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6-19 |
标题 | 关于对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71号 |
批复原因 |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71号。 |
批复内容 |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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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5-17 |
标题 | 关于对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23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5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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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5-08 |
标题 | 关于对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23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5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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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4-28 |
标题 | 关于对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22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5月1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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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23 |
标题 | 新时达: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6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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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6-28 |
标题 | 新时达: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391号 |
批复原因 |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时达”)于2019年6月1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391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高度重视,对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与分析,具体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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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20 |
标题 | 新时达: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308号 |
批复原因 |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新时达”)于2017年6月1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308号)。 |
批复内容 | 现对问询函中所涉事项答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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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1-04 |
标题 | 新时达: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594号 |
批复原因 |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新时达”)于2016年12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594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对问询函中所涉事项答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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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5-09-23 |
标题 | 新时达: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重组问询函[2015]第24号 |
批复原因 | 2015年9月17日,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5】第2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针对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书面回复。 |
批复内容 | 针对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书面回复,同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等文件进行了修改和补充,现将回复的具体内容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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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5-05-22 |
标题 |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4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5]第81号 |
批复原因 |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5】第81号),函中就公司2014年年报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公司进行回复。 |
批复内容 | 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作出了回复,现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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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1-10-14 |
标题 |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文件批号 | 沪证监公司字[2011]344号 |
批复原因 | 检查发现,你公司已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和保密制度》,并按照规定对2010年报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但尚未对季度报告、业绩快报、重大合同等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 |
批复内容 | 经过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公众评议,并结合上海证监局对公司的现场检查,发现了公司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通过公司认真整理落实,相关问题已得到了有效的整改,使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的执行得到了保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和勤勉尽职意识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公司治理是一项长期、复杂、系统的工作,公司将以本次专项活动为起点,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国证监会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公司运作,建立起公司规范治理的长效机制,切实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
处理人 | 上海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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