限公司诉讼的请求》。10月19日,华夏银行正式向威海市经济开发区法院(以下简称威海经区法院)递交实现担保物权申请。威海经区法院当日按特别程序予以立案,并向被申请人高金科技及债务人大连机床营销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手续。10月25日,威海经区法院召开了听证会,当庭裁定准予拍卖、变卖被申请人高金科技持有的华东数控5000万股股权,华夏银行对拍卖款在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11月2日19:42,大连机床集团在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发布关于新增涉诉情况的公告,披露了威海经区法院裁定准予拍卖、变卖高金科技持有的华东数控5000万股股份。11月3日,华东数控收到高金科技通知,其持有的华东数控股份被质权人华夏银行向威海经区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华东数控于11月3日13:00起停牌。当日收盘后,华东数控发布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可能被拍卖、变卖的提示性公告。 ????上述事项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八)项规定的重大事件,属于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7年10月17日至2017年11月2日收盘时。二、唐某新内幕交易“华东数控”(一)与知晓内幕信息的人联络情况 ????2017年10月17日,张某作为华夏银行西安路支行负责人以该行名义向华夏银行大连分行提交《大连分行资产风险处置议案申请单》。当日下午5点,华夏银行大连分行审议同意资产保全部、西安路支行提交的《关于对大连机床营销有限公司诉讼的请求》。张某因工作职责不晚于10月17日知悉华夏银行向威海经区法院提出拍卖华东数控股权事项。其朋友王某不晚于10月19日通过张某知晓该事项。吴某与王某为朋友、邻居,在吴某10月19日买入“华东数控”股票前,其通过王某知悉华东数控股权拍卖事情还在继续推进,由于股权质押可能涉及股权变更。唐某新与吴某为夫妻关系,双方承认就购买“华东数控”股票进行沟通。(二)唐某新使用本人及“孙某宁”账户交易“华东数控”情况唐某新2009年10月19日在大通证券昆明街营业部开户。2017年10月19日-10月31日期间,唐某新使用本人账户买入“华东数控”股票440,000股,金额共计2,793,943元,获利15,965.09元。孙某宁为唐某新嫂子,孙某宁2009年10月19日在大通证券昆明街营业部开户,国信证券账户开立于1999年12月13日。“孙某宁”两证券账户中对“华东数控”的交易均由唐某新决策并执行操作。2017年10月20日,唐某新使用“孙某宁”账户买入“华东数控”股票86,200股,金额共计554,872.00元,无违法所得。(三)唐某新交易“华东数控”行为明显异常唐某新分别在其丈夫买入“华东数控”股票的当天及第二天利用本人及“孙某宁”账户买入“华东数控”。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多次通过大笔卖出其他股票等方式回笼资金以买入“华东数控”。且除新股配售外,仅买入“华东数控”一只股票。唐某新买入“华东数控”时间与内幕信息形成时间、其丈夫吴某买入“华东数控”时间吻合,敏感期内多次卖出持有的其他股票后单向、大笔交易“华东数控”,交易意图强烈,交易愿望迫切,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唐某新不能提供合理说明或提供证据排除其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该交易活动。以上事实,有华东数控公告、相关当事人证券账户资料及流水、银行账户资金流水、询问笔录、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批复内容对唐某新处以5万元罚款。
处理人大连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3-14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4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大连证监局[2022]4号
批复原因一、内幕信息的形成和公开过程2016年3月,华东数控第一大股东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金科技)将持有的华东数控5000万股股权(占其持有华东数控股份的98.77%,占华东数控总股本的16.26%)办理了质押,为大连机床营销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办理的人民币4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最高额增信担保。张某时任华夏银行大连分行西安路支行行长,为该项目负责人。2017年9月,华东数控资产重组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成果,股价一路下滑,华夏银行作为质押权人,面临质押资产可能出现严重贬值的情况。张某作为华夏银行该笔贷款业务的项目管理负责人向华夏银行提议,向法院起诉申请实现担保物权,通过拍卖、变卖质押物华东数控股权的方式,最大限度地保全华夏银行资产。10月17日,华夏银行审议同意《关于对大连机床营销有限公司诉讼的请求》。10月19日,华夏银行正式向威海市经济开发区法院(以下简称威海经区法院)递交实现担保物权申请。威海经区法院当日按特别程序予以立案,并向被申请人高金科技及债务人大连机床营销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手续。10月25日,威海经区法院召开了听证会,当庭裁定准予拍卖、变卖被申请人高金科技持有的华东数控5000万股股权,华夏银行对拍卖款在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11月2日19:42,大连机床集团在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发布关于新增涉诉情况的公告,披露了威海经区法院裁定准予拍卖、变卖高金科技持有的华东数控5000万股股份。11月3日,华东数控收到高金科技通知,其持有的华东数控股份被质权人华夏银行向威海经区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华东数控于11月3日13:00起停牌。当日收盘后,华东数控发布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可能被拍卖、变卖的提示性公告。上述事项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八)项规定的重大事件,属于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7年10月17日至2017年11月2日收盘时。二、王某波内幕交易“华东数控”(一)王某波为知晓内幕信息的人王某的近亲属2017年10月17日,张某作为华夏银行西安路支行负责人以该行名义向华夏银行大连分行提交《大连分行资产风险处置议案申请单》。当日,华夏银行大连分行审议同意资产保全部、西安路支行提交的《关于对大连机床营销有限公司诉讼的请求》。张某因工作职责不晚于10月17日知悉华夏银行向威海经区法院提出拍卖华东数控股权事项,其朋友王某不晚于10月19日通过张某知晓该事项。王某波为王某弟弟,并在王某公司任职,属于王某近亲属。(二)王某波敏感期内使用本人账户交易“华东数控”情况 ????王某波2017年10月19日在银河证券大连人民路营业部开户。2017年10月20日-10月24日期间,王某波使用本人账户购入“华东数控”324,000股,金额共计2,098,322元,无违法所得。(三)王某波交易“华东数控”行为明显异常10月20日,在王某波开立证券账户的第二天,其证券账户突击转入210万元,后全部用于买入“华东数控”。王某波在其姐获取内幕信息的当天突击开立证券账户,并于第二天转入大笔资金用于单一购买“华东数控”。其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买入“华东数控”时间与内幕信息形成时间、其姐王某获取内幕信息时间高度吻合,在开户后突击转入资金,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仅单一买入“华东数控”一支股票,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王某波不能提供合理说明或提供证据排除其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该交易活动。 ????以上事实,有华东数控公告、相关当事人证券账户资料及流水、银行账户资金流水、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批复内容对王某波处以3万元罚款。
处理人大连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3-14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8号)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大连证监局[2022]8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段某峰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内幕信息的形成和公开过程 2016年3月,华东数控第一大股东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金科技)将持有的华东数控5000万股股权(占其持有华东数控股份的98.77%,占华东数控总股本的16.26%)办理了质押,为大连机床营销有限公司(大连机床集团下属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办理的人民币4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最高额增信担保。张某时任华夏银行大连分行西安路支行行长,为该项目负责人。 2017年9月,华东数控资产重组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成果,股价一路下滑,华夏银行作为质押权人,面临质押资产可能出现严重贬值的情况。张某作为华夏银行该笔贷款业务的项目管理负责人向华夏银行提议,向法院起诉申请实现担保物权,通过拍卖、变卖质押物华东数控股权的方式,最大限度地保全华夏银行资产。 10月17日,华夏银行审议同意《关于对大连机床营销有限公司诉讼的请求》。 10月19日,华夏银行正式向威海市经济开发区法院(以下简称威海经区法院)递交实现担保物权申请。威海经区法院当日按特别程序予以立案,并向被申请人高金科技及债务人大连机床营销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手续。 10月25日,威海经区法院召开了听证会,当庭裁定准予拍卖、变卖被申请人高金科技持有的华东数控5000万股股权,华夏银行对拍卖款在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 11月2日19:42,大连机床集团在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发布关于新增涉诉情况的公告,披露了威海经区法院裁定准予拍卖、变卖高金科技持有的华东数控5000万股股份。 11月3日,华东数控收到高金科技通知,其持有的华东数控股份被质权人华夏银行向威海经区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华东数控于11月3日13:00起停牌。当日收盘后,华东数控发布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可能被拍卖、变卖的提示性公告。 上述事项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八)项规定的重大事件,属于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7年10月17日至2017年11月2日收盘时。 ?二、段某峰内幕交易“华东数控” (一)段某峰与知晓内幕信息的人联络接触情况 段某峰与华夏银行张某为朋友关系。2017年6月-10月,华夏银行张某向段某峰咨询如何处置质押的华东数控股权,段某峰建议其提起诉讼以实现质押权。 段某峰朋友高某文不晚于10月19日通过华夏银行张某知悉华夏银行向威海经区法院提出拍卖华东数控股权事项。段某峰经常与高某文就买卖“华东数控”股票事宜进行沟通。10月19日,段某峰与高某文存在联络。 (二)段某峰敏感期内使用本人账户交易“华东数控”情况 ????段某峰2015年6月1日在海通证券北京知春路营业部开户。2017年10月19日-11月1日期间,段某峰使用本人账户买入“华东数控”股票80,800股,金额共计498,412元,获利34,556.20元。 (三)段某峰交易“华东数控”行为明显异常 2017年10月19日,段某峰与知晓内幕信息的高某文联系的当天,段某峰证券账户转入大笔资金,段某峰与高某文几乎同时开始买入“华东数控”股票。敏感期内将资金几乎全部用于买入“华东数控”股票,并大笔卖出其持有的其他股票。段某峰买入“华东数控”时间与内幕信息形成时间、其与知晓内幕信息的人联络接触时间高度吻合,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行为与其以往交易习惯不同,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段某峰不能提供合理说明或提供证据排除其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该交易活动。
批复内容没收段某峰违法所得34,556.20元,并处以34,556.20元罚款。
处理人大连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3-14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7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大连证监局[2022]7号
批复原因(一)内幕信息的形成和公开过程 ????2017年初,已连续两年亏损的华东数控持续积极寻求方法以避免退市。 ????6月1日,华东数控时任董事长刘某强与浙江国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国发)实际控制人朱某庆在杭州进行初步接触并签署了资产重组《保密协议》。 ????6月8日-6月30日,刘某强和朱某庆在杭州多次会面,双方经进一步磋商开始进行尽职调查,并签署《资产转让意向书》。 ????7月3日,华东数控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自开市起停牌。前述事项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八项规定的重大事件,属于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7月3日。(二)王某内幕交易“华东数控”1.王某知悉内幕信息情况2016年3月,华东数控第一大股东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金科技)将持有的华东数控5000万股股权(占其持有华东数控股份的98.77%,占华东数控总股本的16.26%)办理了质押,为大连机床营销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办理的人民币4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最高额增信担保。张某时任华夏银行大连分行西安路支行行长,为该项目负责人。2017年6月,张某通过刘某强认识朱某庆,由此知悉浙江国发可能将参与华东数控的重组。6月8日,为确认华东数控股权质押的情况,朱某庆邀请张某参与其与刘某强在杭州的会谈。6月9日,华东数控与浙江国发召开多方讨论会,刘某强详细介绍了华东数控的经营现状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希望通过股权转让解决自身债务问题。朱某庆表达了希望与重组方保持深入、有效合作的愿望。张某介绍了华夏银行与高金科技之间的债务情况。 ????张某因工作职责不晚于6月8日知悉华东数控拟与浙江国发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王某与张某为朋友关系,张某去杭州见浙江国发负责人前将相关情况告知王某。6月8日晚,王某通过微信向张某询问是否见到拟收购方。王某不晚于6月8日通过张某知晓华东数控拟与浙江国发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6月15日,张某通过微信告知王某“华东数控6月底有结果,有空再买些。”。 ????2.王某敏感期内使用本人证券账户交易“华东数控”情况王某2008年1月24日在银河证券大连一德街营业部开户,2015年8月4日在华融证券大连营业部开户,2017年12月11日在银河证券大连人民路营业部开户。2017年12月18日之前,王某通过华融证券账户买卖“华东数控”股票。2017年12月18日之后,通过银河证券账户买卖“华东数控”股票。2017年6月16日-6月23日期间,王某使用本人账户累计买入“华东数控”股票163,300股,金额共计1,073,471元,获利68,096.55元。 ????3.王某泄露内幕信息情况王某知悉华东数控拟与浙江国发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后,将该事项告知其朋友吴某,没有违法所得。二、内幕信息二(一)内幕信息的形成和公开过程2017年9月,华东数控资产重组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成果,股价一路下滑,华夏银行作为质押权人,面临质押资产可能出现严重贬值的情况。张某作为华夏银行该笔贷款业务的项目管理负责人向华夏银行提议,向法院起诉申请实现担保物权,通过拍卖、变卖质押物华东数控股权的方式,最大限度地保全华夏银行资产。10月17日,华夏银行大连分行审议同意《关于对大连机床营销有限公司诉讼的请求》。10月19日,华夏银行正式向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威海经区法院)递交实现担保物权申请。威海经区法院当日按特别程序予以立案。10月25日,威海经区法院召开了听证会,裁定准予拍卖、变卖被申请人高金科技持有的华东数控5000万股股权,华夏银行对拍卖款在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11月2日19:42,大连机床集团在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发布关于新增涉诉情况的公告,披露了威海经区法院裁定准予拍卖、变卖高金科技持有的华东数控5000万股股份。11月3日,华东数控收到高金科技通知,其持有的华东数控股份被质权人华夏银行向威海经区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华东数控股票于11月3日13:00起停牌。当日收盘后,华东数控发布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可能被拍卖、变卖的提示性公告。上述事项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八)项规定的重大事件,属于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7年10月17日至2017年11月2日收盘时。(二)王某内幕交易“华东数控”1.王某知悉内幕信息情况2017年10月17日,张某作为华夏银行西安路支行负责人以该行名义向华夏银行大连分行提交《大连分行资产风险处置议案申请单》。当日,华夏银行大连分行审议同意资产保全部、西安路支行提交的《关于对大连机床营销有限公司诉讼的请求》。张某因工作职责不晚于10月17日知悉华夏银行向威海经区法院提出拍卖华东数控股权事项。10月19日9:02,张某与王某通话,王某不晚于10月19日通过张某知晓该事项。2.王某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使用本人账户交易“华东数控”情况2017年10月19日10:27,王某开始买入“华东数控”股票。10月19日-10月31日期间,王某使用本人账户买入“华东数控”股票381,700股,金额共计2,362,852元,获利133,547.93元。3.王某泄露内幕信息及建议他人买卖股票情况 ????王某向其朋友吴某泄露上述内幕信息,没有违法所得。建议其弟王某波买入相关股票,没有违法所得。三、内幕信息三(一)内幕信息的形成和公开过程2017年11月7日,华东数控与威高集团签署了威高集团拟参与对华东数控资产重组的保密协议,并就如何能让华东数控在当年扭亏为盈以避免退市进行了洽谈。11月9日,华东数控与威高集团就华东数控现有资产情况进行磋商。当天,威高集团和华东数控签署了《资产转让意向书》,双方意向将华东数控持有的土地厂房等资产通过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方式转让给威高集团。11月10日,华东数控、威高集团获悉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大连中院)通知威海经区法院中止拍卖高金科技持有的华东数控的股票,资产转让可能无法继续进行。11月13日,华东数控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当日收盘后,华东数控发布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相关公告。11月16日,华东数控全资子公司威海智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创机械)正式成立。12月5日,威高集团知悉大连中院同意威海经区法院恢复拍卖华东数控股权,继续筹备收购股权相关事宜。12月11日,华东数控审议通过向威高集团转让智创机械等一系列议题。当日收盘后,华东数控发出了向威高集团转让智创机械等一系列公告。上述事项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八)项规定的重大事件,属于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第(五)项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7年11月7日至2017年11月10日中午收盘时和12月5日至12月11日收盘时。华东数控时任董事长刘某强、威高集团负责资本运作的总监连某明为内幕信息知情人。(二)王某内幕交易“华东数控”1.王某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知晓内幕信息的张某存在联络接触张某不晚于11月7日13:40通过刘某强知悉威高集团参与对华东数控的资产重组事项。王某于11月7日17:37、11月8日7:51与知晓内幕信息的张某进行通话。2.王某敏感期内交易“华东数控”情况2017年11月8日-11月10日,王某使用本人账户买入“华东数控”股票32,600股,金额共计212,680元,没有违法所得。 ????3.王某交易“华东数控”行为明显异常王某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华东数控”股票时间与其和知晓内幕信息的张某联络接触时间高度吻合,且敏感期内仅交易“华东数控”一只股票,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无正当理由或者正当信息来源。
批复内容没收王某违法所得201,644.48元,并处以433,288.96元罚款。
处理人大连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3-14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9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大连证监局[2022]9号
批复原因(一)内幕信息的形成和公开过程 (二)张某内幕交易“华东数控”
批复内容没收张某违法所得102,169.82元,并处以254,339.64元罚款。
处理人大连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3-14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5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大连证监局[2022]5号
批复原因(一)内幕信息的形成和公开过程 (二)高某文内幕交易“华东数控”
批复内容没收高某文违法所得164,036.33元,并处以217,819.92元罚款。
处理人大连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3-14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6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大连证监局[2022]6号
批复原因(一)内幕信息的形成和公开过程 (二)魏某内幕交易“华东数控”
批复内容没收魏某违法所得65,268.03元,并处以65,268.03元罚款。
处理人大连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3-11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大连证监局[2022]1号
批复原因(一)内幕信息的形成和公开过程 (二)吴某内幕交易“华东数控”
批复内容没收吴某违法所得602,077.99元,并处以602,077.99元罚款。
处理人大连证监局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1-08-24
标题华东数控:关于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核查,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8月20日期间,夏欣瑞的个人证券交易账户在二级市场交易了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切实管理好股票账户,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5-27
标题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20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5月3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核查意见等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7-27
标题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77号
批复原因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5日,你公司收到原控股子公司威海华东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重工”)破产清算管理人支付的第二次破产债权清偿款1,212.20万元,该事项预计将增加公司2020年约1,212万元收益,损益影响金额占你公司2019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比例为45.51%。你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直至2020年7月15日才对外披露《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4-13
标题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5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4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山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4-10
标题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46号
批复原因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46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4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山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3-19
标题华东数控:关于问询函回复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108号
批复原因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108号)。
批复内容现将有关问题回复情况公告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2-01
标题华东数控: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55号
批复原因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55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于2019年2月1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山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11-06
标题华东数控:关于问询函回复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765号
批复原因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765号)。
批复内容现将有关问题回复情况公告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9-21
标题华东数控:关于问询函回复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8]第19号
批复原因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8】第19号)。
批复内容现将有关问题回复情况公告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8-22
标题华东数控:关于问询函回复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625号
批复原因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625号)。
批复内容现将有关问题回复情况公告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4-04
标题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21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21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18年4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山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12-26
标题*ST东数:关于问询函回复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694号
批复原因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694号)。
批复内容现将有关问题回复情况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11-25
标题*ST东数:关于关注函回复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183号
批复原因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东数控”)于2017年11月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183号)。
批复内容现将有关问题回复情况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11-03
标题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183号
批复原因收到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183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7年11月1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报山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9-27
标题*ST东数:关于关注函回复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173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173号。
批复内容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9-06
标题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173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173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根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进展及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等情况,在投资者说明会上做好和投资者的交流工作。同时,请在你公司股票复牌后继续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切实做好内幕交易防控,并及时披露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进展。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8-17
标题*ST东数:关于问询函回复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404号
批复原因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404号)。
批复内容现将有关问题回复情况公告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8-10
标题*ST东数:关于问询函回复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386号
批复原因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东数控”)于2017年7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386号)。
批复内容现将有关问题回复情况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7-29
标题*ST东数:关于问询函回复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90号
批复原因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东数控”)于2017年5月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90号)。
批复内容现将有关问题回复情况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5-09
标题*ST东数:关于关注函回复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116号
批复原因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东数控”)于2017年4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116号)。
批复内容现将有关问题回复情况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5-02
标题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90号
批复原因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年报问询函[2017]第90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17年5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山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4-28
标题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116号
批复原因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东数控”)于2017年4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116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2017年5月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山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4-11
标题华东数控:关于关注函回复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72号
批复原因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华东数控”)于2017年3月1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72号)。
批复内容现将有关问题回复情况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3-18
标题华东数控:关于问询函回复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87号
批复原因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华东数控”)于2017年3月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87号)。
批复内容现将有关问题回复情况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17-03-15
标题关于对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
文件批号山东监管局[2017]3号
批复原因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3年2月作出承诺,在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数控)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之日(2014年3月4日)起36个月内,将所持有或有权处置的机床制造业务相关股权/资产出售给华东数控。你公司于2015年7月还作出承诺,在华东数控股票复牌之日(2015年9月9日)起6个月内在二级市场增持华东数控股票,增持额度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截至承诺期限届满,你公司未依法履行上述承诺。
批复内容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的规定。依据该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你公司应引以为戒,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处理人山东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3-03
标题华东数控:关于问询函回复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60号
批复原因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华东数控”)于2017年2月1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60号)。
批复内容公司现对有关问题回复情况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10-27
标题华东数控:关于2016年半年度报告问询函回复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6]第17号
批复原因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华东数控”)于2016年10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6】第17号)。
批复内容公司现对有关问题回复情况公告予以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4-26
标题华东数控: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问询函回复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36号
批复原因2016年4月19日,公司收到了《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36号)。
批复内容公司现对有关问题回复情况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4-19
标题华东数控: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36号
批复原因2016年4月19日,公司收到了《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36号)。
批复内容公司正在积极回复问询函事项,将于2016年4月25日将有关事项提交监管部门审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6-04-11
标题华东数控: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6]第64号
批复原因2016年4月11日,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6】第 64 号),主要内容为:“2016年4月6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2015年度你公司累计从关联方威海华东重型装备有限公司(下称“华东重装”)和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取得借款22,661.72万元和3,500万元,累计向华东重装还款30,181.05万元,支付利息802.56万元,利息金额占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74%。前述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6年3月20日你公司才召开董事会审议前述事项并对外披露。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和第10.2.4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批复内容公司已采取整改措施: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警告  公告日期:2016-04-06
标题华东数控:关于收到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6]9号
批复原因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东数控”)于2016年4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6】9号)《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司2015年度与关联方威海华东重型装备有限公司和股东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生借款事项,未依法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批复内容公司从事上述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出发点均是维护公司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在融资相当困难的情况下,向关联方低成本融资。造成上述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议和披露的主要责任人是时任和现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在进行关联交易时未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义务,而且在知情后也未及时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 内部责任追究:公司时任董事长汤世贤、董秘兼财务总监王明山自2015年1月1日至离职之日,未将与华东重装的关联资金拆借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该事项负主要责任。 根据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八十一条之规定,给予内部警告处分,并扣取上述二人2015年度效益工资。(目前二人均已离职) 公司现任董事长刘永强、董事会秘书孙吉庆、财务总监刘旭辉在2016年3月7日知晓公司上述两项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违规后,未及时、准确披露,存在严重失职行为。 根据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九十条之规定,给予内部警告处分,并扣取全年工作质量奖。
处理人山东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6-03-31
标题华东数控: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6]第54号
批复原因2016年3月31日,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6】第54号),主要内容为:“2016年3月20日,你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于3月22日披露了相关公告。你公司201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2,074.84万元,占201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104%。你公司未按照相关规定在2016年2月底前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批复内容公司采取整改措施: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11-19
标题华东数控:关于监管关注函回复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517号
批复原因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东数控”)于2015年11月9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517号)。 1、终止本次重组的具体决策过程,包括提议人、协商时间、协商参与人、协商内容等; 2、终止本次重组的合理性和合规性,以及交易双方认为客观情况已发生变化、继续推进本次交易条件不成熟的具体表现情形; 3、2015年9月9日至10月29日期间,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交易对手方等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4、你公司终止本次重组的后续安排和违约处理措施(如有); 5、你公司4名董事离职、原实际控制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的影响,以及你公司管理层为保证经营稳定拟采取的措施及后续安排; 6、大连高金未来12个月是否有意增加其在你公司中拥有的权益,以及未来12个月内对你公司资产、业务、人员等进行调整的后续计划; 7、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批复内容公司现对有关问题予以回复。
处理人深交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10-13
标题华东数控:关于问询函回复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5]第281号
批复原因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东数控”)于2015年9月30日收到深交所的《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5]第281号): 一、李壮辞去董事长和副总经理职务的具体原因,以及由李壮继续履行董事长职责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是否符合你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近期你公司董事长频繁变更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规范运作的影响,以及你公司管理层就保证日常经营稳定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及后续安排; 三、你公司近期内外部经营环境和生产运营情况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是否存在关于你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四、 2015 年 8 月 24 日,你公司披露拟发行股份购买久泰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100%股权并配套募集资金的预案,请说明目前审计、评估和盈利预测的进展情况和预计完成时间,是否存在可能导致你公司董事会或交易对方撤销、终止本次重组方案或对重组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事项; 五、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批复内容公司对有关问题的回复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交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09-18
标题华东数控:关于半年度报告问询函回复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5]第16号
批复原因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东数控”)于2015年9月8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5]第16号),要求公司对有关问题回复。
批复内容公司现对有关问题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交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09-09
标题华东数控:关于重组问询函回复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2015]第19号
批复原因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东数控”)于2015年8月31日收到贵部的《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5]第19号)。
批复内容公司现对有关问题回复情况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09-07
标题华东数控: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2015]第19号
批复原因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8月31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在积极准备回复材料。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06-03
标题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管部门关注事项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209号
批复原因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华东数控”)董事会于2015年5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209号)。关注到公司相关问题: 一、你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的内容、进展和后续安排,是否已有明确的重组对象并与其达成实质性意向;公司拟将筹划重大事项变更为重大资产重组是否合法合规,是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且不违背公司及相关方已做出的承诺。 二、你公司独立董事宋文山、赵大利、黄传真披露的反对意见表示“董事会提出上述议案的相关信息无法充分获取,影响其独立判断”。请你公司说明管理层针对上述议案已提交给董事会会议材料情况、管理层提出上述议案是否谨慎,并请独立董事说明无法充分获取相关信息的具体情况。 三、你公司董事郭洪君、魏杰提出,公司于2013年2月19日与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同日,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汤世贤、高鹤鸣、李壮、刘传金签署《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发行及重组协议》,且双方出具了承诺函。请你公司说明上述协议的进展情况和承诺实质内容,目前公司拟授权董事长与交易对手方进行商务谈判、签署协议是否违背了相关方做出的承诺。 四、目前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化,公司治理情况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对你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信息。若存在,请说明相关事项对你公司的影响。
批复内容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公司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04-29
标题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5]第37号
批复原因深圳证券交易所2015年4月20日出具《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5】第37号),对本公司提出了相关问题。
批复内容公司对深交所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落实,现将落实情况逐条书面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4-12-31
标题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刘传金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时任副总经理刘传金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原预约披露时间为2014年10月30日。刘传金在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于2014年10月9日卖出公司股票71.54万股,交易金额615.38万元。2014年11月4日,刘传金已主动将本次减持股票的部分收益7万元缴纳给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刘传金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4条、第3.1.8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8.16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鉴于当事人刘传金的违规事实、性质和情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7.3条的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对刘传金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4-12-09
标题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管部门关注事项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4]第159号
批复原因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华东数控”)董事会于2014年12月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4】第159号)。涉及的事项包括: 一、公司处置闲置资产的进展情况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所得资金实际借予上市公司的情况 三、公司与柳州正菱集团有限公司诉讼的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未决诉讼情况 四、相关财务数据 五、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
批复内容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说明并披露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11-07
标题华东数控:关于最近五年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4]第134号
批复原因2014年11月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4】第134号),指出公司存在以下违规情形: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预定于2014年10月30日披露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但是,你们在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30日内,于2014年10月9日卖出公司股票,其中:汤世贤卖出公司股票314,908股,涉及金额2,740,466.55元;李壮卖出公司股票272,805股,涉及金额2,388,206.15元;高鹤鸣卖出公司股票39,558股,涉及金额342,244元。
批复内容整改措施: 公司实际控制人就本次违规减持股份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已于2014年10月10日将本次减持交易金额的14万元上缴给公司,其中,汤世贤3万元、高鹤鸣1万元,李壮3万元,刘传金7万元,公司已确认收到上述款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4,577,9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75%。 公司实际控制人10月9日减持没有提前获悉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财务数据等信息,交易时点无影响公司股价波动的敏感信息,且公司于2014年10月16日披露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数据也在前次业绩预告的范围之内,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交易。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违法  公告日期:2014-11-06
标题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违规减持的公告
相关法规《股份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汤世贤,副总经理高鹤鸣,董事兼副总经理李壮,副总经理(时任)刘传金(系公司一致行动人,以下称“实际控制人”)于2014年10月9日减持华东数控股份,违反了上市公司在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窗口期买卖股份的规定。
批复内容公司实际控制人就本次违规减持股份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已于2014年10月10日将本次减持交易金额的14万元上缴给公司,其中,汤世贤3万元、高鹤鸣1万元,李壮3万元,刘传金7万元,公司已确认收到上述款项。 公司董事会对发生此次违规减持事项深表歉意,公司董事会已将此事通报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要求其立即开展自己及配偶证券账户的自查,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学习,同时对自己的配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和监督,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其他机构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4-11-05
标题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管部门关注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4]第162号
批复原因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华东数控”)董事会于2014年11月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4】第162号)。 函中关注到公司如下问题: 1、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资金借予公司进展情况 2、关于闲置资产处置进展情况
批复内容公司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对相关关注事项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违法  公告日期:2014-10-25
标题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数控”、 “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0月21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4-035),公告内容有误,应监管要求现将相关内容进行更正。
批复内容汤世贤、高鹤鸣、李壮、刘传金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在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10月9日减持违反了窗口期不允许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规定。
处理人其他机构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03-20
标题华东数控:关于最近五年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4]第36号
批复原因2014年3月2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事项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4】第36号),指出公司存在以下违规情形: 公司2013年度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194.69万元,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72.93%,但是直至2014年3月14日,才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于3月15日对外披露,未按规定在2月底前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及时披露。
批复内容公司提出了整改措施。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05-09
标题华东数控:关于最近五年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3]第60号
批复原因2013年5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3】第60号),指出公司存在以下违规情形: 1、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预告的2012年度净利润与经审计的实际数据存在较大差异; 2、未按规定于2013年3月29日与2012年度报告同时披露2013年第一季度业绩预亏公告,信息披露不及时;
批复内容公司提出了整改措施。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1-04-28
标题华东数控:关于最近五年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1年4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监管关注函》,将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列示如下: 1、三会运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中未记载股东对每一议案的发言要点,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不符合《公司章程》第72条的规定,如2010年第四次、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不规范,无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不符合《公司章程》第61条规定。 (2)公司专业委员会运作不规范。公司制定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确定了各专业委员会例会制度,要求形成并保存会议记录,但公司未按照工作细则的规定执行。 (3)公司《总经理工作制度》规定“总经理办公会分为例会与临时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存档”,公司未按照《总经理工作制度》形成并保存会议纪要。 2、内控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公司对2010年定期报告与2010年中期权益分配方案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时,只对董事长、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及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进行登记,人员范围小于制度规定。 (2)公司制定了《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与《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但公司仅提供了独立董事与会计师沟通记录,无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沟通记录,审计委员会未按照上述工作规程执行。 (3)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荣成市弘久锻铸有限公司提供4800万元担保的合同担保期限为三年(2009年1月4日-2012年1月3日),而股东大会(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担保事项的期限为一年。 3、财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公司合并报表抵消不充分。2010年9月,公司向子公司威海华东数控机床有限公司销售产品,确认营业收入累计4,757万元,对应营业成本为3,172万元,截止9月底,上述产品未实现对外销售。公司在编制2010年三季度合并报表时,未将上述收入充分抵消,导致公司2010年三季度营业收入增加4,757万元,营业成本增加3,172万元,利润增加1,585万元。 (2)公司存在费用跨期确认的问题,其中应记入2010年9月的18.6万元管理费用记入2010年10月,导致2010年三季报利润增加18.6万元。
批复内容公司提出了整改措施。
处理人山东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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