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明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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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12-06
标题关于对李胜军、郭伯春、刘毅、梁雯雯、梁雨豪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10月修订)》、《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3月)》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264号
批复原因李胜军、郭伯春、刘毅、梁雯雯、梁雨豪: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证监局《关于对李胜军、郭伯春、刘毅、梁雯雯、梁雨豪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67号),李胜军、郭伯春、刘毅与梁雯雯、梁雨豪于20l5年3月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李胜军、郭伯春、刘毅拟将其持有的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股份l650万股转让给梁雯雯、梁雨豪。李胜军、郭伯春、刘毅作为一致行动人,拟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超过其已发行股份的5%;梁雯雯、梁雨豪作为受让方及一致行动人,拟受让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超过其已发行股份的5%,但均未及时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报告并配合披露的义务。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们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22-11-14
标题关于对李胜军、郭伯春、刘毅、梁雯雯、梁雨豪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山东证监局[2022]67号
批复原因李胜军、郭伯春、刘毅、梁雯雯、梁雨豪: ????经查,2015年3月,李胜军、郭伯春、刘毅与梁雯雯、梁雨豪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李胜军、郭伯春、刘毅,拟将其持有的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因数控)股份1650万股转让给梁雯雯、梁雨豪。李胜军、郭伯春、刘毅作为持有法因数控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减持股份比例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梁雯雯、梁雨豪作为受让方,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你们未按规定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未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
批复内容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并将上述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处理人山东证监局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1-11-13
标题华明装备:关于监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监事朱建成先生的配偶杨凤丽女士于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11日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
批复内容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朱建成先生及其配偶杨凤丽女士亦积极配合核查相关事项。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7-15
标题关于对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27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270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7月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0-08-03
标题关于对上海国投协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山东证监局[2020]37号
批复原因上海国投协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投创新(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北京国投协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020年7月9日,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明装备或公司)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你们因基金管理人均为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一致行动关系。2020年7月6日,你们通过集中竞价合计减持华明装备股票1,010,000股,占华明装备总股本0.13%。减持前,你们合计持股华明装备5.06%,减持后持股比例为4.93%。你们在持股比例减少至5%时,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亦未停止卖出华明装备股票。
批复内容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现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诚信档案。
处理人山东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8-01
标题华明装备: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20]第14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7-10
标题关于对上海国投协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投创新(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北京国投协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6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
批复内容请你们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7-02
标题华明装备:关于2018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401号
批复原因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华明装备”)于2019年6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401号)
批复内容收到问询函后,公司及时组织人员对问询函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及落实,现将回复的内容公告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9-06-27
标题华明装备:关于公司董事被监察委员会调查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李胜军先生家属通知,李胜军先生被山东省博兴县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
批复内容被山东省博兴县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
处理人山东省博兴县监察委员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6-06
标题关于对广州汇垠华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广州汇垠鼎耀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9]第91号
批复原因广州汇垠华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广州汇垠鼎耀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015年4月14日,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明装备”)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你们作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分别认购华明装备2,277.43万股、828.16万股股份。交易完成后,你们持有华明装备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4.50%、1.64%,合计6.14%。华明装备的相关公告显示,你们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截至目前,你们未在合计持股数量达到华明装备总股本的5%时,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权益变动相关报告和公告义务。
批复内容请你们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25
标题华明装备: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206号
批复原因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明装备”或“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206号)。
批复内容公司高度重视,对问询函中所列示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的回复公告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7-14
标题华明装备: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543号
批复原因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华明装备”)于2018年7月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对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543号)。
批复内容现就问询函所关注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6-05
标题华明装备:关于对深交所《关于对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240号
批复原因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明装备”或“公司”)于2018年5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240号)。
批复内容现公司就问询函相关事项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17
标题华明装备: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6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307号
批复原因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30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现就问询函相关事项回复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08-15
标题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报更正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2013年半年报全文及摘要披露的期末前10大股东名单未以相关股东通过各种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的合计数排序。
批复内容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13年半年报全文及摘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事后审核反馈意见:上市公司期末前10大股东名单应当以相关股东通过各种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的合计数排序,股东证券账户包括该股东名下(含联名)的普通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资产管理产品证券账户及其他证券账户。经公司对信用担保账户分拆合并计算,现将2013年半年度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进行更正并予以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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