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5-08 |
标题 | 关于对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江苏中天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66号 |
批复原因 | 江苏中天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你公司作为持有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于2017年7月1日披露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截至2018年1月21日减持计划期限届满,你公司减持公司股份2,22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上述计划减持期间,你公司未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3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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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7-21 |
标题 | 关于对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7]第122号 |
批复原因 | 2015年4月17日,你公司披露《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使用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同日,公司以该笔资金购买了证券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产品。公司披露的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
此外,你公司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规范的情形。公司2016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存在漏报错报;2016年年度报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填写不完整。 |
批复内容 |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4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5.4.2条、第5.4.5条、第5.4.13条、第6.3.8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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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17-07-15 |
标题 | 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
文件批号 | 湖北证监局[2017]17号 |
批复原因 | 一、关联交易超额未经适当审批且信息披露不及时。
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且信息披露与实际情况不符。
三、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规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十八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八条、《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现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湖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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诫勉谈话 公告日期:2017-07-15 |
标题 | 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毛浩、毕梅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
文件批号 | 湖北证监局[2017]16号 |
批复原因 | 一、关联交易超额未经适当审批且信息披露不及时。
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且信息披露与实际情况不符。
三、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规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十八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八条、《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毛浩作为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毕梅作为财务总监,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第一项、第三项第三款负有直接责任。现要求毛浩、毕梅二人按照通知的时间前往湖北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
处理人 | 湖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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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09 |
标题 | 光迅科技: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6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183号 |
批复原因 |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5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183号),要求公司对2016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 |
批复内容 | 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对相关问题作了认真自查,现就问询函所提问题及公司回复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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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3-16 |
标题 | 光迅科技: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106号 |
批复原因 |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7年3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106号),要求公司对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 |
批复内容 | 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对相关问题作了认真自查,现就问询函所提问题及公司回复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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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3-15 |
标题 | 关于对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7]第21号 |
批复原因 | 2016年3月31日,你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4月21日,你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017年3月9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对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确认的公告》称,2016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额超出上述审议通过的额度,超出金额为32,993.49万元,你公司对新增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第2.7条、第10.2.4条及第10.2.11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公司进行了整改。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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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 公告日期:2012-12-29 |
标题 |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短线交易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控股股东武汉烽火科技有限公司短线交易 |
批复内容 | 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将烽火科技该笔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共计 42,840 元收缴归光迅科技所有。目前烽火科技已将该笔收益缴纳至公司账户。
烽火科技就本次短线交易行为向公司和广大投资者致歉。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避免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其他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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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2-08-10 |
标题 |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业绩快报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2]第7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在2011年度业绩快报中披露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经审计数据超出16.32%,二者存在较大差异。 |
批复内容 | 深交所提请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对外披露,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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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0-09-21 |
标题 |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鄂证监公司字[2010]76号 |
批复原因 | 1、公司需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
2、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决策和披露程序不规范
3、公司董事、高管薪酬披露不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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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内容 | 今后,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公司运作,努力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防范风险,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以更好的经营业绩回报股东和社会。 |
处理人 | 湖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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