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06-25 |
标题 | ST加加: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24]湘0103执4266号 |
批复原因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
批复内容 | 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杨振先生、杨子江先生、肖赛平女士因其个人债务纠纷被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处理人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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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4-05-08 |
标题 | ST加加:关于收到湖南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湘证监函[2024]279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请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我局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湖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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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4-05-07 |
标题 | 关于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89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5月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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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10-19 |
标题 | 加加食品: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23]宁0502执恢403号 |
批复原因 | 其他规避执行 |
批复内容 | 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杨振先生、杨子江先生、肖赛平女士因其个人债务纠纷被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处理人 |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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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6-07 |
标题 | 加加食品: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2022]京02执1396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22]京02执1396号 |
批复原因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批复内容 |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处理人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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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6-07 |
标题 | 加加食品: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2022]湘0211执恢290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22]湘0211执恢290号 |
批复原因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批复内容 |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处理人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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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1-14 |
标题 | 加加食品: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22]湘0211执2761号 |
批复原因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批复内容 |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处理人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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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10-18 |
标题 | 加加食品:公司监事会主席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的进展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2022年10月17日公司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示查询得知,监事会主席蒋小红女士已被移出失信执行人名单。 |
批复内容 | 监事会主席蒋小红女士已被移出失信执行人名单。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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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2-05-23 |
标题 | 关于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37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5月3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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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4-09 |
标题 | 加加食品: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监事会主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22]宁0106执101号 |
批复原因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批复内容 |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振先生、肖赛平女士、杨子江先生以及公司监事会主席蒋小红女士被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处理人 |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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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1-05-31 |
标题 | 关于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25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6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核查意见等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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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5-07 |
标题 | 关于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20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关于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200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5月1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相关核查意见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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诫勉谈话 公告日期:2020-12-31 |
标题 | 关于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师潘玉忠、马东宇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根据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我局对你们执业的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加食品”)2019年年报审计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你们针对已公告的监管信息,未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未对关键审计事项中的相关金额进行核实。年审期间湖南证监局对加加食品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号),处罚决定书中对加加食品的违法事实进行了认定,对相关涉案金额予以明确。审计报告关键审计事项中所提及的涉案金额,系直接援引加加食品2018年年报的相关内容。你们未充分关注行政处罚的具体内容,未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核实关键审计事项中披露的金额。
此外,你们在工作底稿中未充分记录对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相关的控制活动进行了解的情况,未充分记录针对银行函证瑕疵而执行的替代程序,未及时完成审计底稿的归档。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所及签字会计师潘玉忠、马东宇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 |
处理人 | 湖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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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2-29 |
标题 | ST加加: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20]京02执1020号 |
批复原因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批复内容 |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处理人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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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20-09-30 |
标题 | 关于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一)2017年6月20日,ST加加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投资”)与优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选资本”)、浙银协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深圳景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设立深圳景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同日,ST加加签署《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书(不可撤销)》,向优选资本承诺对《合伙协议》项下优选资本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优选资本实现全部债权的费用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涉及担保本金2.78亿元,利息4,170.75万元。ST加加未就上述担保履行审议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
(二)2017年7月,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卓越投资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发放贷款合计2亿元,ST加加的子公司盘中餐粮油食品(长沙)有限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ST加加未就上述担保履行审议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 |
批复内容 | 一、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时任董事长杨振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四、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刘永交、时任财务总监段维嵬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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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9-25 |
标题 | 关于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49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10月1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湖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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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0-08-12 |
标题 | ST加加: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湖南证监局[2020]31号、[2020]30号 |
批复原因 | 一、《关于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31号)的主要内容经查,2017年3月7日至2018年1月30日,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加食品”或“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盘中餐粮油食品(长沙)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投资”)及关联方开具商业承兑汇票71,880万元、为卓越投资对外借款提供担保77,305万元;2018年2月,卓越投资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5,400万元。截至目前,商业承兑汇票已结清,违规担保已解除,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已归还。上述开具商业承兑汇票、担保及资金占用均未履行审批程序,且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三条、第三十条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第一条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第一条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对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30号)的主要内容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投资”)系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加食品”)的控股股东。经查,2017年3月7日至2018年1月30日,加加食品及其全资子公司盘中餐粮油食品(长沙)有限公司违规向卓越投资及关联方开具商业承兑汇票71,880万元、违规为卓越投资对外借款提供担保77,305万元;2018年2月,卓越投资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加加食品资金5,400万元。截至目前,商业承兑汇票已结清,违规担保已解除,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已归还。上述开具商业承兑汇票、担保及资金占用均未履行审批程序,且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第一条的有关规定。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加加食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我局决定对杨振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我局决定对卓越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湖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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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7-02 |
标题 | 关于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30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7月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与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湖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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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0-05-06 |
标题 | 关于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加食品”)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14年1月29日,加加食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投资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兴基金”)的议案,加加食品作为有限合伙人使用自有资金2亿元入伙合兴基金,占合兴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99.995%。2015年12月,合兴基金以9,404万元投资上海加晟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加晟”)。2019年12月11日,合兴基金对退出上海加晟所得的本金和收益进行了分配。加加食品收回投资本金及收益共计1.78亿元,预计增加税前利润8,418.5万元。加加食品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0年1月2日才披露上述事项。 |
批复内容 | 一、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旭东、时任董事会秘书张雷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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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4-24 |
标题 | 关于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24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246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4月2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湖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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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4-24 |
标题 | 关于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20]第7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20]第75号。 |
批复内容 | 要求你公司就投资者举报你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与优选资本相关违规担保、银行账户被冻结等事项作进一步说明,在2020年4月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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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2-13 |
标题 | 加加食品: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听证规则》 |
文件批号 | 湖南证监局[2020]1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加加食品及其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二、未按规定披露与控股股东关联方交易情况
三、未及时披露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情况 |
批复内容 |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
一、对加加食品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40万元;
二、对湖南卓越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40万元;
三、对杨振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20万元,其中作为加加食品直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罚款10万元,作为湖南卓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10万元;
四、对杨子江、段维嵬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5万元;
五、对刘永交、彭杰、王彦武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3万元。 |
处理人 | 湖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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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1-10 |
标题 | 关于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3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32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在2020年1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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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9-18 |
标题 | 加加食品: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听证规则》 |
文件批号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19]2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加加食品及其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二、未按规定披露与控股股东关联方交易情况
三、未及时披露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情况 |
批复内容 | 我局拟决定:
一、对加加食品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40万元;
二、对湖南卓越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40万元;
三、对杨振给予警告,并处于罚款20万元,其中作为加加食品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10万元,作为湖南卓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10万元;
四、对杨子江、段维嵬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5万元;
五、对刘永交、彭杰、王彦武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于罚款3万元。 |
处理人 | 湖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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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6-13 |
标题 | 关于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杨振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9]第100号 |
批复原因 | 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杨振: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1,641.9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9%,于2018年10月31日、2019年3月15日被轮候冻结。杨振持有公司11,777.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2%,于2018年10月11日、2018年10月31日、2019年3月15被轮候冻结。对于上述事项,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杨振未及时履行报告与信息披露义务,直至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获悉,才于2019年4月26日对外披露。 |
批复内容 | 你们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1.4条、第2.3条,《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3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1.6条的规定。请你们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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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9-06-06 |
标题 | 加加食品: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收到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湘证调查字0897号、湘证调查字0898号 |
批复原因 |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
批复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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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6-04 |
标题 | 关于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307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307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6月1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湖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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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9-04-09 |
标题 | 关于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二、未就向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卓越投资及杨振未及时披露所持股份被冻结事项
加加食品的上述第一、二项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9.11条、第10.2.6条,《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9.11条、第10.2.6条和本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1.3条、第2.1.4条、第2.1.6条的规定。
加加食品控股股东卓越投资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1.4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2.2条、第4.2.3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第一、二项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加加食品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振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3条、第3.1.5条、第3.1.6条,《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3条、第3.1.5条、第3.1.6条和本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1.1条、第4.2.1条、4.2.2条、第4.2.3条、第4.2.7条、第4.2.11条、第4.2.12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第一、二项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加加食品时任董事兼总经理刘永交、董事兼财务总监段维嵬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第3.1.6条和《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第3.1.6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第一、二项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卓越投资及杨振上述第三项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3条,《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1.4条、第2.3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1.6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2条、第17.3条,《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17.2条、第17.3条,《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三、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及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振、时任董事兼总经理刘永交、董事兼财务总监段维嵬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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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3-06 |
标题 | 关于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178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178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湖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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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8-03 |
标题 | 关于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278号 |
批复原因 | 2018年6月1日,你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振先生承诺:在2018年8月前解除违规商票给公司带来的承兑义务风险及违规对外担保给公司带来的担保风险。7月28日,你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违规开具商业票据、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进展公告》,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方”)总部经营决策委员会通过了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投资”)的债务重组的整体解决方案,准备执行包括上市公司违规事项所涉的相关债务。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于8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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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7-19 |
标题 | 关于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8]第22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8】第22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7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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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6-06 |
标题 | 关于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186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186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18年6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湖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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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5-25 |
标题 | 关于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172号 |
批复原因 |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8日,我部向你公司发出《关于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142号),要求公司在5月11日前就《关注函》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5月11日,你公司申请延期回复,同时公告将于5月24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截至5月24日,你公司仍未能向我部提交相关材料,进一步申请延期至6月1日。 |
批复内容 |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在规定期限内回复我部函询并对外披露。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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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5-18 |
标题 | 关于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126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深交所关于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126号。 |
批复内容 | 此外,我部于2018年5月7日向你公司发关注函《关于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142号)。截至目前你公司尚未回复,请你公司于2018年5月24日前回复我部上述关注函问询的问题并对外披露。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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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5-08 |
标题 | 关于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142号 |
批复原因 | 2018年4月28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违规开具商业票据、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提示性公告》,称公司存在违规开具商业票据、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且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振在2018年5月26日前不能归还全部借款,相关资金占用事项将构成《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3.3.1条、第13.3.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18年5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湖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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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1-12 |
标题 | 加加食品: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744号 |
批复原因 |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加加食品”)于2017年12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74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现就问询函所涉及事项予以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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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10-19 |
标题 | 加加食品: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540号 |
批复原因 |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54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本公司高度关注,经过审慎自查,现在就《问询函》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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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4-12-09 |
标题 | 加加食品: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4]222号 |
批复原因 |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4年12月9日出具了《关于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4]222号),要求公司上报所列问题的书面说明及相关材料。 |
批复内容 | 公司根据关注函的要求于2014年12月10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书面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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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14-12-03 |
标题 | 关于对嘉华卓越及其一致行动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的股份的股东:嘉华卓越(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华致远(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华优势(天津)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从2014年4月起至2014年10月,通过大宗交易和二级市场累计减持加加食品股份2700.47万股,累计减持比例为加加食品已发行总股份数的5.86%,持股比例从10.85%下降至4.99%。在减持“加加食品”股份达到5%时,没有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在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也没有停止卖出加加食品股份。 |
批复内容 |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中国证监会诚信档案。你们如果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
处理人 | 湖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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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06-17 |
标题 | 加加食品: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湘证监公司字[2013]45号 |
批复原因 | 湖南证监局自2013年6月17日起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出具了《关于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的监管意见》(湘证监公司字[2013]45号),要求公司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内幕交易防控、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进行规范整改。 |
批复内容 | 在收到《监管意见》后,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传达,针对《监管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认真进行讨论和分析,对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内幕交易防控、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并于2013年8月15日将整改情况向湖南证监局进行了书面汇报。 |
处理人 | 湖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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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3-05-23 |
标题 | 加加食品: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3]第309号 |
批复原因 |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查,并于2013年5月23日出具了《关于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3]第309号),要求公司上报所列问题的书面说明及相关材料。 |
批复内容 | 公司根据问询函的要求于2013年5月30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书面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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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3-05-08 |
标题 | 加加食品: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湘证监函[2013]111号 |
批复原因 | 湖南证监局对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事后审核,并于2013年5月8日出具了《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报事后审核问询函》(湘证监函[2013]111号),要求公司上报所列问题的书面说明及相关材料。 |
批复内容 | 公司根据问询函的要求于2013年5月15日向湖南证监局进行了书面回复。 |
处理人 | 湖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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