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4-11-09 |
标题 | ST百灵: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文件批号 | 证监立案字0312024002号 |
批复原因 |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
批复内容 |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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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24-08-16 |
标题 | ST百灵:关于对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纪律处分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 |
文件批号 | 深证上[2024]670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5亿元,较2022年度由盈转亏。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 |
批复内容 | 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姜伟、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牛民、财务负责人李红星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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诫勉谈话 公告日期:2024-08-03 |
标题 | ST百灵: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贵州证监局[2024]24号、[2024]25号 |
批复原因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销售费用归属期间不准确等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二是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以上问题导致公司多年财务数据披露不真实。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贵州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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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4-08-02 |
标题 | 关于对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贵州证监局[2024]24号 |
批复原因 | 一是销售费用归属期间不准确等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二是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以上问题导致公司多年财务数据披露不真实。 |
批复内容 |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贵州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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诫勉谈话 公告日期:2024-08-02 |
标题 | 关于对姜伟、牛民、李红星、郑荣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贵州证监局[2024]25号 |
批复原因 | 一是销售费用归属期间不准确等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二是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以上问题导致公司多年财务数据披露不真实。 |
批复内容 |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请你们后续根据我局要求,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局接受监管谈话。 |
处理人 | 贵州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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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4-06-05 |
标题 | ST百灵: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贵州证监局[2024]11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你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5亿元。你公司触及应当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但未按规定在2023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公司及姜伟、牛民、李红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
处理人 | 贵州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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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4-06-04 |
标题 | ST百灵: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9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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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4-05-31 |
标题 | 关于对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姜伟、牛民、李红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1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你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5亿元。你公司触及应当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但未按规定在2023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公司及姜伟、牛民、李红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贵州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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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3-12-22 |
标题 | 关于对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姜伟、牛民、李红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贵州证监局[2023]24号 |
批复原因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姜伟、牛民、李红星: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前年度销售费用未及时入账、实物赠品未及时入账、实缴税费列报错误、资产组商誉减值测试不规范、内部未实现损益抵消错误、收入确认跨期、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等问题。上述事项导致公司2021年、2022年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对姜伟、牛民、李红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贵州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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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3-12-22 |
标题 | 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并对梁正勇、杨红伟、曾志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贵州证监局[2023]25号 |
批复原因 | 一、对部分前期差错更正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未合理运用职业判断
三、穿行测试程序不到位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贵州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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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12-22 |
标题 | 关于对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196号 |
批复原因 | 你们于2023年12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姜伟、牛民、李红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24号)。根据上述决定,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前年度销售费用未及时入账、实物赠品未及时入账、实缴税费列报错误、资产组商誉减值测试不规范、内部未实现损益抵消错误、收入确认跨期、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等问题。上述事项导致公司2021年、2022年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 |
批复内容 |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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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3-05-25 |
标题 | 关于对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20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6月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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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9-08 |
标题 | 关于对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安顺投资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209号 |
批复原因 | 安顺投资有限公司未在上述减持行为发生的十五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批复内容 | 本所希望你公司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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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2-05-11 |
标题 | 关于对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249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5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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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12-02 |
标题 | 贵州百灵: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文件批号 | (筑)市监药罚[2021]1196号 |
批复原因 | 和仁堂药业生产药品“康妇灵胶囊”时,未严格按照注册工艺流程组织生产。 |
批复内容 | 1、没收违法生产、销售后召回的药品“康妇灵胶囊”238,922盒;
2、没收违法所得共计32,068,379.63元。 |
处理人 |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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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1-10-29 |
标题 | 关于对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百灵”或“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二、违规对外提供担保 |
批复内容 | 一、对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姜伟,实际控制人之一姜勇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三、对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牛民、财务总监李红星、时任财务总监郑荣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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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1-05-13 |
标题 | 关于对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9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5月3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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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4-08 |
标题 | 关于对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16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4月1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贵州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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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11-27 |
标题 | 关于对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姜勇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152号 |
批复原因 | 姜勇:
你作为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百灵”)持股5%以上股东,于2020年9月17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贵州百灵股票367万股,占贵州百灵总股本0.26%,成交金额3,297.63万元。你未在上述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
批复内容 | 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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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9-30 |
标题 | 关于对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49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联系相关股东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10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贵州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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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6-16 |
标题 | 关于对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8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6月2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贵州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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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5-16 |
标题 | 关于对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308号 |
批复原因 |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出具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2019年度你公司累计向实际控制人划出资金20.86亿元,累计收回资金21.44亿元(含利息),上述资金占用性质为非经营性占用。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5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贵州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及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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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6-21 |
标题 | 贵州百灵: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年第371号 |
批复原因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年第37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查,现就《问询函》中的有关事项回复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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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5-28 |
标题 | 关于对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257号 |
批复原因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5月25日,你公司披露称,子公司云南红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红灵”)与黑龙江汉荣汉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荣汉麻”)、哈尔滨市医学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签订《工业大麻战略合作协议》。三方拟对汉荣汉麻进行股改,并按计划在黑龙江省获得工业大麻的种植牌照和提取加工牌照。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19年5月3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贵州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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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4-20 |
标题 | 贵州百灵: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180号 |
批复原因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18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核实相关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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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3-18 |
标题 | 贵州百灵:关于控股子公司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和仁堂药业有限公司GMP证书被收回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2019年第1号 |
批复原因 | 根据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3月15日发布的《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药品GMP证书公告(2019年第1号)》,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和仁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仁堂药业”)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 |
批复内容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和仁堂药业有限公司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现予以公布。证书编号:GZ20150003。 |
处理人 |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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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1-03 |
标题 | 贵州百灵: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875号 |
批复原因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87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会同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核实相关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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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5-29 |
标题 | 贵州百灵: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436号 |
批复原因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贵州百灵”)于2018年5月2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436号》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向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传达了《问询函》的内容,并及时、认真、严密的展开核查及分析工作。现就《问询函》涉及的问题回复如下。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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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5-25 |
标题 | 贵州百灵: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7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113号 |
批复原因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贵州百灵”)于2018年5月1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113号》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向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传达了《问询函》的内容,并及时、认真、严密的展开核查及分析工作。现就《问询函》涉及的问题答复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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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12-07 |
标题 | 贵州百灵: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617号 |
批复原因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61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根据问询函的要求,经公司董事会核查和落实,对问询函中所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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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08 |
标题 | 贵州百灵: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6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207号 |
批复原因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贵州百灵”于2017年5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207号》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向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传达了《问询函》的内容,并及时、认真、严密的展开核查及分析工作。现就《问询函》涉及的问题答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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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06-16 |
标题 | 贵州百灵: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5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263号 |
批复原因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贵州百灵”于2016年6月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263号》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向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传达了《问询函》的内容,并及时、认真、严密的展开核查工作。现就《问询函》涉及的问题答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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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5-04-28 |
标题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4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5]第34号 |
批复原因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5】第34号。公司需对下列问题回复:
1、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长179%,请详细说明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本年营业收入增长幅度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
2、公司工业产品中,上年年末的库存量加上本年的生产量减去本年的销售量的结果与本年末的库存量不一致,期末实际库存量高于理论库存数,请说明产生差异的原因。
3、公司2014年营业收入15.75亿元,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计9.8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62%,其中应收账款较上年增长22%,请公司结合销售模式说明应收账款增幅较大的原因及加快应收款项回收拟采取的措施。
4、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截至本期末投资进度为88%,并达到预计效益,请补充披露该项目未到达计划进度但实现预计效益的原因。
5、母公司本期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为1.42亿元,请补充披露母公司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情况,是否按照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6、2014年销售费用中运输费用同比下降42%,而同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2%,请补充披露运输费用与营业收入变动不一致的原因。
7、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的35%,但第四季度净利润占全年净利润的43%,请补充分析公司净利润集中在第四季度的原因。 |
批复内容 | 公司董事会对问询函中所列示的各项询问逐一进行了核实和分析,已按照相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了回复,现将回复内容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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