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实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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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诫勉谈话  公告日期:2023-12-30
标题达实智能:关于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文件批号深圳证监局[2023]273号
批复原因一、公司治理不完善 二、 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现要求你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后续根据我局要求,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局接受监管谈话。
处理人深圳证监局
诫勉谈话  公告日期:2023-12-29
标题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深圳证监局[2023]273号
批复原因一、公司治理不完善 二、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深圳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8-25
标题藏证监行政处罚【2023】3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西藏证监局[2023]3号
批复原因2021年2月1日,王健瑛与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签订劳动合同;2021年2月22日,王健瑛被任命为华林证券首席人力资源官、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21年4月30日,登记为证券从业人员;2021年8月6日至2022年5月17日期间,担任华林证券执委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涉案期间为证券从业人员。2021年2月8日,孙某杰在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开立普通证券账户(以下简称兴业证券账户),该兴业证券账户交易资金来源于王健瑛,卖出股票后账户内资金转入王健瑛名下银行账户。2021年12月2日至2022年1月17日,王健瑛控制使用孙某杰兴业证券账户违规持有、买卖“乔治白”“闰土股份”“达实智能”“烽火通信”等股票,总成交金额3,361,400.00元,违法所得100,830.73元。
批复内容没收王健瑛违法所得100,830.73元,并处1,000,000.00元罚款。
处理人西藏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9-13
标题关于对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32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9月1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8-31
标题达实智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半年报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1号
批复原因2019年8月1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达实智能”)出具了《关于对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1号)。
批复内容公司对上述问询函中的关注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对相关事项做出的书面说明。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6-12
标题达实智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367号
批复原因2018年6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达实智能”)出具了《关于对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367号)。
批复内容关注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部分事项,公司对2017 年报问询函中的关注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对相关事项做出的书面说明。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09-01
标题达实智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43号》、《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6]第147号
批复原因2016年8月26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6】第147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深交所对公司披露的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表示关注。
批复内容根据《关注函》的要求,公司对有关事项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对相关问题予以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1-01-28
标题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深证局公司字[2010]76号
批复原因(一)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不规范,缺少对所审议议案明确的授权指示;董事会会议记录过于简略,没有详细记录董事、监事的发言要点。 (二)内部审计部门仅对工程项目进行审计,未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其他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公司在存货管理和财务信息系统管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批复内容公司治理是一项长期工作。今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努力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完善公司治理各项工作,持续规范公司的管理和运作,及时解决存在的各项问题,使公司获得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处理人深圳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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