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讯 公告日期:2019-03-30 |
标题 | 嘉事堂: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7号 |
批复原因 |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事堂公司”或“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7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对问询函中提出的关注事项回复公告如下。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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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9-05 |
标题 | 北京嘉和嘉事医药物流有限公司被北京市房山区公安消防支队处罚京(公)消行罚决字[2018]0220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京(公)消行罚决字[2018]0220号 |
批复原因 | 未落实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
批复内容 | 罚款5,000元 |
处理人 | 北京市房山区公安消防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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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3-30 |
标题 |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被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处罚海国税稽罚[2018]83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海国税稽罚[2018]83号 |
批复原因 | 因部分凭证名称不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批复内容 | 罚款2,000元 |
处理人 |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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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6-23 |
标题 | 辽宁嘉事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被沈阳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处罚沈国税直罚[2017]9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沈国税直罚[2017]9号 |
批复原因 | 因丢失发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批复内容 | 罚款200元 |
处理人 |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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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5-15 |
标题 |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兴月月华药店被北京市房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京房)食药监药罚[2017]050118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京房)食药监药罚[2017]050118号 |
批复原因 | 销售假药(中草药海桐皮检验不合格) |
批复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35元,并处罚款200元 |
处理人 | 北京市房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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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公告日期:2016-12-20 |
标题 |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兴月月华药店被北京市房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京房)食药监药当罚[2016]050163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京房)食药监药当罚[2016]050163号 |
批复原因 | 未按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
批复内容 | 警告 |
处理人 | 北京市房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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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10-28 |
标题 |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坝河药店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处罚京工商朝处字[2016]12631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京工商朝处字[2016]12631号 |
批复原因 | 在非国务院卫生行政部分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作处方药广告 |
批复内容 | 罚款200,000元 |
处理人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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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10-28 |
标题 | 北京嘉事堂连锁药店有限责任公司西坝河南药店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处罚京工商朝处字[2016]12632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京工商朝处字[2016]12632号 |
批复原因 | 在非国务院卫生行政部分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作处方药广告 |
批复内容 | 罚款200,000元 |
处理人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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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公告日期:2016-10-24 |
标题 | 北京嘉事堂连锁药店有限责任公司上庄药店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北清路工商所处罚京工商海北清当处字[2016]第003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京工商海北清当处字[2016]第003号 |
批复原因 | 门头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不符 |
批复内容 | 警告 |
处理人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北清路工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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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公告日期:2016-07-25 |
标题 |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兴月月华药店被北京市房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京房)食药监药当罚[2016]050072号 |
相关法规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文件批号 | (京房)食药监药当罚[2016]050072号 |
批复原因 | 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批复内容 | 警告 |
处理人 | 北京市房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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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7-08 |
标题 |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鲁谷药店被北京市石景山区卫计委处罚(京石)卫医罚[2016]003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京石)卫医罚[2016]003号 |
批复原因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中医诊疗活动 |
批复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4,969.48元;罚款2,000元 |
处理人 | 北京市石景山区卫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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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6-23 |
标题 | 北京嘉事堂连锁药店有限责任公司被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京海)食药监药罚[2016]100145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京海)食药监药罚[2016]100145号 |
批复原因 | 销售劣药 |
批复内容 | 1、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59盒;2、没收违法所得988.8元 |
处理人 | 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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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08-18 |
标题 | 北京嘉和嘉事医药物流有限公司被北京市房山区公安消防支队处罚京(公)消行罚决字[2015]0193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京(公)消行罚决字[2015]0193号 |
批复原因 | 消防栓有损坏,消防通道过窄 |
批复内容 | 罚款5,000元 |
处理人 | 北京市房山区公安消防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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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08-09 |
标题 |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被北京市海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处罚(京海)安监管案[2015]四11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京海)安监管案[2015]四11号 |
批复原因 | 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
批复内容 | 罚款3,000元 |
处理人 | 北京市海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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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03-03 |
标题 | 嘉事堂: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相关问题的回复 |
相关法规 |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58号 |
批复原因 | 2015年3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向公司监事高宁出具《关于对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高宁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58号),指出高宁的配偶高耐玲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前30日内,于2015年2月27日和3月2日分别买入公司股票500股和600股,交易金额共计42,142元。高耐玲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8.16条的规定。其作为公司监事,未能勤勉尽责督促配偶合规买卖公司股票,违反了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3.1.5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此非常关注,请高宁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事项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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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03-21 |
标题 |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4]第39号 |
批复原因 | 2014年3月2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向公司副总裁王英出具《关于对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王英违规交易股票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4]第39号),指出王英于2014年1月24日卖出公司51,507股股票,交易金额781,876元,而公司于2014年1月27日披露201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王英作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披露前十日内卖出公司股票,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4条、第3.1.8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8.16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此非常关注,要求王英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2014年3月21日,公司出具《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高管人员违规减持公司股票事项的自查报告》,公司决定对王英违规买卖公司股票行为作出如下处理:公司董事会对王英作出警告处分,同时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证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按其所获收益的10%,处以58,430元的罚款归公司所有。同时,公司向王英进一步说明了有关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并发出《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注意事项的通知》,要求各相关人员进一步严格规范自身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并确认签字。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吸取教训,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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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3-11-14 |
标题 |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3]第96号 |
批复原因 | 2013年11月1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向公司出具《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3]第96号),指出公司于2013年11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管理层出售公司持有的中青旅股份的议案》。公司持有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中青旅,股票代码:600138)股份9,759,881股,2013年9月30日账面价值为1.6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5%。按2013年9月30日中青旅收盘价出售上述股票,将影响公司净利润约1.16亿元,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的177%。2013年11月1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在审核公告中发现,公司未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提交临时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此表示关注。公司的上述行为和现象,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2.1条、2.6条、7.1条和9.2条的规定,也反映了公司对信息披露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未能熟练掌握和运用相关规则。 |
批复内容 | 要求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责任人充分重视信息披露事项和规范运作要求,加强学习,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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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3-09-25 |
标题 | 关于对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高科”)存在以下违规行为:自2012年11月12日至2013年5月27日,张江高科通过本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事堂”)股份1,328.845万股,占嘉事堂总股本的5.537%。张江高科在卖出“嘉事堂”的股份达到5%时,没有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13条等相关规定及时向本所提交书面报告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在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也没有停止卖出“嘉事堂”的股份。
本所认为,张江高科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4条、第11.8.1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鉴于张江高科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7.2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决定对张江高科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张江高科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上述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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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3-08-15 |
标题 |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3]第7号 |
批复原因 | 2013年8月1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于对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半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3]第7号),要求公司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在2013年半年报审查中发现的问题作出书面说明,主要包括公司报告期末前五大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商誉减值准备转销情况等。 |
批复内容 | 2013年8月15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报了《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复函》,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中关注的问题逐一进行了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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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3-05-07 |
标题 |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2年年报事后审核意见回复及2012年年报补充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3]第110号 |
批复原因 | 一、年报全文第四节董事会报告“二、主营业务分析”中“2、收入”,需补充说明。
二、年报全文第四节董事会报告“二、主营业务分析”中“3、成本”,需补充说明。
三、“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需补充说明。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需补充说明。 |
批复内容 | 2013年4月21日公司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3】第11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就问询函中所涉及的有关事宜进行了说明并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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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3-04-21 |
标题 | 嘉事堂: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相关问题的回复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3]第112号 |
批复原因 | 2013年4月2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于对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3]第112号),要求公司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年报审查中发现的问题作出书面说明,主要包括公司2012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董事会报告编制情况、主营业务分类问题、医药物流三期建设项目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其他应收款情况、人均营业收入等。 |
批复内容 | 2013年6月6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报了《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复函》,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中关注的问题逐一进行了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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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2-07-27 |
标题 |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2]第103号 |
批复原因 | 高管王英违规减持。 |
批复内容 | 公司办公会作出的处理意见,没收转让股份所得利益16482元全部归公司所有,并处罚款2000元,王英同志表示完全服从组织决定。 |
处理人 | 深交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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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2-05-02 |
标题 |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2]第112号 |
批复原因 | 2012年5月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于对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2]第112号),要求公司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年报审查中发现的问题作出书面说明,主要包括公司董事履行职责情况、2011 年度报告中的董事会报告关于公司的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说明、关于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长的原因、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其他应收账款情况、应付票据情况、其他业务收入构成情况等。 |
批复内容 | 2012年5月3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报了《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年报问询函[2012]第112号的答复》,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中关注的问题逐一进行了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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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1-05-01 |
标题 |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2011]第118号 |
批复原因 | 2011年5月,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问发出的问询函([2011]第118号),要求公司就转让北京嘉事大恒制药有限公司及北京大恒倍生制药厂有限公司所属股权等有关事宜作出说明。 |
批复内容 | 2011年5月11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上报了《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函》(证券
(2011)003号),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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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0-12-15 |
标题 |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0]第105号 |
批复原因 | 2010年12月1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向公司出具《关于对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0]第105号),指出公司未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在股票上市三个月内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未在章程中载明“(一)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二)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前项规定。” |
批复内容 | 要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制定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认真和及时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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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0-12-01 |
标题 |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京证公司发[2010]189号 |
批复原因 |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于2010年11月4日至11月22日起对公司进行了专项检查,并于2010 年12 月1 日出具了《专项检查监管意见》(京证公司发[2010]189号),指出了公司在公司治理、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及整改要求。 |
批复内容 | 要求公司自接到该意见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北京监管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整改报告应包括公司对存在问题的认识情况、采取整改措施、未整改问题的原因、后续整改计划期限及负责人等内容。
公司相应进行了积极整改,出具了整改报告(嘉事堂证券2010(001)号)。 |
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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