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3-09-07 |
标题 | 山东章鼓:关于监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7日收到监事王晓晓女士出具的《关于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获悉王晓晓女士的配偶杨鹏先生于2023年7月25日买入公司股票,于2023年9月5日卖出公司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杨鹏先生构成短线交易行为 |
批复内容 |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按照上述规定,杨鹏先生所获收益应归公司所有,因杨鹏先生本次短线交易共计亏损人民币845元,即不存在应上缴短线交易收益的情形。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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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5-10 |
标题 | 公司收到济南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济)应急罚[2021]6-3-007号、(济)应急罚[2021]6-3-00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部分月份的安全生产费用未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以及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等未安装可燃有毒气体报警装置、自动监测和火灾报警系统、通风设备系统。 |
批复内容 | 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鲁应急发〔2019〕72号)的处罚幅度档次划分,分别给予人民币4.5万元和7万元的罚款。 |
处理人 | 济南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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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12-26 |
标题 | 山东章鼓: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896号 |
批复原因 |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896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于2019年1月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山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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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9-27 |
标题 | 山东章鼓: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714号 |
批复原因 | 2018年9月25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控股股东章丘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有资产公司”)与亚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都科技”)于2018年9月22日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性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控股股东公有资产公司拟将其持有的你公司股票9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1%)转让给亚都科技,转让总价款为6.33亿元。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8年9月2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山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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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7-03 |
标题 | 山东章鼓: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518号 |
批复原因 |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东章鼓”)于2018年6月28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 518号)。 |
批复内容 | 现就问询函的相关内容及问题回复公告如下。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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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6-26 |
标题 | 山东章鼓: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493号 |
批复原因 |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东章鼓”)于2018年6月20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493号)。 |
批复内容 | 现就问询函的相关内容及问题回复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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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6-06 |
标题 | 关于对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187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187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于2018年6月12日前将有关书面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山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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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07-08 |
标题 | 山东章鼓:关于2015年年报问询函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308号 |
批复原因 |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30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部分事项予以问询。 |
批复内容 | 接到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组织公司证券部、财务处和审计处对问询函所涉问询事项逐一进行了核查,并对问询函的部分事项征求了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现将回复内容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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