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9-07 |
标题 | 关于对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480号 |
批复原因 | 2020年9月2日,你公司披露《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向628名激励对象授予3,000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72,438.1768万股的1.74%。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6.85元/股,该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低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中较高者的75%。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于2020年9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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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7-04 |
标题 | 关于对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明贵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7]第112号 |
批复原因 | 2017年6月27日,你通过本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0万股,交易金额为46万元,你在减持前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
批复内容 |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3.1.8条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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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28 |
标题 | 沪电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6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324号 |
批复原因 |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324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董事会就相关问询事项回复并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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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04-22 |
标题 | 沪电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5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28号 |
批复原因 |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28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董事会就相关问询事项作出了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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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1-08-05 |
标题 |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苏证监函[2011]181号 |
批复原因 | (一) 公司需进一步规范三会运作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制度
(三)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
(四)其他建议
公司尚未设立专门法律部门或法务专员,只是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对公司及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等事项提供法律服务和咨询,建议公司建立专门法律部门或设立法务专员。 |
批复内容 | 公司以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有效开展为契机,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规章制度,继续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的组织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和水平,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目标,切实提升公司质量,保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所、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日常运作中的实际情况,继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有关部门依法规范经营的意识,健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三会运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更好地树立起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升公司形象,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以良好的业绩回报社会、回报股东。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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