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9-11-22 |
公司名称 |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处分类型 | 立案调查 |
违规行为 | 涉嫌信息披露违反证券法律法规 |
批复内容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9-11-22 |
公司名称 |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
处分类型 | 监管关注 |
违规行为 |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391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在2019年11月2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河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9-07-24 |
公司名称 |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
处分类型 | 监管关注 |
违规行为 | 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9】第138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9-07-11 |
公司名称 |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
处分类型 | 通报批评 |
违规行为 | 林州重机在《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2018年度业绩快报》中披露的净利润与2018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差异金额分别为-16,871万元、-17,765万元,差异金额占2018年经审计的净利润比例分别为115.78%、121.92%,林州重机未按规定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批复内容 | 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郭现生,董事兼总经理郭钏,时任财务总监曹庆平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9-07-11 |
公司名称 |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
处分类型 | 问讯 |
违规行为 | 2019年6月25日,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管理部《关于对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248号)。 |
批复内容 | 根据问询函的要求,林州重机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并就问询函相关事项进行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管理部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9-05-21 |
公司名称 |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
处分类型 | 问讯 |
违规行为 | 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88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19年5月2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河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8-07-25 |
公司名称 |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
处分类型 | 问讯 |
违规行为 | 2018年7月12日,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 55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审查与分析,现就问询函回复内容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8-07-20 |
公司名称 |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
处分类型 | 监管关注 |
违规行为 | 一、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二、林州重机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
批复内容 | 你们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的规定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对林州重机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请你们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8-07-12 |
公司名称 |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 |
处分类型 | 通报批评 |
违规行为 | 一、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二、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
批复内容 | 一、对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郭现生,财务负责人兼时任董事会秘书曹庆平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三、对林州重机矿业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8-04-27 |
公司名称 |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
处分类型 | 问讯 |
违规行为 | 2018年4月18日,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林州重机”、“母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 3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审查与分析,现就问询函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8-04-14 |
公司名称 |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
处分类型 | 问讯 |
违规行为 | 2018年4月3日,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审查与分析,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回复。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7-06-07 |
公司名称 |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
处分类型 | 问讯 |
违规行为 | 2017年5月24日,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州重机”或“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19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对问询函中提到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认真讨论和分析,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回复,现就回复内容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6-11-04 |
公司名称 |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
处分类型 | 问讯 |
违规行为 | 2016年10月21日,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州重机”或“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管理部《关于对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6】第25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问询函相关事项回复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管理部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6-04-23 |
公司名称 |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
处分类型 | 问讯 |
违规行为 | 近日,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对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豫证监函〔2016〕117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现就问询函相关问题回复公告。 |
处理人 | 河南证监局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6-04-20 |
公司名称 |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5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 |
处分类型 | 问讯 |
违规行为 | 2016年4月13日,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州重机”或“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19号)。 |
批复内容 | 现就问询函相关事项回复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6-01-12 |
公司名称 |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
处分类型 | 问讯 |
违规行为 |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州重机”或“公司”)于2016年1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10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回询函所提问题予以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5-11-19 |
公司名称 |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
处分类型 | 监管关注 |
违规行为 |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540号)。
问题1、你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协商终止本次交易的具体决策过程及原因,包括提议人、协商时间、协商参与人、协商内容、合规性等。
问题2、请说明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在决策和推进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是否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是否存在过错及违规行为。
问题3、请你公司对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的信息披露进行全面自查,说明公司的信息披露是否合法合规,是否不存在重大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是否充分披露重组终止风险。
问题4、你公司终止本次交易的后续安排。 |
批复内容 | 收到该函后,公司高度重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了必要的核查程序,对有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落实和说明,现就关注函所提及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5-09-26 |
公司名称 |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
处分类型 | 问讯 |
违规行为 |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5】第45号,下称“问询函”),要求公司董事会就相关问题作出说明。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对问询函所涉及问题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5-05-22 |
公司名称 |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
处分类型 | 问讯 |
违规行为 |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州重机”或“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对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的问询函》(豫证监函〔2015〕107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问询函相关事项回复并公告。 |
处理人 | 河南证监局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5-01-21 |
公司名称 |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 |
处分类型 | 整改通知 |
违规行为 |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业绩预告披露违规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5】第2号)(以下简称“监管函”),指出:
2014年8月26日,公司在2014年半年度报告中预计2014年1-9月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89.87万元至13,263.78万元,同比下滑20%-50%;而公司于2014年10月18日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前述净利润为3,315.95万元至9,947.84万元,同比下滑40%-80%,与2014年半年度报告数据差异较大,且公司未在2014年10月15日前及时披露。
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2.1条、第11.3.3条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的规定。
针对上述违规事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郭现生,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崔普县,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曹庆平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2.2条、第3.1.5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醒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针对上述违规事项,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加强内部审计,并以本次整改为契机,提高信息披露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规范意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不断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人员加强学习,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4-11-19 |
公司名称 |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财务报告》 |
处分类型 | 整改通知 |
违规行为 | 在2014年河南证监局对公司的全面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公司治理问题
二、内部控制问题
河南证监局按照《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措施。要求公司应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对以上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河南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河南证监局将对公司整改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验收。 |
批复内容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及关联方资金往来进行了更正并对2012年度、201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河南证监局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4-10-21 |
公司名称 |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财务报告》 |
处分类型 | 整改通知 |
违规行为 | 在2014年河南证监局对公司的全面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公司治理问题
二、内部控制问题
河南证监局按照《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措施。要求公司应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对以上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河南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河南证监局将对公司整改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验收。 |
批复内容 | 一、公司治理问题
(一)股东大会
1、个别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不完整。
整改措施:一方面,公司对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进行了重新汇总整理,并要求当时的计票人、监票人及律师进行了补签字;另一方面,认真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部相关人员重新学习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意识。
在以后的工作中,公司将严格按照各项规定,进一步提高“三会”的组织能力,并认真完善好相关签字手续。
整改预计完成时间:长期规范;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2、授权委托书不规范,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未加盖法人单位公章;2010年度股东大会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填写不全,仅有委托人签字,其余项目未填写。
整改措施:(1)公司及时与参加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该法人股东取得了联系,并要求该法人股东补盖了法人单位公章;
(2)对2010年度股东大会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进行了补充填写,并联系受托人进行了补充签字确认。今后公司将引以为戒,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所有签字事项,确保相关人员现场签署完毕;对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的股东资格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所有现场参会股东资料规范、完整。
整改预计完成时间:长期规范;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会
1、授权委托书不规范。
整改措施: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要求三名董事补充签署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授权委托书。并对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学习规范化运作知识,避免董事会授权委托书等不规范事项再次发生,确保董事会规范召开。
整改预计完成时间:长期规范;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1年、2013年仅召开一次会议,不符合《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
整改措施:(1)针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1年、2013年召开次数不够的情况,公司董事会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再次明确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召开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2)针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13年、2014年会议无会议记录的情况,公司董事会根据《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重申了做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记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记录的完整、规范。
整改预计完成时间:长期规范;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3、部分会议记录不完整,缺少参会人员发言要点。
整改措施:公司已组织证券部等部门人员认真学习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三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相关人员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各项会议的记录工作,特别是参会人员的发言要点;持续提高会议的筹备、组织能力,进一步规范、完善会议材料的记录、签署、归档工作,确保各项会议的程序合规,材料完备。
整改预计完成时间:长期规范;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二、内部控制问题
(一)你公司信息与沟通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导致在2013年年报中未将实际控制人之子郭浩和林州重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13日注册成立的林州重机商砼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予以披露。
整改措施:1、公司认识到上述问题后,已及时在2014年半年度报告中,对林州重机商砼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进行了补充披露。
2、公司已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重新学习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各部门之间信息沟通的重要性,坚决杜绝类似现象的再度发生。
整改预计完成时间:已完成;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二)你公司关联交易、固定资产、收入核算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导致相关会计信息披露不准确。
整改措施:
1、2011年、2012年、2013年,为缓解公司短期经营资金紧张,公司及关联方之间存在资金往来情况。由于公司对相关规则及政策理解不够准确,导致信息披露存在遗漏。针对该事项,公司高度重视,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数据进行认真自查,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今后,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做到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2、针对个别原材料未按退货进行会计处理,而是确认了其他业务收入,存在收入确认不准确问题。一方面,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责任人以内部处分;另一方面,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作为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会计调整,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针对公司部分在建工程项目结转固定资产后,未按要求及时计提折旧,存在少计提折旧问题。一方面,公司也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责任人以内部处分;另一方面,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补提折旧,作为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会计调整,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对《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则的业务培训,确保公司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整改预计完成时间:2014年12月31日前;
整改责任人:财务总监。 |
处理人 | 河南证监局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4-09-26 |
公司名称 |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上述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处分类型 | 警示 |
违规行为 | 经查,林州重机2011年1月-2013年12月期间存在以下问题:
1、2013年年报中未将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子郭浩和林州重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13日注册成立的林州重机商砼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予以披露。
2、2011年-2013年,公司与部分关联方存在大量资金往来,未在各年半年报、年报中进行披露。
3、2012年、2013年,公司个别原材料退货事项未按退货进行会计处理,而是确认了其他业务收入,收入确认不准确。 |
批复内容 |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述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董事长郭现生和时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崔普县,对此负有主要责任,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河南证监局对郭现生和崔普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要求郭现生和崔普县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 |
处理人 | 河南证监局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4-09-26 |
公司名称 |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财务报告》 |
处分类型 | 整改通知 |
违规行为 | 在2014年河南证监局对公司的全面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公司治理问题
二、内部控制问题
河南证监局按照《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措施。要求公司应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对以上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河南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河南证监局将对公司整改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验收。 |
批复内容 | 针对河南证监局在现场检查工作中发现的上述问题,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公司将按照河南证监局的要求,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于30日内形成整改报告,及时上报河南证监局,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的规定,认真落实整改,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
处理人 | 河南证监局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3-12-10 |
公司名称 |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
处分类型 | 通报批评 |
违规行为 |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因减资事项涉及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延迟及持有人会议延迟召开等情形。主承销商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在后续管理工作中未充分尽职履责。根据相关自律规定,经交易商协会秘书处专题办公会审议决定,给予林州重机通报批评处分,并处责令改正,给予直接责任人曹庆平诫勉谈话处分;给予主承销商中信银行、招商银行诫勉谈话处分,并处责令改正。 |
批复内容 |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因减资事项涉及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延迟及持有人会议延迟召开等情形。主承销商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在后续管理工作中未充分尽职履责。根据相关自律规定,经交易商协会秘书处专题办公会审议决定,给予林州重机通报批评处分,并处责令改正,给予直接责任人曹庆平诫勉谈话处分;给予主承销商中信银行、招商银行诫勉谈话处分,并处责令改正。 |
处理人 |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3-12-10 |
公司名称 |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
处分类型 | 诫勉谈话 |
违规行为 |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因减资事项涉及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延迟及持有人会议延迟召开等情形。主承销商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在后续管理工作中未充分尽职履责。根据相关自律规定,经交易商协会秘书处专题办公会审议决定,给予林州重机通报批评处分,并处责令改正,给予直接责任人曹庆平诫勉谈话处分;给予主承销商中信银行、招商银行诫勉谈话处分,并处责令改正。 |
批复内容 |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因减资事项涉及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延迟及持有人会议延迟召开等情形。主承销商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在后续管理工作中未充分尽职履责。根据相关自律规定,经交易商协会秘书处专题办公会审议决定,给予林州重机通报批评处分,并处责令改正,给予直接责任人曹庆平诫勉谈话处分;给予主承销商中信银行、招商银行诫勉谈话处分,并处责令改正。 |
处理人 |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1-08-04 |
公司名称 |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处分类型 | 整改通知 |
违规行为 | 1、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记录比较简单,部分会议记录没有发言要点,公司应加强会议记录管理。
2、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较少,公司应加强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3、公司上市后对外投资较多,公司应加强对参、控公司的管理,细化各项管理办法。
|
批复内容 | 董事会立即责成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代)崔普县向全体董事汇报了此事,并要求证券部等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严格落实,提出整改方案,后经公司领导认真研究,反复讨论,对每个问题都制定了一套整改方案。 |
处理人 | 河南证监局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1-07-28 |
公司名称 |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
处分类型 | 整改通知 |
违规行为 | 1、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记录比较简单,部分会议记录没有发言要点,公司应加强会议记录管理。
2、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较少,公司应加强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3、公司上市后对外投资较多,公司应加强对参、控公司的管理,细化各项管理办法。
|
批复内容 | 我公司在收到河南证监局的上述文件时,立即上报了公司董事会,董事会高度重视河南证监局在上述文件中对我公司所提出的问题,要求公司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每个问题都要具体落实到责任人,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公司董事会将在河南证监局要求的时限内制定出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河南证监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