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立特材

- 002318

-

-  -

-
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5-03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胡志平)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文件批号福建监管局[2017]3号
批复原因胡志平操作其岳母彭某某开立于浙商证券深圳福华一路营业部的证券账户,先于(1-5个交易日)、同期或稍晚于(1-2个交易日)“招商汇智之恒健远志计划”买入公司股票。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照《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胡志平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处理人福建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0-08-03
标题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浙证监上市字[2010]61号文
批复原因(一)对内部控制制度的修订和完善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常态化运作和职能发挥不够,需进一步加强 (三)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四)公司尚未建立防止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的专门制度 (五)公司需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构建公司与投资者的网络沟通平台,增强和改善与投资者的交流互动。 (六)公司IPO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7,580.50 万元,超募27,936.70 万元,需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特别是超募资金)管理,加强募投项目进度管理,及时向浙江监管局汇报募投项目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公司以评估价3760 万元购买了久立集团11.4 万平方米的土地,需尽快办理完毕土地分割及转让相关手续。
批复内容通过此次公司治理自查活动和监管部门的帮助和指导,公司找到了自身的不足,明确了整改的方向,进一步增强了对完善公司治理重要性的认识。今后,公司将不断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有关部门依法规范经营的意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努力建立科学的 “三会”协调运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提出的各项整改计划和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公司在完善的公司治理环境下规范运作,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以良好的业绩回报社会、回报股东。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