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讯 公告日期:2022-04-20 |
标题 | 关于对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9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4月2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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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1-04-23 |
标题 | 关于对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4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4月3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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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11-02 |
标题 | 关于对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51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11月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河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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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3-28 |
标题 | 华斯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4号 |
批复原因 |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4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落实,现将《问询函》有关情况回复并公告如下。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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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7-02 |
标题 | 华斯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507号 |
批复原因 |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507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落实,现将《问询函》有关情况回复并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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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6-26 |
标题 | 关于对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107号 |
批复原因 | 2017年10月23日,你公司披露的《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计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1,657万元至1,958万元。2018年2月28日,你公司披露《2017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17年度的净利润为-7,133.10万元。2018年4月11日,你公司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2017年度实际经审计的净利润为-7,544.65万元。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对业绩预告作出修正,2017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与业绩预告中披露的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公司未能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批复内容 |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和第11.3.3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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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5-19 |
标题 | 华斯股份:关于2017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75号 |
批复原因 |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75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情况进行落实,现将《问询函》有关情况回复并公告如下。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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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3-09 |
标题 | 华斯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231号 |
批复原因 |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发来的《关于对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 231 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就问询函中提及问题的予以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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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4-26 |
标题 | 华斯股份:关于2016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60号 |
批复原因 |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60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情况进行落实,现将《问询函》有关情况回复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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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04-29 |
标题 | 华斯股份:关于2015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35号 |
批复原因 |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35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情况进行落实,现将《问询函》有关情况回复并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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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03-08 |
标题 | 华斯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5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108号 |
批复原因 |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6年3月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108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对问询函中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复核,现将有关问题及回复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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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03-03 |
标题 | 华斯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涉及补充披露事项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108号 |
批复原因 | 2016年3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108号),要求发行人对2015年年报中关于现金分红问题作进一步说明和解释。 |
批复内容 | 2016年3月7日,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的2015年年报中现金分红问题作出了说明和解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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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06-16 |
标题 | 华斯股份: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应整改措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249号 |
批复原因 | 2015年6月1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249号),具体关注内容如下:2015年6月9日,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于未来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者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比例预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8.5%。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并请公司详细说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原因、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是否已经或即将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减持是否会导致控制权变更。 |
批复内容 | 整改情况:2015年6月19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对问询的具体问题逐一作出了说明和解释。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主要原因:
(1)因为公司前期投资的“微卖”的高管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很有信心,为了增加微卖团队的积极性,激励团队,贺国英先生拟将不超过100万股(占总股本的0.28%)公司股票出让给“微卖”高管。
(2)公司将围绕移动社交电商平台领域周边进一步加大对互联网产业的投入:利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契机,进一步加快华斯产业园的建设。贺国英先生将本次减持所得根据公司需要全部借给上市公司用于上述产业的发展。借款期限不超过24个月,免收利息。
2、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没有且未来也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贺国英先生的持股比例不低于27.31%,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深交所的《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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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5-05-19 |
标题 | 华斯股份: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应整改措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5]第148号 |
批复原因 | 2015年5月1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5〕第148号),要求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主要股东、中介机构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与个别账户存在关联关系进行自查。 |
批复内容 | 2015年5月23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对问询的自查情况逐一作出了说明和解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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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5-05-07 |
标题 | 华斯股份: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应整改措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3]第84号 |
批复原因 | 2015年5月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3〕第84号),要求发行人对2014年年报具体问题作进一步说明和解释。 |
批复内容 | 2015年5月15日、2015年5月19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对问询的2014年年报具体问题逐一作出了说明和解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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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03-19 |
标题 |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更正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存在问题。 |
批复内容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年报事后审核反馈意见,现对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正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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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3-02-28 |
标题 | 华斯股份: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应整改措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3]第4号 |
批复原因 | 2013年2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3〕第4号),要求发行人对2012年年报具体问题作进一步说明和解释。 |
批复内容 | 2013年3月5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对问询的2012年年报具体问题逐一作出了说明和解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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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2-11-02 |
标题 | 华斯股份: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应整改措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三季报问询函[2012] |
批复原因 | 2012年11月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三季报问询函》(中小板三季报问询函〔2012〕),要求发行人对2012年三季报具体问题作进一步说明和解释。 |
批复内容 | 2012年11月5日、2012年11月6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对问询的2012年三季报具体问题逐一作出了说明和解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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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 公告日期:2012-05-14 |
标题 | 华斯股份: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应整改措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2]第64号、中小板监管函[2012]第65号 |
批复原因 | 2012年5月1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贺树峰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2〕第64号),具体关注内容如下:公司于2012年4月19日披露2012年一季度报告。但是,贺树峰于2012年4月6日卖出公司股票18万股,涉及金额2,842,200元。贺树峰作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买卖公司股票,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8.16条规定。
2012年5月1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吴振山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2〕第65号),具体关注内容如下:公司于2012年4月19日披露2012年一季度报告。但是,吴振山于2012年4月6日卖出公司股票18.37万股,涉及金额2,900,623元。吴振山作为上市公司监事,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买卖公司股票,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8.16条规定。 |
批复内容 | 整改情况:
贺树峰得知违规后,积极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工作、接受相关处置。贺树峰加强了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法律及法规”的学习力度,同时积极参加公司的相关培训,并深刻反思和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吴振山得知违规后,积极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工作、接受相关处置。吴振山加强了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法律及法规”的学习力度,同时积极参加公司的相关培训,并深刻反思和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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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 公告日期:2012-05-10 |
标题 |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管违规买卖股票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1、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吴振山先生于2012年4月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183650股;
2、公司副总经理贺树峰先生于2012年4月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180000股。 |
批复内容 | 吴振山先生和贺树峰先生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并就本次违规买卖股票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两位高管于2012年4月6日卖出股票时没有提前获悉第一季度报告的财务数据,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交易;交易时点无影响公司股价波动的敏感信息。鉴于以上情况,公司决定对吴振山和贺树峰分别进行393011元和 376200元的经济处罚。公司已于2012年5月9日收到吴振山先生和贺树峰先生交纳的罚金393011元和376200元。
公司董事会已向吴振山先生和贺树峰先生进一步说明了有关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并要求其严格规范买卖持公司股票的行为,谨慎操作。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其他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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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1-05-30 |
标题 | 华斯股份: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应整改措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冀证监函[2011]第72号 |
批复原因 | 2011年5月30日,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下发《关于对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冀证监函〔2011〕〕第72号),具体关注内容如下:
1、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方面
(1)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记录均为电子打印版,缺少原始手写记录。
(2)经理工作细则未能充分执行。
(3)未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明确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往来的结算期限。
(4)公司尚未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公司内部控制方面
大部分存货的入库单和出库单没有编号。
3、公司年报披露质量方面
(1)未披露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年限和报酬。
(2)报表注释未对应收利息、长期待摊费用、在建工程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进行说明。
(3)未披露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的情况。 |
批复内容 | 2011年6月15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关注的具体问题逐一作出了说明和解释,并出具具体整改方案。 |
处理人 | 河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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